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如何推進農業的供給側改革?
從“薩伊定律”到凱恩斯,被誤讀的供給側
針對產能過剩,產業結構失衡,消費需求不足等問題,從2015年開始,國務院提出了以去產能、去庫存、去杠桿、降成本、補短板為重點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何為供給側呢?供給經濟學要追溯到19世紀初期法國經濟學家巴蒂斯特·薩依提出的“薩伊定律”,其核心理論是在一個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中,供給會自動創造出等量的需求,因而社會的總需求始終等于總供給,達到均衡狀態。
供給經濟學流行于1980年代的美國,當時里根政府推行的以減稅為中心的一些列政策,加上對私有產權的保護以及將許多行業進行了解除管制,1982年使得美國經濟開始復蘇。
供應和需求其實是一回事,是一個硬幣的兩面。一個人供應任何物品,一定是想通過價值交換獲得自己需要的物品,也是為了滿足自己的需求。只不過因為貨幣儲蓄的問題產生的“短期不均衡”,比如當老百姓的收入儲而不用時,錢不能有效投入到生產中,不能轉變為投資,收入減少導致需求不足,供給與需求產生了分離。
怎么解決這種在業界看來的需求不足的問題呢?于是凱恩斯提出了“有效需求”的論點。他提出要使用宏觀經濟政策,通過宏觀調控使投資等于充分就業下的儲蓄,也就是要通過財政政策加大投資來拉動需求,刺激消費。比如出口、投資、消費“三駕馬車”都是從需求角度出發,幾年前的四萬億工程都是凱恩斯理論的實踐,但這種重投資驅動,尤其是對基礎設施的大力投入導致了產業結構嚴重失衡,甚至更加劇了產能過剩。
“薩伊定律”有一個重要的前提,那就是在一個完全自由的市場經濟中才會產生供應與需求的均衡。在一個被管制或是壟斷下的市場,供應和需求是處于不均衡狀態下的,供給與需求會產生分離,體現出來的就是產能過剩,產業結構失衡、交易費用高企等。
比如在農業領域,目前農業的資源要素還是處于半計劃、半市場狀態,農地的使用途徑受到限制,土地缺乏高效的流通轉讓機制。同時,部分農產品品種與價格受到管制,因為糧食安全問題往往會納入到政治范疇內去考慮。價格管制會扭曲市場價格的調節功能,管制價格就是管制農民的收入,農民如何創新呢?產業結構又如何調整呢?
任何有價值的產品都是有需求的,過剩只不過是局部不均衡的體現。說一個縣的產品過剩是針對于這個縣的需求而言的,這個縣的需求滿足了,我可以賣到隔壁縣去,隔壁縣滿足了我可以賣到其他省去,全中國都滿足了,我可以出口到國外去,實在不行可以低價處理,所以真正的過剩是不存在的,只要產品有價值,只要市場存在,過剩只不過是局部不均衡,而局部不均衡往往是受行政管制,缺失市場調整造成的交易費用太高。
2015年,我國大豆總產量不到1200萬噸,進口卻超過8000萬噸。陳錫文說,要通過供給側改革,引導農民優化農業的生產結構,對有需求的產品要增加產量,對沒需求的產品要逐步調減。問題是農民愿不愿意種?如果種大豆能讓農民發家致富,我相信完全不用政府引導,他們自己會蜂擁而至。
利潤太低按照市場的調節就要出局,要換成其它品種,這就是農業產業結構調整。供給側就是通過產業結結構的調整來加快淘汰僵死企業,淘汰落后產業,有效化解過剩產能。
中國農業供給側改革的三大重點
一、農業的供給側改革不會是政府的行為,不是國家的調控,而是依靠市場的無形之手
由于市場競爭的不充分,從而產生了高昂的交易費用,從而阻礙了供給與需求的有效性,導致供需脫節。因此,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的前提下,不要用行政的方式去調控和改造農業,而是更多的通過市場的方式,用市場規律來調節產業結構,用市場競爭來提升農業的產品品質,用市場機制來降低各種企業的生產與經營成本,降低交易費用加快產業之間的流通,比如各種稅收,高速公路收費導致的高昂的物流成本,以及地方保護性政策的阻礙等。
所謂的產業升級就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以市價為導向,以企業為主角,是一輪追求利益的分工與組織,競爭與合作的商業行為。所以,農業的供給側改革不會是政府的行為,不是國家的調控,而是依靠市場自發的調節,用那只無形之手去庫存、去產能過剩、去推動產業的轉型升級。
二、供給側的主角不是由地方政府,不是由農民,而是由企業來完成
發展地方優勢產業,依靠產業之間的互補與交換來發展農業,這不是今天提出來的,早在很多年就有專家提出,也有很多地方實踐了,但為什么大部分都失敗了呢?中國很多地方特色產業都是由當地政府組織規劃的,由政府牽頭、也由政府招商,本質上是“有形之手”的行政規劃。這與中國早年在工商業上的招商引資沒什么兩樣,為什么政府在工商業做得那么成功?而在農業上卻頻頻失手?一個核心的問題是,工商業的產權是獨立的,其法人獨立,所有權清晰。而過去農業的經營主體要么是政府,要么就是農戶本身,缺乏一個獨立的商業組織來運行。
市場的主角不是政府,也不是農民,而是企業。所以,中國的農業產業升級不是由地方政府來完成的,也不是由農民來完成的,而是由市場的細胞企業來完成的。企業通過逐利性,看市價的高低來選擇什么品種,種植什么產品,銷售什么產品,一切向市場看齊,而市價就是最好的晴雨表。因此,供給側的主角不是由地方政府,不是由農民,而是由企業來完成。
三、在產權的基點上推進農業的供給側改革
從計劃經濟走向市場經濟是兩種截然不同的體制,兩種不同的產權制度的轉變,這種轉變的前提首先是承認人的所有權,賦予了人對資源的所有權,這才有市場的產生。
市場化的前提是生產要素的自由流動,是物品可以自由交換,而生產要素流動的前提則是要有清晰的產權界定,即有了對產權的清晰界定和保護,才會有產權的轉移,才能將農業資源實現市場化和商業化,才會有所謂的現代農業。所以農業的供給側改革首先是對產權的尊重和保護,是對農業資源要素的產權化。
中國農民過去三十年被賦予了兩種生產要素的所有權,一是土地,通過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來完成;二是勞動力資源的流動,農民的生存不再依附于土地,工業化中農民用勞動力與企業交換工資,前者解決了溫飽問題,后者解決了發展問題。但到今天為止,中國農業生產要素的市場化還遠遠不夠,不僅在土地的所有權上,農民戶籍的自由遷徙上,還是在資源要素的競爭程度上,都無法支撐起中國農業獲得更大的突破。
我覺得中國的農業要實現現代化,就要回歸市場經濟的本源中去,要在產權的基點上建立起自由,競爭的市場機制。中國農業的現代化決定了中國的現代化,中國農業的現代化必須建立在農業市場化的基礎上,而農業的市場化則離不開農業資源的產權化,農民的自由化與企業的競爭化,這是農業供給側改革的重點。
作者簡介:周雙文,先后服務于國內著名咨詢公司北京錫恩咨詢戰略研究院,浙江某農業控股集團產業研究中心。主要研究方向為新制度經濟學(產權、交易費用),研究領域為城鎮化與中國農業現代化,新農村建設等三農問題。研究著作《改造中國農業》《中國的產權制度》《中國農村能否重持“佃農理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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