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么會有那么多征地沖突?還不是利益分配不均。那么大的利差,都想多拿一點,談得攏也是很難的。田邊地角的,哪里沒有矛盾?何況,國家規定一個最低的價格,實際上農地和宅基地、房產拆遷總是在一起的。具體價格的確定,很大程度上要由談判確定,談判要靠各種“軟”“硬”的“實力”,不出沖突才怪。
一、1998年以來的背景:房改、入世、浮華
前文講到,農村土地的所謂“農村集體所有”,其實是“農民集體代耕”。這一“代耕”制度源遠流長,可以追溯到1956年開始的人民公社。1988年《憲法》和《土地管理法》修訂,其實有了松動的可能性。當時提出“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只待國務院出臺一個轉讓的辦法。但是到了1998年《土地管理法》修訂,農村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又被加了層層約束。特別是向城里人的轉讓,事實上是被禁止了,城鄉土地事實上被隔離開來,“征地”成為農村土地“進城”的唯一合法通道。“農民集體代耕”的政策,至此完全確立。
1998年至今,已經16個年頭。在此期間,中國經濟發生了重大的變化。中國的GDP大約翻了兩番,成為世界第二大經濟體。大象已經難以藏在樹后,太多的關注,已經成為一種幸福的煩惱。盡管面臨經濟減速,但是即便未來的增速只有5%~6%,用不了多久,中國就會成為全球最大的經濟體。幸福的煩惱,只會越來越多,不知道人們準備好了沒有。
加一句題外話。1998年的時候,中國經濟是很困難的。當時經濟增速下滑,企業大面積虧損,銀行不良貸款嚴重,農民工大量回流。那時候,街頭巷尾的一個熱門話題,是“保8”,也就是保持8%的經濟增速。一個說得過去的理由,是經濟增速過低的話,會伴隨大量失業,帶來社會不穩定。估計,當時很少有人預見到此后多年的高增長。今天,中國經濟也面臨困難,很多人也很悲觀,或者可以從前車之鑒中學習經驗和解法。
話說回來,1998年以來的繁華,其實背后是有很多問題的。這些問題,是今天所有煩惱的根源。問題不解決,繁華很容易變成浮華。稍加梳理的話,其間一些重大的變化,以及背后的問題,都和這“農民集體代耕”制度密切相關。
1998年以來經濟高速增長,伴隨著快速的工業化、城市化,這又與兩件事情密切相關,一是1998年房改,二是2001年加入世界貿易組織(WTO)。1998年7月3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國發[1998]23號),把住房作為商品推向市場,開啟了“房地產經濟”的新時代。房地產成為經濟的支柱產業,起源于這一改革。2001年12月11日,中國正式加入WTO。從此,天量的優質勞動力和廣闊的世界商品市場結合,中國開始成為世界的工廠。億萬農民工進城,就是在這個背景下發生的:進城修高樓,進城進工廠。
不管是蓋房子,還是建工廠,都需要土地,這本來無可厚非。需要考校的,是這16年間土地使用的效率高不高,用得好不好。眾所周知的是,我國土地資源并不豐富,耕地資源更不豐富。根據尚未正式公布的第二次全國土地調查數據,我國耕地面積大約20.3億畝,人口按13.4億計算,算下來人均約1.5畝。相比之下,世界平均3畝,美國8畝。土地并不寬裕,用起來理應精打細算,盡量提高效率。現實中怎樣呢?
二、城市擴張知多少?
討論里提到較多的,是這些年城市面積擴張很快。“很快”、“過快”都是一些定性的判斷。既然是判斷,就需要一個根據。先來看一點數據。根據歷年國土資源統計年鑒推算,2004-2012年我國共征收土地大約5200萬畝。這是什么概念?2004年我國城鎮建設用地總量也就5000萬畝。這5000萬畝,包括城鎮居住、商業、配套用地,但是不包含獨立工礦用地。換句話說,不到10年間征的地,超過了2004年存量城鎮占地面積的總和。
上面這5200萬畝,是征地的數據。現實中有很多被城市擴張占用的土地未必是通過征地進行的,也就不在統計里,因此上述數據可能是存在顯著的低估。比如說,一些本來城鄉接合部的土地,因為城市外延,已經被包入城區。但是因為征地指標不夠,或者拆遷補償成本太高,這些土地沒有被正式征收,有的也沒有能夠規劃、開發,往往就形成了“城中村”。這些土地,其實已經在城里,擔負著城市土地的功能,但是并沒有進入上面的統計。
另一個可以參照的數據,是城市建成區面積增長速度。根據歷年《中國城市統計年鑒》的數據推算,從1998到2012年,我國地級(含)以上城市建成區面積增加125%,也就是翻了一倍還要多。相比較之下,地級(含)以上城市戶籍人口只增加了45%。城市建成區面積增加125%,城市戶籍人口增加45%,增速差了將近3倍。看起來,“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絕非空穴來風,而是有憑有據。
上面說的是城市“戶籍”人口,沒有考慮非戶籍的城市常住人口,以及很多短住人口。考慮到常住人口的話,1998年城市人口4.16億,到了2012年這個數增加到7.12億,增加了71%。看起來,45%是城市人口增速的一個大大的低估,因為這些年城市常住人口增加比戶籍人口增加快得多,主要就是農民工數量很大。
但是這里面有兩條需要指出。首先,71%的增速依然遠低于125%的建成區面積增加。其次,把“常住”人口算成“城市”人口,有商榷的余地。畢竟,非戶籍人口在子女入學、醫療、社會保障等方面,依然受到歧視。而且,不管是否現實,很多人還懷著回農村的念頭。倘若這里打個折,把一個常住人口算成半個或者四分之三個戶籍人口,則折算的城市人口增速要低于71%。無論如何,“土地城市化”快于“人口城市化”的判斷依然成立。
還有一個重要的因素,就是我國城市的“建成區”,遠小于“規劃區”或者“市轄區”。倘若用規劃區或者市轄區面積衡量,城市面積的擴張更加慘不忍睹。
三、幾個案例
不妨看幾個城市,找點直觀的證據。生活在北京的人,對這些年北京的擴張,應該感受很深。1990年代末的時候,還沒有現在的四環路,三環大概就是北京城的邊界了。北三環邊上的人民大學,算是在城邊上,北大、清華等著名學府,則顯然是在城外了。當時在北大念書,要買東西,是要“進城”的。至今還記得,當時坐的是332路汽車到動物園站,然后還要轉一路電車才能到西單王府井這樣的商業中心。如今,六環早已貫通了。五環邊上,特別是北五環,已經擠滿了鬧市了。
查查資料,北京二環、三環、四環、五環、六環的長度分別為33、48、65、99、192公里,環內面積分別為60、150、300、750、2500平方公里。倘若2000年以三環為北京城的邊界,現在以五環為城市邊界,15年間面積的擴張,不是一倍,而是5倍了。考慮到北五環外很多區域依然繁華,但是南城差一點,一里一外,少說也有4倍。而這些年北京人口的增加,也就1倍多,不到2倍。
北京是首都,特殊一點,其他大城市的擴張也不遜色。比如說,上海的內環全長48公里,中環全長70公里,外環全長99公里,繞城高速全長189公里,大致相當于北京的三、四、五、六環。倘若上海也是從內環擴張到外環,則相當于北京從三環擴大到五環,和北京的擴張差不多。其實,內環包含了浦東的一大塊,那里在1990年代末還不能算城區。這樣看,上海的擴張可能還要快一些。
看過的其他大城市不算多,但是就看過的幾個城市看,快速擴張絕非例外。比如說,長沙的繞城高速,全長98公里,相當于北京的五環。考慮到長沙的戶籍人口只有不到320萬,常住人口大約只有410萬,和北京的人口相差至少5倍。這么大的一個環城高速,可見規劃視野之遠大。這里的人口數據是五區(芙蓉、天心、岳麓、開福、雨花)一縣(長沙縣)的數據,不包括地處繞城高速之外的望城區、寧鄉縣、瀏陽市。
成都也差不多,擴張也很快。最有趣的是深圳。深圳全境面積1900多平方公里,已經開發了900多平方公里,開發強度接近50%,剩下的基本都是生態保護區。也就是說深圳的建設用地已經使用殆盡了。深圳全境面積劃定,沒有外延擴張的空間,下一步怎么辦?估計深圳有人正在發愁。
大城市擴張得快,小縣城也不甘落后。不久前回過一次老家,感觸特別深。家鄉縣城本是一個典型的蘇北小城,高中在那里念書的時候,也就一橫一縱兩條街比較繁華,其他街道就和繁華扯不上邊了。以前的縣城,大抵就是這個樣子的。這次回家,已經不知如何描述這個陌生的城市了。新的馬路不知修了多少條,到處都在建房,起重機林立的場景,讓人想起多年前的浦東。然而,這不是上海,不過是一個地級市。記憶里,當年的城市邊緣都是良田,現在城區面積不知增加了多少倍,看起來十倍是不止的。占的,當然都是耕地。
四、崽賣爺田不心疼
過去十多年,恰逢城市化大發展,城市面積擴張也是難免。至于規劃是否合理,土地利用是否集約高效,就真是一本難算的賬了。最難之處在于,目前根本就沒有一個明確的標準。多少是多,多少是少,是個說不清的問題。這樣討論起來,當然很難。即便這種情況下,還是有一些觀察,說明這些年的土地占用,浪費一定是有的。
觀察之一,是地方政府的樓越來越高,廣場越來越大,馬路越來越寬,會所越來越高級,新城區、開發區、工業園區一個接一個,占地面積越來越大。樓堂館所,極盡奢華,反映了官員富豪們的修養和偏好。其品味高下,是個見仁見智的事情,不在本文討論范圍。但是這些都占了大量的土地,卻是不爭的事實。往好里說,這些土地都已經升值不少了。以后地方財政有困難,或者成為一筆可觀的收入來源。
觀察之二,不僅是樓堂館所,現在很多工廠,也是占地無數。大門前先修一條路,進門先來個500米的開闊地帶,修一個大草坪和一個小廣場,氣派得不得了。據統計,現在全國工業用地容積率只有0.3多一點,不到0.4。這是什么概念?其實很直觀。假設建筑密度(土地上有建筑部分的比例)是0.3,所有的工業建筑都是一層,那么容積率就是0.3。全國范圍內,工業廠房多為一層,大中城市有一部分是兩層或者更高,這樣算起來的容積率也就是0.3多一點。
需要拷問的,是這些都是要占地的,地從哪里來?城市擴張這么快,除了利用一些原有的國有土地,大部分當然是從農村征來的。問題是怎么征了這么多?征地要花錢的,為什么要征這么多?少征一點豈不是少花一點成本?非也非也。
在特定的制度安排下,征地是掙錢的買賣。你看,花一個農用地的成本價把地征了,轉手用市場價賣給開發商或者企業,中間差價就是地方政府的了。根據2012年國土資源部的數據,全國平均綜合地價3069元/平方米,折合每畝204萬元。而農用地的補償成本僅為不到4萬元一畝,很多地方也就3萬元,甚至更低,中間相差50倍以上。經濟快速增長,城市化大發展,地價快速上漲,就是這50倍差價的歷史大背景。在50倍的價差面前,當然要大力征地,征得越多,掙得越多。
古話講,“崽賣爺田不心疼”。這哪里是“崽賣爺田”?簡直就是“崽賣別人家的田”,而且利潤如此豐厚,哪里有不大賣特賣的。
當然,征地過程中還有其他補償,比如房屋補償、各種財產補償、安置成本等等,不可能中間價差都是利潤。可以想見的是,一定是各方談判,分享這巨額的利潤。談判能力強的,比如家里弟兄多的,家族勢力大的,上頭有人的,會多分一點,甚至多分很多。上頭沒人的,孤兒寡母的,就只能少分一點了。不合理的制度,加劇不合理的收入分配。真正受損的,只能又是孤兒寡母。
五、世界上最好的買賣
問題是,怎么會有50倍的價差?世間還有什么買賣,一進一出價格能翻50倍?有這么大的價差,為什么沒有吸引更多人來做這個買賣?正常的市場里,利潤大的時候,會吸引更多的人進入,互相競爭,抬高進價,壓低價差。這里,為什么進價不上升?普通商品出廠價和最終銷售價也常常有好幾倍甚至十幾倍的價差,這是因為流通環節、壟斷利潤等因素導致的,但是很少能到50倍這樣的價差。我不知道毒品的買賣價差有多大,但是想來價差這么大的買賣不會太多。
根子還在這“農民集體代耕”上。在這個制度設計下,農民只是代為耕種的,國家需要的時候可以把地拿回去。而且,政府是唯一能做這個“買賣”的人,沒有人能夠競爭的。想參與也不是沒有門路,和政府合作就是了。也就是說,這門生意是由“政府”壟斷的。
更妙的是,這生意不僅是壟斷的,而且買價也是政府法規規定的,就是一年“原用產值”,也就是農業產值的一個倍數,以前是30倍,現在40倍。不管30倍還是40倍,都不到市場價格的零頭。想要漲價?對不起,那是違法的。簡直是太妙了。
民以食為天,農民為何不堅決捍衛他們的土地?也不是沒有,征地沖突就是明證。但是這里的秘密是,很多農民其實是希望征地的。你看,人均1.5畝地,滿打滿算,一畝地一年也就不到1000元的收入,三口之家一年也就4500元。進城打工,一個多月就掙這么多。還不如征了去,一次性拿一筆征地補償款,還有房屋補償等等,也是一筆不錯的收入。
那為什么還會有那么多征地沖突?還不是利益分配不均。那么大的利差,都想多拿一點,談得攏也是很難的。田邊地角的,哪里沒有矛盾?何況,國家規定一個最低的價格,實際上農地和宅基地、房產拆遷總是在一起的。具體價格的確定,很大程度上要由談判確定,談判要靠各種“軟”“硬”的“實力”,不出沖突才怪。
倘若這地真是農民的,相信“征”起來會難得多。征地的話就必須和農民談一個價格,這樣“征”地就變成了一種商業談判行為,而不是地方政府的強制行為,就會遵從另外一套不同的行為規則,演化出另外一套行為模式。利益的分配,也會大不相同。一心要保護農民利益的官員、專家們,這一條不可不察。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東方早報(上海) 2014-08-12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