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保護包括傳統村落在內的歷史文化遺產,必須立足整體,統籌全局,絕不能孤立地看待其中任何一類文化遺產。無論是物質文化遺產,還是非物質文化遺產,甚至精神信仰,我們都應該站在文化生態這一視角來予以整體關照。因為文化遺產就是自然而然的原生性的、祖先傳下來的文化生活,它本就融入到了人們的日常生活和血液當中。所以,對古村古鎮保護的最佳形式是延續并發揚當地的文化生態,實現文化的“活態”傳承。
我們本次浙江調研的最后一站是東門漁村,該村位于寧波石浦鎮東門島,素有“浙江漁業第一村”之稱,島上村民95%都從事漁業相關工作。初到島上,我們便看到一家船廠,有不少大型船只正在廠里進行維修保養。通過后來與村干部的訪談我們得知,東門漁村漁民的捕魚船只,主要便由該廠生產,該廠的船只依型號造價從五十萬到五百萬不等,一艘好的漁船做一次保養,就得30-40萬元不等。因為禁漁緣故,漁民放假,漁船也都停在港口,進入村中,只見港口沿岸密布大大小小的捕魚船只,橫停豎放,錯落有致,竟有300余艘。遠遠觀之頗有震撼之感。
東門漁村的古民居距今有一兩百年的歷史。2016年獲中央財政支持,專項撥款300萬用于東門漁村古民居的保護利用、歷史環境要素修復等。東門漁村原有木質結構古民居50—100間,其中25間嚴重損毀。近年,村中年輕人大多外出,大部分房屋無人或為老人居住,不會主動去修理。環保局認定了13家沒有坍塌、破壞較少,還有保存保護價值的房屋。村委會將這些房屋租賃10年,一方面進行修繕工作,一方面進行集體開發。村民仍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現在已有4、5家基本修復完成,使用了中央財政撥款250萬。村委會預算整個村莊的修繕與保護需要一千多萬,資金短缺是重點問題。
與東門漁村村支書、村委委員訪談后,我們便在村委委員的引導下到村中行走,參觀村子已經修復的寺廟1間,老房3棟,待修房屋1棟。通過訪談和實地調研,我們基本可以確定東門漁村與我們之前調研村莊的兩點不同:一是村中較多改革開放后新建的磚瓦平房,老房較少,連同寺廟在內東門漁村目前共有13棟計劃保護開發的古建;二是村里人口多,勞力足,按村委委員的說法,現在村里居住有4000余人,其中老人數量不過700,出海捕魚的工作需要大量年輕勞力,因之村里總是聚集著大量的青壯年勞力。我們認為,以上兩點區別產生的原因在于東門漁村漁業生產的勞動需要。
按東門漁村聯村干部、石浦鎮紀委書記孔杰(我們在到東門漁村前曾到鎮政府對孔杰進行過采訪)的觀點,東門島目前正在大力開發島上旅游資源,以實現漁業、旅游業齊頭并進的發展新形勢。因之,東門漁村的保護開發需要服務于東門島整體的旅游開發,一方面要對東門漁村的水、電、路等基礎設施進行全方位的升級改造(包括污水管道改造、電線下埋、村道拓寬、仿古改建等等),一方面也準備將村里有價值的古建修復后用作公共旅游展點(如將X家老房改造為漁文化博物館、Y家老房改造為孔氏紀念館等)。通過在東門漁村的實地調研,我們基本認同孔杰的以上觀點。坦白說,除去3座據稱擁有300-400年歷史的寺廟外,東門漁村所謂的古建亦不過是10棟百余年的木質結構老房,且這些老房的工藝、造型等相較我們之前調研過的村莊也是遜色不少,另外,這10棟老房零散分布在東門漁村各處,也進一步制約了它們的開發潛力。綜上兩點可以認為,東門漁村的古建,文化價值低、開發難度大,因之,將東門漁村古建的保護開發工作,定位為東門島旅游開發整體項目的一個子項目會是一個相對有效(保證修復資金)、穩妥(不需明確商業收益)的辦法。
東門漁村的調研向我們提出了一個新問題,那就是:在村莊古建稀少,且歷史文化價值不大的情況下,對村莊的保護和開發,應當從何處著手?結合東門漁村的具體情況,我們認為,在此種情況下,對村莊的保護和開發必須回溯到對村莊文化本身的探索和挖掘上去。
“文化”不是一個空洞的概念,而有其具體內涵。按英國文化學家泰勒的界說,文化是“一個復雜的總體,包括知識、信仰、藝術、道德、法律、習俗和任何人作為一名社會成員而獲得的能力和習慣在內的復雜整體”。放在村莊的具體語境中,傳統民居、祠堂、古橋、田地,以及世代流傳下來的傳統節慶、民俗風情等都可理解為是村落文化的事實載體。保護村莊,說到底是保護村莊所承載的文化符號和內涵,古建僅僅是村莊文化事實中一類顯性符號,古建稀少、或是古建歷史價值不高并不意味著村莊就無法保護或是說不需要保護,在這個時候,對村莊的保護和開發就必須回到對村莊文化本身的關照和體察上去。
東門漁村是一個具有千年歷史的漁村,漁民的遷徙性、流動性特征決定了他們大多并不看重實際的房屋建筑——對于漁民而言,可能一艘好船的價值要遠遠大于一間房子。從文化的視角來看,東門漁村漁民和他們所從事的捕魚活動,包括每年的祭祀、開洋、回洋等等已經構成了這個村子獨特的漁文化本身。根據現實情況來看,這些漁文化內容不僅在當地村民心中具有實效,同時也在更廣大人群中具有影響力。按東門漁村婦女協會會長的描述和向我們展示的視頻內容來看,每年五月十三的民俗文化節(祭關公),村里都要準備不少于300桌的飯菜以作待客之用。民俗文化節的客人群體,除了本地漁民和相關親屬外,更多是慕名而來的外地游客。
因之,想要保護東門漁村,重點在于保護東門漁村獨特的漁文化,而保護漁文化的核心便是為東門漁村漁民們的捕魚活動創造良好的環境。只要漁民還在,捕魚還有,那么無論商業文明如何發展,東門漁村的漁文化也能夠得以流傳延續。由此,我們的問題也就有了一個具有普遍意義的回答:對村莊的保護,說到底還是對人(村民)的保護,村莊保護的最高目標,便是能夠使村民通過村莊收益,只要能夠從村莊中獲益,那么村莊才留得住人,也只有留住了人,村莊文化才能夠真正得以傳承延續。放在東門漁村的具體語境中去,這就要求政府盡可能為村民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工作條件,由此才能吸引更多的勞動者來東門漁村從事捕魚工作,也才能吸引更多的游客來來東門漁村觀光游覽。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南大學中國村落文化研究中心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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