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鄉村建設思想淵遠流長。晚清和民國初年,米氏父子在翟誠村的實驗以及地方實力派的鄉村建設(如山西村政)啟動了民國鄉村建設運動。在民國鄉村運動高潮中,影響較大的有晏陽初等在定縣、衡山和新都的實驗,梁漱溟等在鄒平、菏澤和濟寧的實驗,盧作孚在重慶北碚的實驗,黃炎培、江恒源等在徐公橋、黃墟、善人橋、滬郊的實驗,高踐四等在無錫黃巷、北夏、惠北的實驗,陶行知創辦的曉莊學校以及國民黨中央和地方政府主持的五大實驗縣。鄉村建設學派的理論探索和實驗活動,是我國新農村建設理論的重要基礎。以毛澤東為代表的共產黨人以及陳翰笙等代表的“中國農村派”的思想以及實踐,經過了革命和風暴時期的探索、1950年代中后期農村社會主義高潮初步實踐和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新興起等幾個重要階段。中國共產黨人的艱苦探索和社會實踐及其所取得的輝煌成果,是我們總結、歸納和創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理論的淵源和堅實基礎。
1.鄉村建設思想淵源
我國重視鄉村的理念由來已久。最早研究民國鄉村運動史的陳序經在《鄉村建設運動史略》(1949)一文中寫道:“國人重視鄉村的觀念,本來很早,老子說,‘修之與鄉,其德乃長’;孔子說‘吾觀于鄉,而王道易易’……至于孟子所謂‘死徙無出鄉,鄉里同井,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可以說是孔子、老子的理想鄉村的注腳。此后,王陽明、呂新吾對于鄉治不但重視,而且有具體的計劃,并努力實行” 。這里勾畫出研究我國鄉村建設思想淵源的線索。
在中國思想寶庫中,鄉村建設思想不僅淵遠流長且異常豐富。比如:①以民為本思想中的民水君舟、民貴君輕、民為邦本的思想:“魚失水則死、水失魚則猶為水也”(孔子),“民之所欲,天必從之”(左傳)等,把民心所向概括得淋漓盡致。②牧民思想中的富民、教民思想,認為“足食、足兵、民信之也”(孔子),甚至“以逸道使民,雖勞不怨,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等愚民、制民的“技巧”和管理思想,想必也是封建統治者所需要的。③社會理想中大同、均平、保護商務、善待工匠、社會和諧的思想。④中國農業經濟思想史中蘊涵著大量農村發展管理的思想,如孔子“使民以時”、“斂從其薄”的思想,老子對統治者在經濟管理上卻失于職守、導致農業凋敝的批評及其同情民苦的思想,孟苛要求統治者施仁政以及“有恒產者有恒心”的思想,《呂氏春秋》對重視農業意義、違反農業規律惡果的闡述,以及關于農業技術和管理方面的思想……。⑤中國村社傳統中的患難相恤、鄰里互助思想與制度,比如北宋神宗熙寧九年(1076),陜西藍田呂大鈞(1031-1082)首創的《呂氏鄉約》,把社會民眾相互幫助的要求用契約規范的形式確定下來。《鄉約》的做法后經南宋朱熹推行于全國,成為中國農村很多地方采用的一種社會制度。在鄉約制度下,透過教化,發揮人的愛心,為少數疲、癃(long)、殘、疾、恂、獨、鰥、寡者提供了社會保障。后來,梁漱溟倡導(村學鄉學)政教合一組織,實際上也是以《呂氏鄉約》為藍本的。
2.早期的鄉村建設及思想
米氏父子在翟城村實驗。鄉村建設實驗可以上溯到晚清米氏父子的“村治”活動。光緒三十年(1904),河北定縣米鑒三、米迪剛父子通過鄉村教育和發展農業來推動鄉村建設:在教育方面,創設國民初級小學校與女子學塾,又有農村識字班,后改為簡易識字班,半日學校,樂賢會、宣講所等;在農業方面,他們仿效《呂氏鄉約》制定了看守禾稼、保護森林、禁止賭博等規約。民國三年,河北定縣縣長孫發緒對翟城村的鄉村工作極表同情并加以提倡,所以,除了教育和農業以外,對于鄉村衛生、保衛、路政風俗等都加以改善,還創設了利協社與村公所。20世紀20年代初,晏陽初從美國獲得碩士學位回國后即提出“鄉村建設”這一概念,并創辦了“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逐漸把其工作重點放到農村,于1926年選擇河北定縣進行以識字教育為中心的鄉村建設試驗。但這都屬于鄉村建設的萌芽狀態。
山西村政。孫發緒于民國五年(1916)離開定縣到山西任省長,他到任后,關注山西村政建設,又得到督軍閻錫山的支持。山西的村政建設實際上是通過建立鄰(五家為鄰)、閭(二十五家為閭)、村的體制,達到更嚴密控制鄉村和農民的目的,所辦村政除編查戶口以外,尚有禁賭、禁蓄辮、禁裹足、植樹、開渠、養牛等六項。山西村政經過了官廳提倡村治和村民自辦村治兩個階段,但在當時的條件下,“村民自辦村治”也是在官廳嚴格控制下的。山西村政建設的政治因素很明顯,又因為毗鄰陜西,1935年,太原綏靖公署閻錫山從鞏固割據目的出發,呈請國民政府實行“土地村公有制”,企圖通過解決農民土地問題,以防止“共匪即以土地革命為奪取農民心理之要訣”,堵死農民“亦受共匪之煽惑”的通途,在武力防共之外構筑“政治防公、思想防共” 的防線。可以看出,出于政治和軍事斗爭需要,“山西村政”得到了國民政府的支持和推崇。
其他地方實力派人物進行的鄉村建設。①彭禹廷與河南鄉村治理學院。彭禹廷是河南鎮平七里莊人,1921年加入馮玉祥的西北軍,曾任文書及軍法官等職。當時鎮平是土地猖獗的世界,全縣民眾飽受土地蹂躪踐踏。1929年1月,河南省政府任命彭為河南自衛團豫南第二區區長,統轄豫系西九縣(南陽、南召、方城、唐河、鄧縣、內鄉、淅川、新野、鎮平)的民團。他聯絡內鄉民眾自衛武裝司令別廷芳、鄧縣民團首領寧古先、淅川鄉紳陳重華等地方實力派人物,從剿匪自衛做起。但土匪肅清后他發現農村問題仍然很多,如農業改良、工業提倡、農村經濟調劑等,而要解決這些問題,就必須辦理地方自治。于是在馮玉祥部下、時任河南省主席韓復渠的支持下,成立了河南鄉村治理學院,彭禹廷為第一任院長(梁漱溟其時為主任教授),于1930年1月開學。彭禹廷以鄉村治理學院為骨干,在鎮平開展了以調查戶口、編查保甲、整理田賦和財政、倡辦合作、推廣農業、修橋筑路、發展教育、改良風俗的工作,直到1933年彭禹廷被人暗殺。中原大戰之后,支持村治學院的韓復渠于1930年調任山東省政府主席,鄉村治理學院的主要骨干如梁漱溟等也到了山東,于l931年6月在鄒平組建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從村治運動轉向鄉村建設運動。可以說,宛西的鄉村建設是從自衛開始的;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是河南鄉村治理學院的延續和擴展。②國民黨元老沈定一與浙江蕭山東鄉自治區。沈定一,字劍侯,曾任國民黨中央委員,1928年初,他感到國民黨中央政事已“無可為”,毅然辭職回鄉,致全力于東鄉的地方自治,想從東鄉做起,為國民黨的政治找到一條出路。但由于東鄉自治組織與國民黨及浙江省府的有關法令不合,因此遭到一些人的懷疑與反對,沈定一也于1928年被暗殺,東鄉自治會被取消。但鄉村建設畢竟沒有就此而結束,“1927年以后,民國的鄉村建設運動逐漸成為一種潮流,進入30年代后形成高潮” (虞和平,2006)。
3.高潮時期的鄉村建設及思想
鄉村建設運動也曾風起云涌,但卻魚目混珠,大多中途夭折。根據南京國民政府實業部的調查,高潮時期,全國從事鄉村工作的團體有600多個,先后設立的各種實(試)驗區有1000多處 。但鄉村建設團體和機構非常復雜,用梁漱溟的話說,“各有各的來歷,各有各的背景。有的是社會團體,有的是政府機關,有的是教育機關;其思想有的左傾,有的右傾,其主張有的如此,有的如彼” 。對于這種魚目混珠的鄉村建設運動,陳序經先生曾尖銳批評:“今日一般所謂鄉村建設,很多名不符實,因為能夠埋頭苦干,實事求是的團體,實在很少。有好多人與好多團體,從來沒有絲毫注意到農村問題,可是一聽到鄉村運動,是一個新運動,于是立刻改變方針,更換名義,以從事鄉村工作,推進運動;然而事實上,他們不但好多對于鄉村建設沒有相當的認識,充分的誠意,以至沒有好的效果,……其更甚者,是見得自己本來所做的事業不能久持,就要失敗,以至無路可跑,于是也利用鄉村建設這個招牌,以掩人耳目” 。晏陽初先生在鄉村建設工作討論會第二次集會中也擔憂,“今日鄉村建設運動的風起云涌之勢,……可以說是鄉村建設的極好現象。但同時不能不為此運動擔憂。蓋深恐熱烈過度,忽略了實際,如以往一般的運動,同歸消沉也” 。鄉村建設的這種局面在新農村建設中有驚人的相似,該警醒之。
鄉村建設團體的復雜性,決定了鄉村建設模式的多樣性,但鄉村建設運動的性質是由主流派決定的。民國鄉村建設運動就其性質而言,它是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會條件下,以知識分子為先導、社會各界參與的救濟鄉村或社會改良運動,是鄉村建設救國論的理論表達和實驗活動。有學者則認為,民國鄉村建設運動是“在維護現存社會制度和秩序的前提下,采用和平的方法,通過興辦教育、改良農業、流通金融、提倡合作、辦理地方自治與自衛、建立公共衛生保健制度以及移風易俗等措施,復興日趨衰落的農村經濟,實現所謂的‘民族再造’(晏陽初語)或‘民族自救’(梁漱溟語)” 。這個判斷既概括了鄉村建設的性質,也概括了民國鄉村建設的內容。
鄉村工作討論會。1932年,中華職業教育社鎮江黃墟鄉村改進試驗區倡議召開鄉村工作會議,后經過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江蘇省立教育學院等大力促成,1933年7月14在山東鄒平成立了“鄉村工作討論會” (原擬定名“鄉村建設協進會”),其性質為“國內從事實地鄉建事業者工作討論團體”。團體的宗旨,“由各地同道分別報告工作情況,然后詳加討論。籍借彼此聚首之機會,作學術意見之交換,庶使各地得失經驗,互相切磋,期于不同之環境中,收集思廣益之效果” 。工作討論會連續召開過四次全國性會議:團體成立時召開第一次集會,共63人出席,分別屬于35個團體;1934年10月10-12日在河北定縣召開第二次鄉村工作討論會,“共有代表一百五十余人,其所代表的團體機關七十余處” ;1935年10月在江蘇無錫召開第三次鄉村工作討論會,“到會人數一百七十人,到會團體九十九個,會員籍貫十九省市,外籍會員二人,旁聽約二百人,工作單位散布十三省市” 。參加這三次集會的一百多個團體和機構,集中了當年鄉村建設運動中最活躍、最有思想和綱領、最有成就者,而且每次討論會的工作報告和論文都由章元善、許仕廉、江問漁、梁漱溟等分別編輯,結集經中華書局出版,留下了《鄉村建設實驗》(1-3集),為我們今天的鄉村建設思想史研究保留了異常珍貴的史料。
鄉村建設學派中最有影響的實驗。反觀民國時期的鄉村建設運動,大體上有三種類型:一是以教育和學術團體、大中專院校、民眾教育館等構成的鄉村建設主流派;二是教會組織、慈善機構、地方實力派人物開展的鄉村建設(如前述);三是國民黨中央部門和國民政府參與或主辦的實驗縣(區)。其中較為著名的有:
①晏陽初和中華平民教育促進會在定縣、衡山和新都的實驗,被稱為定縣模式或“青年會式” 。晏陽初和他的“博士團”在定縣認真進行社會調查,診斷出當時中國農村普遍存在的“愚、貧、弱、私”四大病癥,然后采用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社會教育三大方式,來推行“文藝、生計、衛生、公民”四大教育;同時推廣合作組織,創建實驗農場,傳授農業科技,改良動植物品種,創辦手工業和其他副業,建立醫療衛生保健制度;還開展了農民戲劇,詩歌民謠演唱等文藝活動。
②梁漱溟及山東鄉村建設研究院在鄒平的實驗,被稱為鄒平模式或孔家店式,一度成為全國鄉村建設的中心之一。其辦法是:把鄉村組織起來,建立鄉農學校作為政教合一的機關,向農民進行安分守法的倫理道德教育,達到社會安定的目的;組織鄉村自衛團體,以維護治安;在經濟上組織農村合作社,以謀取“鄉村文明”、“鄉村都市化”,并達到全國鄉村建設運動的大聯合,以期改造中國。
③盧作孚在重慶北碚實驗——北碚模式。盧作孚走的是實業救國的路子,他以民生公司為后盾,于抗戰期間在重慶北碚開展了鄉村建設實驗。十幾年間,他帶領村民修建鐵路、治理河灘、疏浚河道、開發礦業、興建工廠、開辦銀行、建設電站、開通郵電、建立農場、發展貿易、組織科技服務等,又重視文化、教育、衛生、市容市貌的建設,使北碚在短短的20年間,就從一個窮鄉僻壤變成了一個具有現代化雛型的城市。
④黃炎培、江恒源等人和中華職業教育社在徐公橋、黃墟、善人橋、滬郊的實驗區——徐公橋模式。黃炎培等注重鄉村改進,于1928年4月成立了徐公橋鄉村改進會,制定章程,使之成為改進鄉村的唯一機關和主持改進事業的重要團體,然后在它的組織下,實施鄉村的普及教育,推廣合作,改良農事,提倡副業和推行新農具,建設道路、橋梁、衛生等公共事業等。
⑤高踐四等人和江蘇省立教育學院在無錫(黃巷、北夏、惠北)的實驗——無錫模式。該模式首先從事鄉村教育,包括設立民眾學校、建設鄉村小學、舉辦青年學園和訓練班;其次,成立鄉村自治協進會,開展地方自治,進行民眾教育與保甲合一的實驗;第三,指導農事和進行農業推廣,與江蘇省農業銀行無錫分行合作設立北夏農民借款儲蓄處和惠北農村貸款處流通金融;第四,推進農民合作,發展家庭副業,建設農村公共衛生等。
⑥陶行知和中華教育改進會創辦的曉莊學校——曉莊模式。曉莊學校積極支持師生的民主革命活動,聲援共產黨領導的工人運動,最終被國民黨當局關閉。
⑦更多的鄉建團體與實驗。以上例舉的6個著名團體及其實驗模式,只是根據國內外先前的研究和我們初步閱讀有關史料而做出的經驗判斷,絕不是鄉村建設運動的全貌,我們可以從鄉村工作討論會的三次集會中,梳理出更多有價值的思想和實驗的案例加以研究總結。
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對鄉村建設的參與和掌控。
①由不予認可到共同商討,并將定縣、鄒平兩個著名實驗區納入到政府主辦的縣政改革實驗縣序列。各地實驗區如雨后春筍般涌現,但大多沒有官方背景,所以運動之初,國民黨當局不予認可,但隨著鄉村建設尤其是上述實驗區的影響日益擴大,國民黨當局轉變策略,于1931年分別邀請晏陽初、梁漱溟南下,商討鄉村建設問題,同時派內正部長黃紹竑、次長甘乃光等分別到定縣、鄒平考察,隨后召開國民黨第二次全國內政會議(1932.12.10-15),通過了《縣政改革案》,1933年7月經過國民黨中央政治會議批準下發各地執行,先后在全國成立了5個縣政建設實驗縣——河北定縣、山東鄒平與菏澤、江蘇江寧、浙江蘭溪,將鄉村建設運動納入了當局的控制之中。江寧和蘭溪實驗縣更是國民黨直接掌控,分別派遣中央政治大學(蔣介石任校長)政治系和法律系主任任縣長,選派該校教師或畢業生40余人分別任兩縣縣直機關的科(局)長和各區的區長,把持了實驗縣的一切權利。
②國民政府行政院成立農村復興委員會,設計、指導和推動鄉村建設。20世紀30年代,我國農業生產處于嚴重的窘困狀態,“救濟農村”、“復興農村”成為當時人們關注的熱點。行政院農村復興委員會梁定蜀在鄉村工作討論會第一次集會上介紹:1933年4月11日,汪精衛在行政院第九十六次院會上提出“救濟農村”一案,要組成委員會,經議決交由內政、實業兩部,會同行政院秘書、政務兩處會商組織方法,于當年5月成立了農村復興委員會,附屬于國民政府行政院,汪精衛兼任會長,下設:秘書處,彭學沛任秘書處主任;經濟組,負責農村金融、農產品價格調劑問題;組織組,負責農村自治方面的問題;技術組,負責改良農業增加生產等方面的問題。復興委員會的任務是為行政院制定農村政策提供參考依據。它“是一個設計與推動的機關,并不是一個執行的機關,本會的委員,專門委員的提案或計劃,經過行政院通過,就交由行政院兩個主管部執行” 。今天看來,盡管農村復興委員會的成立有一定的政治目的,但它對農村復興還是起了一定的作用,尤其是它所組織的一些農村調查及出版的一批著作為日后研究中國農村經濟留下了頗有價值的歷史資料。
③參與“鄉村工作討論會”,在工作研討中“灌輸”政黨和政府意圖。“鄉村工作討論會”的核心骨干或多或少與國民黨和國民政府有聯系,除主要發起者被委以職務外,比如邀請晏陽初、梁漱溟參加國民黨的內政會議,并分別委任為河北省和山東省地方自治指導員,邀請國民黨實業部全國經濟委員會農業處吳仕廉、中國華洋義賑救災總會的章元善等參加這個討論團體的籌組。鄉村工作討論會的每一次集會,農村復興委員會、實業部都要派員參加會議,發表演講,試圖“引導”鄉村建設。比如:第一次集會上梁定蜀除了介紹本會的工作之外,還對全國的鄉村建設提出了“中國救亡的辦法,就是改造農村了”等“個人意見”;第二次集會,中央黨部韋立人參加會議,農村復興委員會孫曉村和實業部徐廷瑚分別發表了演講,綏遠省政府、青島市政府和五大實驗縣等政府官員出席會議;第三次也是如此。這種做法,無疑把政府的主導意識帶給了這個團體,進而通過該團體影響全國鄉村建設運動。
④考察督導。1934年,國民黨中央執委會委員、江寧實驗縣設計委員會中央指導員李宗黃帶領考察團(7人),從5月20日出發,歷時34天,分別考察了江寧、鄒平、青島、定縣的鄉村建設實驗(試驗)。每到一處,考察團都要對當地的鄉村建設提出建議。回南京后,于當年九月二十四日在國民黨中央149次紀念周上,李宗黃作了題為“考察各地農村后之感想”的報告。分別對四縣的鄉村建設理念、方法、內容、成績、問題等作了介紹和評價。認為“據實而論,鄒平定縣,似有獨創一格,自成一種學說之趨勢,……就國家前途,本黨立場,中央法令而論,則縣市單位建設,應以江寧青島為張本,區村單位建設,應以無錫昆山為模范。無論其為平民教育,鄉村建設,民眾教育,鄉村改進,統不為過”。鮮明地表達了他的政治立場。他在報告結尾時提醒:“全黨的革命同志,認清農村破產即國家破產,無論在朝在野,為官為民,有職務無職務,互相觀摩,互相策勵,各盡心力奔赴復興農村之一途,為鄉黨盡瘁,為自己努力,政府黨部,以是為考成。……少談空論,多干實事,堅定主義,勇往直前,勿視為時髦,勿假公濟私,屏除身居都市高唱農村之投機分子,接近胼(pián)手胝(zhī)足可愛可憐之勞苦民眾……” 。這種提醒在今天仍然有現實意義。如果撇開政治立場,單從統治者鞏固政權的視角觀察和評價,國民黨中央和國民政府對鄉村建設運動的主導和控制是無可非議并可借鑒的。
4. “中國農村派” 和中國共產黨人的鄉村建設及思想
以陳翰笙、薛暮橋等所代表的“中國農村派”對舊中國鄉村問題的調查和研究。在白區,有一大批革命知識分子在黨的領導下討論農村經濟問題,并為此進行大量的農村經濟調查。1928年,陳翰笙接受了蔡元培先生的邀請,擔任中央研究院社會科學研究所的工作,他邀請進步青年用馬克思主義的觀點從事農村經濟調查,爾后在上海成立了中國農村經濟研究會,并且編輯《中國農村》月刊,刊登研究會會員的農村調查報告。其中有:①許滌新的《動蕩底中國農村》(1932.12)、《捐稅繁重與農村經濟之沒落》(1934.6)、《災荒打擊下的中國農村》(1934.9)、《農村破產中底農民生計問題》(1934.12)、《怎樣改良農民的生活》(1938.5)等調研報告,以詳實的數據和馬克思主義政治經濟學家的眼光,揭露軍閥割據和封建殘余勢摧殘下的農村動蕩、凋敝、經濟崩潰的局面和“中國目下捐稅繁重的程度” ,描述“生計陷入絕境中地農民”的慘境,討論“解決農民生計的對策之檢討”。②錢亦石《中國農村的過去與今后》(1934.1)認為,“帝國主義和封建主義是宰割中國農民的兩把尖刀”,將其宰割成“一幅千窗百孔的畫面”,批評國民政府“農村復興運動之聲,鼓噪全國,不幸到現在,還未看見農村復興”。 ③吳半農《論“定縣主義”》(1934.4),批評了當時國內對“定縣的工作是美國的金元鑄成的”,是“奢侈的游戲”、“沒有哲學和理論……零星的亂干”等責難,實事求是地評價了定縣鄉村建設的成績和問題,認為愚、窮、弱、私“四個字充其量不過是中國社會四個病態的現象而已”,“中國農村之所以窮困到破產的地步,其根本原因,……第一是帝國主義商品之長期入侵,……第二是軍閥混戰,……第三是水旱天災,……第四是匪患,……第五是苛捐雜稅”。 ④類似的調研報告還有:劉夢飛《中國農村經濟的現階段——任曙、嚴靈峰先生的理論批判》(1933.7),《中國農村經濟現階段之商榷》(1933.12);吳承喜《合會在中國今日之農村金融中的地位》(1934.10)、《中國各地的農民借貸——幾個極堪玩味的統計申述》;王亞南《中國地租總論》(1943.6)。改革開放初期,陳翰笙、薛暮橋、馮合法合編《解放前的中國農村》一書(中國展望出版社,1985年10月出版),收錄了這一時期的文獻。該書共分三輯,“比較系統地選錄了中國共產黨成立前后到全國解放這一新民主主義時期內,黨的農村經濟政策、文件和法令,各個歷史時期的領導同志、理論工作者和著名經濟學家有關農村經濟的重要論著,以及農村調查、農村實況報導(農村通訊)等文獻資料” 。
以毛澤東主席為代表的中國共產黨人對我國鄉村革命和建設的艱苦探索。可檢索兩方面的文獻:①中央文件。按照中國共產黨的創立初期、大革命時期、土地革命風暴時期、抗日戰爭時期、解放戰爭時期等歷史階段,梳理其中關于農民、農業農村局勢的判斷、主張和政策。比如《中國共產黨第二次全國代表大會宣言》(1922.7)就分析了農民和農村局勢,指出,“中國三萬萬農民,乃是革命運動中的最大要素。農民因為土地缺乏,人口稠密,天災流行,戰爭和土匪擾亂,軍閥的額外征稅和剝削,外國商品的壓迫,生活程度增高等原因,以致日趨貧窮和痛苦。……如果貧苦農民要除去窮困和痛苦的環境,那就非起來革命不可”;《中國共產黨第五次全國代表大會關于土地問題的決議案》(1925.7),《中國共產黨告農民書》(1925.11), 《蘇維埃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土地法草案》(1931.11),《怎樣分析階級》(1936.1),《中國土地法大綱》(1947.10),《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改革法》(1950.6)。 ②主要代表人物的論著,如:李大釗的《土地與農民》(1925),論述了中國歷史上平均地權的運動,中國農民破產的趨勢,提出了“耕地農有”的主張,指出了農民的要求以及如何在農村工作;《毛澤東文選》中的相關文章;彭湃《海豐農民運動》(1926.1),惲代英《農村運動》(1924.6),張太雷《我們怎樣對待花縣農民》(1926.9),陳獨秀《中國農民問題》(1923.7),李立山《中國革命中的農民問題》(1928.12)。從這里我們看到,中國共產黨提出以土地革命為中心的反帝反封建的民主革命綱領,在革命根據地發布了許多土地革命的法令,在根據地的農村建設中始終圍繞分田分地、減租減息、組織農會、掃盲識字、恢復生產、發展經濟等方面展開。對這一歷史時期中國農村研究和實踐總結的文章汗牛充棟,不贅述。
一九五零年代中后期的中國農村社會主義高潮。可以認為,農業綱要四十條是我國社會主義農村建設的第一個中長期規劃。綱要的實施,帶來了我國農村翻天覆地的變化。查閱《農業集體化重要文件匯編》(以下簡稱匯編),我們發現,社會主義農村建設的思想可以追溯到毛澤東主席1955年9月和12月,分別為《中國農村的社會主義高潮》所寫的兩篇序言。毛主席認為,“在幾萬萬農民中實行農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是一件了不起的工作”(匯編上P504),“群眾已經看見了自己的偉大前途”(匯編上P506)。完成了農業生產資料的社會主義改造,接下來是進行大規模的社會主義農村建設。1955年11月至12月,毛主席在杭州和天津分別會見了15個省委(自治區)書記,征詢對農業十七條的意見。1956年1月26日,人民日報發表了《毛澤東主席召集最高國務會議討論中共中央提出的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即十七條),這則通訊指出,綱要的任務就是在這個社會主義改造和社會主義建設的高潮的基礎上,給農業生產和農村建設指出一個遠景(匯編P526—527)。同年1月23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即在十七條的基礎上,提出了《一九五六到一九六七年全國農業發展綱要(草案)》四十條(以下簡稱“農業綱要四十條”)。兩年后“農業綱要四十條”修正草案出臺,其中在第三十七條還動員“發揮復員軍人建設社會主義農村的積極性”。
改革開放以來,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重新興起。新鄉村建設的再次興起,源于我國現代化進程中的城鄉二元結構矛盾。根據有關專家的研究,“改革開放以來,我們黨非常重視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同時期黨的歷史文獻有五篇專門講到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詹成付,2005.12):1979年9月28日,中共十一屆四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加快農業發展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要“有計劃地發展小城鎮建設和加強城市對農村的支持”;1984年中共中央《關于一九八四年農村工作的通知》號召國家設在農村的一切企事業單位,“為促進商品生產發展、加強工農聯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做出新的貢獻”;要求“按照中央的部署,……帶領廣大共產黨員、共青團員和社會主義建設積極分子,團結億萬農民,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而奮斗”;1984年1月21日中共中央辦公廳批轉的《全國文明村(鎮)建設座談會紀要》,提出了“文明村建設的總的要求和目標”,要求“緊緊圍繞經濟建設這個中心,認真加強思想建設、文化建設、民主建設、道德風尚建設和村容村貌、公益事業建設,……把農村建設成為高度文明、高度民主的社會主義現代化的新農村”;1991年11月29日中共十三屆八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進一步加強農業和農村工作的決定》明確提出了九十年代建設新農村的總目標:……逐步實現物質生活比較豐裕,精神生活比較充實,居住環境改善,健康水平提高,公益事業發展,社會治安良好;1998年10月14日中共十五屆三中全會《中共中央關于農業和農村工作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使用了“建成富裕民主文明的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等概念,并規劃了從那時起到2010年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農村在經濟、政治和文化等方面的奮斗目標。我們認為,這一時期的新農村建設,可以看成是對二元體制和政策的一次矯正,是中國新鄉村建設的第一波。它是以農村土地經營制度改革為中心的經濟制度及利益格局的重構,以提高農戶和村集體的生產經營能力為出發點,以發展農業、鄉鎮企業和建設小城鎮為基本內容,并且與撤消人民公社三級體制、恢復和重建鄉鎮人民政府、實行村民自治制度等基層組織體制改革結合在一起的。20多年的改革發展,奠定了我國農村總體小康的制度和物質基礎,造就了全面小康新農村建設的起點。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村建設研究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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