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銷合作社問題是三農問題,但又不僅僅是三農問題。有人說簡單,也有人認為它很復雜。對一般社會公眾來說,基于對供銷合作社某一特定歷史階段的認知,確實很簡單。但在與供銷社系統風雨同舟數十載的老供銷人眼里,它既特殊又復雜。
不解決認識、看待問題,頂層設計、改革路徑選擇問題就無從談起。探討供銷社合作的發展,需要在正確認知的基礎上層層深入。那么,我們究竟應該怎么認識、看待供銷合作社,供銷合作社在經濟社會發展中究竟是一個怎樣的角色?
要用歷史的、辯證的觀點來看待供銷合作社,在不同的時代背景下來考量供銷合作社所扮演的時代角色。從大的范圍看,供銷合作社從建國初期到21世紀初期經歷了大起大落。2000年以后,供銷合作社終于從低谷走向爬坡階段。黨的十八大以后,重新思考,供銷合作社所扮演的時代角色逐步明確:在新的時代背景下,在三農發展進入新的階段下,利用其現有的組織體系、完備的功能,在為農服務中發揮更大的作用。
關于頂層設計,供銷合作社干什么、扮演什么角色,不完全取決于供銷合作社自身,還取決于黨委、政府做好三農工作的戰略選擇。當然,同時要扮演好這個角色,供銷合作社自身必須最大限度地發揮主觀能動性。
從全國情況來看,在因地制宜、從自身條件出發、不搞一刀切的思想指導下,我們的路徑選擇實際上關系到方向性,即路徑可以不一樣,但方向必須一致。
需要強調的是,實體化不等同于公司化。供銷合作社既要辦成以農民為基礎的合作經濟組織,又要市場化經營;既要承擔國家委托的任務,又要體現政策導向,實際上是一個組織成分多元、資產構成和功能多樣的組織體系。實踐上,即便是實體化,供銷合作社的雙線運行功能是不能改變的。
探討供銷合作社的財產制度問題,實體化會不會變成公司?答案是否定的。實體化不一定是公司組織形式,但可以企業化運行。
供銷合作社按照“純而又純”的專業合作社運作很難行得通。從現狀來看,專業合作社很多是能人控制、大農吃小農,空殼、休眠的也不少。“純而又純”的專業合作社很少,但可以是一個方向性的長遠目標。
從我國農村合作經濟發展格局來看,專業合作社和綜合合作社并存。專業合作社只能是區域性的、一定范圍內的,離開“農民自己的”是不能長存的,因為農民是其生存的土壤。綜合合作則是供銷合作社的選擇,也只有供銷合作社能發展綜合合作。
正確認識也好,頂層設計、路徑選擇探討也好,做好這些工作還要解決供銷合作社在改革發展中已經遇到或者可能遇到的種種問題:組織體系、組織制度問題,運行機制問題,治理能力問題和政策扶持問題等。
組織體系和組織制度是由大的體制決定的,突破比較困難,只能在現有的制度體系下重點解決縱向的上下關系、解決橫向的社企關系。
運行機制方面,聯合社應突出三個方面:把方向、定原則、管落實。基層社則要體現其功能和作用,重新認識。在恢復重建過程中,掛牌只是第一步,是先搭架子,目的是搶占農村市場和陣地,為接下來的發展奠定基礎。
再就是治理能力問題,可以從三個方面提高:一是提高行政組織資源的動員能力,二是提高市場資源的發現和利用能力,三是提高現有組織資源和組織體系的創新和整合能力。
最后是解決政策扶持問題。供銷合作社的法律地位問題、財稅支持問題都需要進一步明確和配套,目前財政支持已經有了突破。只有解決了這一系列問題,供銷合作社的改革發展才能更好地深化和提升。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中原微供銷 微信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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