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福生、陳文勝談一號文件如何落地湖南
加快湘字農產品由“數”到“質”的轉變
湘聲報記者 程琴怡
2月5日,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發布。這是新世紀以來,中央一號文件連續14年聚焦“三農”工作。
文件指出,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要在確保國家糧食安全的基礎上,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增加農民收入、保障有效供給為主要目標,以提高農業供給質量為主攻方向,以體制改革和機制創新為根本途徑,優化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提高土地產出率、資源利用率、勞動生產率,促進農業農村發展由過度依賴資源消耗、主要滿足量的需求,向追求綠色生態可持續、更加注重滿足質的需求轉變。
今年的一號文件與以往有何不同?湖南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該如何推動?如何實現湖南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轉換?省政協委員、湖南農業大學副校長曾福生,湖南省社會科學院農村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省農村發展研究院首席專家陳文勝兩位專家發表看法。
湘聲報:中央一號文件連續14年關注“三農”,今年一號文件的亮點在哪里?
曾福生:今年一號文件首先對當前農業發展現狀和歷史定位進行了準確判斷,提出了“確保糧食生產能力不降低、農民增收勢頭不逆轉、農村穩定不出問題”三個底線,“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農村增綠”三個目標。文件系統地從六個方面展開的措施十分具體,覆蓋至經濟、社會、文化、生態多個方面,相信在未來較長一段時間內都具有指導意義。
進入農業發展新的歷史階段,針對我國農業農村農民的現狀,文件里提出了很多新說法。如針對農產品的最低收購價制度和儲備制度、市場機制的充分發揮還有所欠缺等方面,文件提出,“處理好政府和市場關系”;農業過度依賴資源消耗的發展是不可持續的,必須要實現新的動能的轉換。文件中有關農業綠色發展和質量發展的內容也很豐富,如“化肥農藥零增長行動”、“開展有機肥替代化肥試點”、“農業面源污染綜合治理”等。
陳文勝:我認為,文件中最突出的是我國農業發展思路和理念的轉變。文件指出“農業的主要矛盾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這是具有歷史性的判斷。以往,我們一直把“增長”放在首位,現在基于此,提出由發展“數量”向“質量”、“安全”的轉變。同時,文件提出“緊緊圍繞市場需求變化”,以市場為導向,解決“生產出來、賣不出去”的供給側矛盾。這均顯示出我國農業發展戰略的整體轉型。
湘聲報:對湖南來說,“農業供給側改革、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重點工作應聚焦在哪些方面?
曾福生:綜合湖南農業發展的現狀、特征和優勢,我覺得應重點關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湖南作為農業大省、養殖大省,在糧經飼種植結構調整時,糧食作物應當要穩定面積、提高質量,發展經濟作物和擴大飼料作物;二是盡管湖南是農業大省,但湖南農產品加工并不發達,要大力發展現代食品產業,提高農產品附加值,有效為農民增收;三是袁隆平院士領導的雜交水稻糧食種業,在全國水平領先,這是湖南的重要優勢之一,湖南應落實文件中“科技創新”的要求,培養一批專業人才,扶持一批鄉村工匠,建立種業制高點,發展精細農業。
陳文勝:湖南是一個典型的農業大省,而不是農業強省。對于湖南來說,作為魚米之鄉,湖南糧食在數量上已有保證,去庫存的壓力也很大。但湖南品牌農產品、有市場競爭力的農產品并不多,糧、油兩類在全國沒有具競爭力的品牌。
建立品牌是由農業大省向強省轉變的有效途徑之一。湖南在改革中,應重點聚焦如何打造具有湖南區域特征的農產品和優質品牌。這要求農村改革加快推進,讓資源優勢優化配置到優勢農業上;傾全省之力抓耕地污染的治理與保護,進行耕地普查,優化區域結構、優化農業品種結構,建設一批精準農業的品牌基地和園區,才能全面提高我省的農業效率和市場競爭力。
湘聲報:就目前我省的農業實際,要落實文件要求需突破哪些瓶頸問題?
曾福生: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業現代化的必經之路,也是提高生產效率、技術應用和農民收益的重要方式。我比較關注這一內容。規模經營中,成本、收益與規模大小并不完全成正比,而且湖南地形復雜,農業所處地形除了平原,還有丘陵和山區。因此,適度規模經營在落地時,應根據地形、種植季度、種植模式等要素確定“適度”的標準。
規模經營還需要與精準農業、精細農業相結合,實施精準灌溉、精準施肥,降低資源和成本。未來,建立湖南的適度規模經營的指標體系和相適應的技術支撐體系,是我們要突破的一個瓶頸。
陳文勝:進一步深化供給側改革,還需要依托湖南農業管理體系的轉變。例如,政府對于農業的考核和獎勵政策還停留在“產量”、“數字”層面。按照文件精神,我認為要更加關注農產品的品質,考核和獎勵要綜合市場占有率、市場潛力,關注有品質、品牌、有競爭力的農產品。如何轉變考核標準和獎勵政策,這是一個難點。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湘聲報,2017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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