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 年中央1 號文件對十九大提出的鄉村振興戰略進行了具體部署,文件從12 個方面分別對鄉村振興戰略的意義、總體要求、具體內容、保障措施等進行了詳細闡述,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綱領性文件。可以認為,2018 年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元年, 農民合作社在其中發揮著不可替代的作用。
其一,中央1 號文件提出“加快實現由農業大國向農業強國轉變”的奮斗目標,以及“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的理念,其中,合作社起到核心的作用。誠然,中國是一個農業大國,不僅農業人口多、土地面積大,谷物、肉類、蛋類、水果等農產品產量均居世界第一位,但遠遠不是農業強國。這不僅表現在新世紀以來進出口越來越多上,2017 年,中國農產品進口量貿易逆差達到503.3 億美元,同比增長30.4%,其中,小麥、稻谷、玉米三大主糧全部凈進口,大豆進口9552.6 萬噸,達到歷史新高。更主要表現在凈出口的水果、蔬菜、水產品上,主要由于成本低的原因,質量和安全水平提高都有很大的空間。而這幾類農產品的組織化水平都比較高,一般采取“公司+ 合作社+ 農戶”的組織體系,在這個體系中,公司主要負責產品銷售,包括出口;合作社主要功能是把農戶聯結在一起,制定標準,生產符合公司銷售(包括出口)要求的產品。在這個體系里面,合作社既聯結農戶,又聯結公司,而且由于是農民自己的組織,交易成本較低。如果由公司直接聯結農戶,則由于交易成本過高而變得不可行。合作社制定產品質量標準,由農戶具體執行,一般在產品銷售并扣除相關費用后把剩余資金打到農戶賬戶上。對于違規的農戶,給予警告、罰款甚至除名的懲罰。實踐證明,“公司+ 合作社+ 農戶”體系具有極強的適應性和優越性,是中國農民在發展合作社的實踐中總結出來的具有普適性的經驗,是實施“質量興農、綠色興農”理念的基礎。
其二,中央1 號文件提出“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根據第三次農業普查的結果, 中國共有農業經營戶2.1 億,戶均9.8 畝,是典型的小規模經營農業。盡管2016 年底土地流轉比例達到了35%,但65% 的土地仍然由原承包戶耕種,而且流轉后經營50 畝以上的農戶僅占1.2%,按照世界銀行標準,50 畝以下即為小規模經營戶。因此,中國的小規模經營總體狀況并沒有因土地流轉而改變。實踐中,促進小農戶和現代農業發展有機銜接,合作社可以發揮兩方面作用:一是農民以土地入股,合作社進行統一經營,這樣的合作社為土地股份合作社。這類合作社中,相當一部分實行保底分紅, 這樣的合作社不是典型的合作社,實際上可能增加了經營者的負擔,使規模經營難以為繼。少部分為風險共擔型,這樣的合作社即為規范的合作社,由于沒有土地流轉費用,經營壓力小,經營好壞取決于經營者水平。這類合作社中比較典型的是黑龍江省克山縣仁發農機合作社。二是為成員提供全程社會化服務或者某個環節的社會化服務,成員從服務中獲利。這類合作社中,比較典型的是河南省滎陽市新天地種植專業合作社,合作社為成員提供從播種、植保、收獲到銷售產品的全方位服務,需要成員自己動手的農活僅僅剩下日常看管和澆水。
其三,中央1 號文件指出“鄉村振興,鄉風文明是保障”。而實現鄉風文明,關鍵在于集體主義價值觀的傳播。在這一方面,合作社自從誕生起就把合作理念的培育作為重要使命之一。因此,吸引更多的農民加入合作社,可以培育協作、互助的集體主義價值觀,有利于推進鄉風文明,推進鄉村振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民合作社》期刊2018年第3期 微信公眾號(原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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