十九大報告中提出“保持土地承包關系穩定并長久不變,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長三十年。”
自2008年黨的十七屆三中全會提出“賦予農民更加充分而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經營權,現有土地承包關系要保持穩定并長久不變”以來,關于“長久不變”究竟是多長,以及“長久不變”的具體實現形式等問題,一直是社會各界關注和熱議的焦點。
農村土地制度關乎億萬農民的生計與命運,是我國農村最根本最核心的基礎制度。按照中央部署,我國要力爭在2018年基本完成農村承包地的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土地確權后保持穩定將成為確權后進一步完善土地權能,盤活農村土地資源的基本保證。
農村土地承包權保持穩定,讓農民吃上“定心丸”,也有利于更好實現土地經營權的流轉,完善“三權分置”的實現形式,增加經營主體對土地的長期投入,提高土地利用率。在發展現代農業的道路上,更好的實現適度規模經營,提升中國農業的競爭力。
土地是農民的命脈、農業的根基、農村的家園,如何更好的釋放新時代農村“土地紅利”,還需要妥善解決以下問題:
一方面,妥善處理缺地農民訴求與穩定土地承包權的關系。由于土地二輪承包時,中央提倡在承包期內實行“增人不增地、減人不減地”的土地政策,很多在一輪承包后出生的嬰兒、嫁入的婦女、分家的子女等在二輪承包時也沒有分到土地。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推進,土地的潛在價值越來越高,特別是在經濟發達和城郊地區,農民對土地權利意識開始覺醒,要地的農民越來越多。
實際上,很多缺地農民都將希望寄托在二輪承包到期后,將會進行土地的重新調整。基層干部也通過讓他們“等三輪承包”的方法來拖延和化解基層矛盾。如果僅是延長了期限而不做必要調整的話,或將澆滅這些缺地農民的希望。中國的城鎮化還將繼續推進,可以預料,土地承包權的延長和缺地農民訴求之間的矛盾將成為農村新的不穩定因素。
另一方面,妥善處理原有土地退出與新型經營主體進入之間的矛盾。可以預見,到第三輪土地承包的過程中,一輪承包和部分二輪承包土地的農戶將退出歷史舞臺,農村土地在較大范圍內將面臨著繼承、退出和村集體收回的情況,而且從目前農村經營體系的發展趨勢來看,“無人種地”的難題將由培育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來化解,那時農村土地將面臨著如何歸屬和有序流轉的考驗。
在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成為農業生產主力軍的情況下,其對土地各方面的訴求加大,與原承包戶之間的矛盾加深,鄉村治理將面臨較大的挑戰。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任重道遠。
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實事求是、與時俱進才是認識和解決問題的正確方法,一切問題都要在發展中化解,農村土地問題亦如此。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鳳凰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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