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社會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的重要保障。近年來,費縣從全縣發展實際出發,堅持民生導向、問題導向,從解決影響農村發展穩定的源頭性、根本性、瓶頸性問題入手,積極推進農村社會治理方式改革創新,探索實施了“3+4”農村治理保障體系,推動農村社會治理向精細化、制度化、系統化轉變,探索出一條具有費縣特色的多元化新型村級治理之路。
背景
費縣是農業大縣,總人口88萬人,其中農村人口占72%。2014年,結合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開展了縣級黨員領導干部“村村到、全覆蓋”大調研活動,33名縣級黨員領導干部對全縣421個行政村居(社區)進行了逐村調研,共征求各類意見建議4772條,梳理群眾反映迫切要求解決的熱點難點問題1316個,主要表現為“三難兩多兩少”。
“三難”,一是村級班子建設難,表現在后進班子“整治難”、先進班子“保持難”、村干部“人選難”、合并村“融合難”、黨員作用“發揮難”五個方面。二是村集體經濟發展難、增收難,村集體經濟普遍比較薄弱,2013年底,全縣村集體年收入5萬元以下的占71.5%,其中空殼村占8.9%,無錢辦事問題非常突出,有的甚至難以維持正常運轉。三是群眾辦事難,群眾普遍反映,出門辦事“兩眼一抹黑”,不單單是“門難進、事難辦”的問題,甚至根本就找不著門,即使好不容易找著門了,由于不懂辦事程序,往往一個簡單的事要跑好多趟。“兩多”,即村干部違法違紀多,村官腐敗問題相對比較突出,農村財務管理不夠規范,村干部在惠農政策落實等方面存在辦事不公、作風粗暴,甚至以權謀私,擠占、挪用、貪污惠農補貼等現象;村級矛盾糾紛多,群眾上訪問題成為困擾基層干部的一大難題,特別是個別纏訪、鬧訪戶,處理起來非常棘手。“兩少”,即農村基礎設施、公益事業投入少,由于村集體沒有收入,各級財政沒有投入,農村事業的發展陷入了空白區;農村困難群體保障少,基本醫療、養老、低保等保障水平相對偏低,一些因病因災致貧的特困戶靠現有的保障體系不能很好地解決。
主要做法
(一)建立“三項”社會治理機制
一是農村基層班子建設長效機制。明確了村級班子建設“八有”目標,制定了“三年攻堅”計劃,堅持一年一個主題,層層推進、逐項攻克。目前,68個后進村班子已全部完成整治;全縣支部村委按期換屆100%,正常運行率100%。二是農村財務有效監管機制。實施會計電算化和陽光村務公開,夯實農村財務管理基礎。截至2016年底,全縣代管村集體資金余額1.34億元;累計賬前會審41129村次;村級非生產性開支降低64.7%;開展村級資產資源招投標工程664項,增加村集體收入882萬元,節省資金900萬元,被評為“全國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示范縣”。三是農村基層社會矛盾有效調處化解機制。按照“4355”工作思路,實現基層社會矛盾排查調處工作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截至目前,全縣12個鄉鎮全部建立了社會矛盾調處化解四級網絡,建成各類調解組織434個,各類調解人員1405名,建立品牌調解室25個;共調解各類矛盾糾紛7066件,調解率達99.63%;2016年全縣信訪總量比2014年下降79.21%。
(二)筑牢“四條”民生保障線
一是農村基層班子運轉保障線。縣財政每年拿出當年公共財政預算的2%作為基層組織建設專項資金,鄉鎮按照不低于上年地方財政收入的5%設立村級組織建設工作專項經費,對年集體經濟收入5萬元以下的薄弱村進行專項補助。2014年以來,共統籌財政資金1億余元,用于集體經濟薄弱村運轉、村級辦公場所建設及村干部待遇保障,村干部工資報酬提高了1倍以上。二是農村特困群眾救助保障線。在低保、醫保等常規救助的基礎上,對等錢救命、沒有救助就無法生存的特困群眾進行兜底式救助。充分利用社會和市場的力量,成立縣慈善總會,籌集資金6640萬元。同時,通過縣財政每年列支300~500萬元,向上級爭取公益機構贊助等多渠道籌集臨時救助資金。目前,累計救助1220人次,其中大病托底救助40人,平均每人發放救助金7.5萬元,最高的達33萬元。三是農村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投入保障線。自2014年開始,縣財政每年列支3000萬元專項資金,鄉鎮配套20%,用于補助農村公益事業和基礎設施建設。2014年以來,共下撥專項資金1.3億元,實施農村水、電、路及城鄉環境整治等項目1100余項。四是村級群眾事務代辦保障線。從大學畢業生和基層后備干部中,公開考選220名村級便民服務專職代辦員,每人服務1~2個行政村,實現全縣421個行政村便民服務代辦全覆蓋。在縣、鄉設立村級群眾事務代辦中心,在村居設置便民服務代辦點,構建起縣鄉村三級便民服務體系。截至目前,已累計為群眾全程代辦事項26.5萬余件,解答各類咨詢40.7萬余件次,直接為群眾節省交通費、誤工費5000余萬元。
“3+4”農村治理保障體系實施兩年來,“三項”社會治理機制支撐起了農村基層治理的平臺,“四條”保障線兜起了農村群眾基本需求的底,初步實現了“核心作用更加明顯、財務監管更加透明、社會關系更加和諧、班子運轉更加順暢、基礎設施更加完善、社會救助更加有力、服務體系更加健全”的目標。
幾點體會
要抓住基層組織建設這一核心,夯實農村發展的根基和堡壘。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是落實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各項工作任務的戰斗堡壘,必須站在事關黨的執政根基穩固的戰略高度,堅持不懈地抓好基層組織建設。費縣堅持把基層黨組織的建設和運轉作為關鍵環節,一年一個主題,通過對村級班子分類施治,落實黨建經費和村干部工資待遇,實施“四抓兩提升”工程,對農村黨員干部實行“三個全員”等措施,農村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向心力、戰斗力顯著增強,戰斗堡壘作用得到充分發揮。
要堅持城鄉一體的工作導向,推動公共資源更多地向農村傾斜。農村社會治理是整個社會治理中的薄弱環節,這個“短板”能否補好,關系到農村社會的穩定,關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的能否如期實現。要推動經濟社會整體向前發展,必須強化系統思維,統籌兼顧,全面協調,既重“城”,更重“鄉”。費縣堅持城鄉一體化布局、一體化謀劃、一體化推進,促進生產要素、公共資源和公共服務更多地向農村傾斜,解決了農村基礎設施投入難題,讓群眾真正得到了實惠,充分激活了農村發展動力。
要樹立全面系統的治理思維,吸引社會各方共同參與。當今農村社會正在發生深刻變化,社會構成更加多元多樣,必須改變政府對于鄉村社會的行政性管理或控制,讓鄉村內部的自主性力量在社會秩序維持、沖突矛盾化解等領域發揮基礎性作用。費縣充分調動政府、市場、社會組織、民間力量等各方資源,推動治理手段從單一行政管理向行政、法律、經濟、教育、文化等多種手段綜合轉變,形成了政府與社會力量互聯、互補、互動的多元化社會治理網絡。特別是通過構建“4355”矛盾調處化解機制,實現了“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鄉鎮、矛盾不上交”,夯實了農村社會和諧穩定的基礎。
要筑牢一心為民的執政理念,讓群眾共享改革發展“紅利”。黨的十八屆五中全會提出,堅持共享發展,必須堅持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費縣建立“3+4”農村治理保障體系,每年需要投入1億元以上,極大地促進了農村社會的繁榮穩定和長治久安,改善了黨群干群關系,贏得了群眾的真心擁護和支持。全縣每年用于特困救助和便民服務代辦的資金大約2000萬元,打通了黨委政府與群眾之間的“連心線”,暢通了服務群眾“最后一公里”。
作者系山東省費縣縣委書記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國農村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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