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題:困境與出路:關于四川邛崍市花楸村保護現狀的調查與思考
編者按:古村落保護面臨共同的問題:一是古村落的空心化、空巢化;二是古建的物質性老化和功能性衰?。蝗钦?、資金、人力投入匱乏。此外,保護與開發中,還涉及各種錯綜復雜的利益關系。要解決這些問題,立法監管是有效方式。
一、花楸村概況
花楸村地處四川省邛崍市西南山區平樂鎮境內,是一個歷史文化資源豐富、古建筑保存完好、生態環境優美的中國傳統村落。距成都市區101公里,距邛崍市區28公里,是平樂鎮最遠的行政村,距平樂集鎮區14公里。全村幅員面積12平方公里,平均海拔900米,人口1680人,下轄24個生產小組。
花楸村原為李家大院到龍掃尾一帶,后于2005年村組合并,花楸、官田、范溝合并成現在的花楸村。
二、困境:花楸村保護的現狀與矛盾
1.文化遺產保護現狀
(1)雄渾質樸的歷史遺存
花楸歷史悠久,唐朝時期佛教就已在花楸廣為流傳,現存的唐代摩崖造像巖鷹寺就足以證明;宋代天寶三年(1035年),花楸人開始種植茶園,并制作手工茶,在宋《元封九域志》中就記載:“有火井茶場(今邛崍花楸茶圃),邛州貢茶,造茶為餅,二兩,印龍鳳形于上,飾以金箔,每八餅為一觖?!睆乃未_始,花楸人在此地開始利用竹木造紙,造紙業一度昌盛。后因康熙御封邛州花楸堰為“天下第一圃”更讓花楸之名聞名天下。
(2)別具特色的傳統建筑
花楸村眾多古院落主要集中在半山腰上,且多數仍在使用。由于保存有限,現遺存的基本為明清時代的民居,其中最具代表的為李家大院。李家大院系清代名商李洪楷所建,全部竣工于光緒末年,歷時56載。大院建筑風格為川西民居樣式,采用傳統的穿斗結構,結合臺、梁、閣等建筑構件,均為木質材料。院內木雕、石刻等工藝精湛,與傳統建筑相得益彰,集中反映了明清時期的民居建筑風格和工藝水平,具有獨特的歷史價值。
2.文化遺產保護困境
(1) 村內基礎設施、古建筑群破損嚴重,維修保護投入不足。
徐家大院外造紙遺址簡介和造紙用的木架損壞;高家坡墓群、三義廟摩崖造像等由于沒有實施防風化等保護,風化嚴重,急需修復;李家大院、徐家大院、楊家大院、徐家大院等老院落,由于年代太長,已不能適應現代生活需要,很多群眾希望改建或搬遷,所以對建筑保護存在不配合情況;古建筑群房屋基本全為木架房,且農戶電線老化不愿換,存在極大的消防安全隱患。
(2) 管理人員整體素質參差不齊,責任心不強,不能很好的實施保護工作。
三、出路:立法視角下的保護對策
1.傳統村落立法應當注重有形遺產保護與活態傳承相結合
過去的保護往往過分偏向古建筑的保護,而忽略了傳統村落中的非物質文化遺產。實際上,傳統村落中不僅有古樸的民俗民風建筑,也承載著村落中的人們的村落文化,它包含著人們的生活形態、勞作方式、民俗信仰、道德與價值取向觀念等。因此,傳統村落的立法工作不僅要保護古建筑,而且要充分重視傳統村落文化的創造者、傳承者的作用。
2.傳統村落立法應當均衡各部門的利益
傳統村落保護的工作,往往異化為政府的某些部門利益其手中的資源優勢“創收”的手段。更有甚者,一些地方政府官員以保護傳統村落之名行官商勾結攫取私利之實。最后造成對于傳統村落的過度商業開發,由此造成的后果不僅背離了傳統村落保護的本意,更嚴重的損害了傳統村落背后所承載的農耕文明。除此之外,政府的各個部門為了本部門的利益,往往在申報傳統村落之時尤為積極主動,而一旦申請得到批準,又相互推誘管理職責,這種“重申請、輕保護”的現象已經嚴重危害到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成效。因此,如何平衡相關政府部門之間的利益,強化傳統村落保護工作的責任意識,也是傳統村落立法工作的不可忽略的重要前提。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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