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農業農村人才是強農興農的根本。當前,我國正處在從傳統農業加快向現代農業轉型的關鍵階段,農業諸要素和內外部環境都在發生著深刻變化,對農業農村人才也提出了更高更新的要求。我們必須清醒認識這些深刻變化,切實增強使命感、責任感和緊迫感,把準時代脈搏,找準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的方向和重點。
首先,從發展理念來看,農業的環境發生了很大變化。
一是追求的目標變了。過去,農業的目標主要是解決農產品短缺問題。現在,經過糧食“十二連增”,2016年糧食產量達到12325億斤;除牛奶外,人均占有蔬菜、水果、豬肉、水產品等大宗農產品遠超國際平均水平。吃飽之后,城鄉居民的農產品消費結構快速升級,農業的目標也調整為在促進數量平衡的同時,更加注重提升質量效益。二是承擔的使命變了。以前,滿足城鄉居民和工業原材料需要是農業的主要使命。時代發展到今天,人們對農業生態文化功能的需求日益強烈,休閑農業、鄉村旅游、創意農業、農耕體驗等新產業、新業態不斷涌現,農村日益成為城里人度假的好去處、農村人致富的大平臺。三是國際環境變了。以前,主要農產品國內價格遠低于國際市場,現在的情況恰恰相反,這種情況嚴重制約了我國農業比較效益的提升。四是農業管理方式變了。過去抓生產,主要是靠計劃和行政推動,現在主要是靠市場,政府只是發揮引導作用。
其次,從生產力角度來看,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發生了很大變化。
一是農業勞動力供求關系顛覆性變化。過去,我們主要考慮如何把農村過剩勞動力從農村轉移出去,提高農業比較效益;但形勢發展很快,東中西部地區相繼出現民工荒,近幾年農業領域也出現了勞動力結構性短缺問題,“誰來種地”“誰來養豬”成為現實難題擺在我們面前。二是農業科技翻天覆地的變化。近年來,我國農業科技成果不斷涌現,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已達到56%。生命科學、信息科學、先進制造與智能控制等領域最新科技正在加速向農業滲透,農業科技水平在迅速提升。三是農業機械化改造了傳統農業。目前主要農作物耕種收綜合機械化率達到65%,水稻種植、玉米收獲機械化率分別超過45%和67%,標志著農業生產方式已由千百年來依靠人力畜力為主轉為依靠機械作業為主,農民“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耕作方式正在成為歷史。四是農業生產條件有了本質變化。“十二五”期間,新增農田有效灌溉面積7500萬畝、改善灌溉面積2.8億畝;完成4億畝高標準農田建設任務,到“十三五”末將確保建成8億畝、力爭完成10億畝高標準農田。全國現有20.26億畝農田中,50%以上可以實現人工灌溉,其中80%的小麥和90%的水稻都可以實現旱澇保收。
再次,從生產關系角度來看,農業經營管理發生了很大變化。
一是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興未艾。家庭承包責任制把土地所有權和承包經營權分開,是一次重大制度創新,調動了億萬農民群眾的生產積極性,解決了吃飯問題。現階段,順應農民保留土地承包權、流轉土地經營權的意愿,把土地承包經營權作進一步細分,實行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三權分置”,這是我國農村改革的又一重大制度創新。隨著這項改革的深化,我國農業農村的面貌必將發生深刻的變化。二是經營方式發生革命性變化。過去我們靠一家一戶小規模分散經營解決了吃飯問題。但小規模分散經營搞現代農業難度很大,現在出現了土地托管、土地入股、聯耕聯種等多種形式的適度規模經營。三是農業經營主體快速變革。種養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企業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大量涌現,給傳統農業注入了生機活力。目前全國共有280萬個新型農業經營主體,44.4%的農戶加入了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同時,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快速推進,像小麥跨區機收、農機合作社代耕土地、“托牛所”、病蟲害統防統治等,都是比較好的社會化服務模式。
除了農業的環境、生產力、生產關系方面正在發生變化外,在農業現代化的不同階段,農業農村工作的重點同樣一直在發生變化。面對這些新形勢新變化,我們必須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人才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緊緊圍繞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這個工作主線,及時調整農業農村人才工作的方向,扎實推進農業農村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做到與時代同頻共振。
第一,構建科學高效的農業農村人才管理體制。
一是完善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格局。要在中央人才工作協調小組的領導下,推動形成農業部門牽頭,各有關部門支持配合,全系統協調聯動,社會力量廣泛參與的農業農村人才工作格局。要堅持黨管人才原則,強化“第一把手”抓“第一資源”的意識,落實“管行業就要管行業人才”的理念。充分發揮市場在人才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建立政府、企業、社會多元投入機制,共同加強人才培養。二是保障和落實用人主體自主權。要充分尊重用人單位在人才培養、評價和使用上的主體地位。要進一步解放思想,下大決心放掉管不好、不該管的事項,凡是用人單位可以自己決定的事情都應當由用人單位決定。三是糾正人才管理中的行政化、官本位傾向。落實中央關于科研院所領導人員兼職管理、出國(境)、成果轉化取酬等方面的規定,防止簡單套用黨政領導干部管理辦法管理科研院所領導人員和專業人才。
第二,健全農業農村人才培養支持機制。
一是健全以職業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支持機制。在前不久結束的全國“兩會”上,習近平總書記在參加四川代表團審議時指出,“就地培養更多愛農業、懂技術、善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這為我們指明了方向。要組織實施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強化能力素質培訓、生產經營服務、產業政策扶持等。要加快研究出臺新型職業農民扶持政策清單,把強農惠農富農政策與高素質農業生產經營者掛起鉤來。要繼續完善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示范培訓機制,把培訓內容與培訓基地的教學資源特色緊密結合起來,增強培訓的針對性、實效性。二是健全符合創新規律的農業科技人才培養支持機制。要注重發揮農業科研杰出人才培養計劃、農科院創新工程等的作用,穩定支持重點領域人才潛心開展學術研究。要加大急需緊缺人才引進力度,有條件的地方可設立農業人才專項。要繼續發揮好產業技術體系、行業重大專項等在人才培養中的重要作用,支持人才在創新實踐中成才。要發揮“杰出青年農業科學家”資助項目等的作用,為青年人才茁壯成長搭建平臺。要探索基層農技人員繼續教育模式,解決好知識更新跟不上需要的難題。三是健全以用為本的農業技能人才培養支持機制。提前謀劃國家職業資格目錄清單公布后農業行業職業資格管理事宜,加大家庭農場主、農業職業經理人等新職業開發力度,為新型職業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融合發展保駕護航。
第三,堅持“兩統兩分”,推進農業農村人才評價機制改革。
“兩統”,指的是對德的考核、對服務產業發展進行統一要求。統一考核德,就是無論什么人才,評價時都要把德的考核放在首位。統一要求服務產業發展,指無論是科研推廣人才還是農村實用人才,都必須要求他們“把論文寫在大地上”。“兩分”,就是分類和分級評價。分類,是對不同的人用不同的尺子量。對科研人員有對科研人員的尺子,對農民有對農民的尺子;科研人員內部,從事基礎研究的可以看論文的水平,從事應用研究的就不能光看論文,而要看促進產業發展的效果。分級,是指中央部門、省市縣各級人員不能一概而論,要根據他們不同的職責提出不同的要求,用不同的標準來衡量。當前,要抓好農業科研機構和人員分類評價試點,推動建立針對不同科研活動、不同科技崗位的分類評價制度。
第四,完善人才創新創業激勵保障機制。
一是完善科技人才創新激勵機制。按照擴大種業人才發展和科研成果權益改革試點、深入實施促進科技成果轉化法若干細則等相關要求,讓科研人員合法合規享受成果權益,讓創新人才得到合理回報。要研究建立農技人員合理取酬的新機制,讓農技人員留得住、有積極性。二是完善人才遴選資助和表彰獎勵制度。近年來,我們陸續實施了“全國十佳農民”“全國十佳農技推廣標兵”等資助項目,開展了“中華農業英才獎”“全國農業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等表彰活動,傳播了重視農業、尊重人才的正能量。今后要繼續深挖資源,動員各方面力量參與到農業農村人才培養中來。三是注重對人才工作的宣傳。要大力宣傳推進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好經驗、好做法,集中推出一批好典型、好榜樣,在全社會營造識才、愛才、敬才、用才的良好環境和氛圍。
(作者為農業部黨組成員、人事勞動司司長)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業新聞網 2017-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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