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基因生物安全問題是一個復雜的綜合性問題,它對人類社會的影響遠遠超過了人們的預期,那種希望僅靠科學技術的完善來解決人們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疑慮和不安的想法顯然過于純真。
有觀點認為,轉基因技術本身比其他作物育種技術,如傳統育種帶來的遺傳信息的變化更明顯,因此轉基因產品可能存在安全問題。這個風險與轉入的基因無關且所有的轉基因生物都存在,因此,按照預防為主的原則,必須采取措施實施對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這種基于技術本身的管理體系就是目前歐盟實施的轉基因生物管理體系。
也有觀點認為,轉基因產品所表達的外源基因可能導致新的毒性物質或過敏原進入食物鏈或生態體系,這個風險與育種手段無關,不論是轉基因育種或是傳統育種。這種基于產品本身的管理體系就是目前美國實施的轉基因生物管理體系。很顯然,這個體系不僅涉及轉基因生物。
在轉基因安全性的問題上,人們首先關心的是健康方面的風險。比如,擔心抗生素篩選基因的利用可能會影響人類健康。事實上,抗生素基因是不可能水平轉移到人體的,但可能通過極其微小的機會水平轉移至細菌,使得細菌具有抗生素功能。正是考慮到這一點,許多新的轉基因生物已經采用了無標記的轉基因方法,其產生的轉基因生物不再含有抗生素一類的基因。此外,人們還擔心轉基因生物是否會對生態環境造成影響,形成超級雜草或者危及整個生態鏈。事實上,馴化后的生物,無論是轉基因還是非轉基因的,都無法在自然條件下形成生物入侵,影響生態平衡,除非轉入的基因影響生物的自然適應性。
經過30多年的轉基因研究和生產,世界衛生組織、聯合國糧農組織、歐盟、美國(德國和法國)醫藥協會、歐洲科學院科學顧問委員會、英國國會下議院等組織、政府機構等部門達成共識:從科學的角度,轉基因技術本身不比其他育種技術風險更大。
即便如此,轉基因技術的風險評估不能一概而論,需要按照個案原則,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因為不同性狀的轉基因生物對作物的影響可能不同。大家知道,已知的具有毒性或過敏性的基因是不能用于生產轉基因生物的。但不是所有可能致毒和致過敏性的基因都可預測,所以,轉基因食品和任何新食品都一樣,上市前都要進行嚴格的毒性和過敏性檢測。各國監管機構的監管實踐證明,經過嚴格的科學評估、批準上市的轉基因產品是安全的,沒有發生一例被科學證明的轉基因安全事件。
傳統育種產生的生物或產品的安全性是基于人類長時間安全食用、環境長時間適應無異常的認知基礎之上的。轉基因生物或產品被要求進行更嚴格的安全評估,是對新技術新產品所采取的更負責更科學更理性的認知手段。轉基因生物安全或不安全都要遵循科學評估原則,以科學評估結果為準,是否安全應是權威機構說了算,應更多地聽取同行專家群體意見。同時遵循個案分析原則,不能因為某一個轉基因生物事件通過了安全評估,就理所當然地認為其他所有轉基因事件都是安全的。還要遵循實質等同原則,全面評價轉基因本身帶來的變化以及該變化與自然變異的關系。只有這樣,轉基因生物安全才有保障。因此,管理是保障安全的根本,安全是管理的最終目的,也是法律的要求。我國于2001年制定了《農業轉基因生物安全管理條例》,加強對農業轉基因生物的安全管理,保障人體健康和動植物、微生物安全,保護生態環境,促進農業轉基因生物技術研究。
和歷史上其他新技術(如wifi)或新產品(比如阿司匹林)面市所受到的反應不一樣,轉基因生物或產品一方面在全球得到了大面積推廣和應用,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就,另一方面也承受著全球范圍的抵制和詆毀,這種尷尬局面的形成很明顯已經超出了科學本身,彰顯背后各種政治、經濟、文化、宗教、倫理和其他勢力的角力。因此,轉基因生物安全不是單純的科學問題,轉基因生物安全爭論的實質也不是安全問題。因此,轉基因生物技術的缺陷、產品的瑕疵或管理的漏洞往往被無限放大,并演變成為爭論焦點,混淆了對轉基因生物安全的科學認知和技術認同,引發無數的爭論。
作者系上海交通大學生命科學技術學院教授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江蘇農村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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