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結合實地調查資料,試圖呈現和解釋老人農業的生成邏輯及其與農業養老之間的內在關系。社會流動、代際分工和可持續生計三重動因作用下的“路徑依賴”形塑了“老人農業”的現實。但在本質上,“老人農業”并非單一的農業生產問題,而是同時牽涉到農業與養老兩個異質性問題,它們共同構成了“老人農業”的一體兩面,同時也決定了“老人農業”問題的基本性質。由于農業生產效益和農村養老保障始終沒有得到有效提升,農業與養老之間長期處于分裂狀態,并沒有形成制度上的合力,從而導致老人農業與農業養老之間存在現實矛盾。在此背景下的農村養老策略應是力促農業與養老相結合,創新農業養老的實踐形式。
一、問題的提出
“老人農業”是21世紀中國農業生產場景中的一道獨特景觀。相關數據顯示,目前國內尚在從事職業性勞動的農村老人比例高達54.6%,不愿進城養老的農村老人超過六成,出現了“被迫留守”的狀況。[1] 如此普遍的“老人農業”現象日漸受到社會各屆的關注,并在學界引發了爭論。許多學者認為,“老人農業”現象已成為困擾中國農業發展的現實難題,這一問題的出現將對農業生產率的提高帶來不利影響,[2][3] 具體包括以下三個方面:一是影響傳統農業向現代農業轉變,造成農業發展后勁不足,并對農戶經營體制、農村勞動力開發、土地流轉制度創新提出全面挑戰。[4]二是構成了農業技術進步的重要障礙,[5] 導致土地粗放,影響農業生產結構的調整。[6] 與此觀點相反,一些研究發現,由于生產決策趨同和農業機械“外包”服務的普及,現階段“老人農業”不僅沒有對中國的糧食生產產生負面影響,[7] 而且是有效率的。由于中老年農民群體從事農業生產的機會成本很低,他們種田基本不計算自己勞動成本,從而具有任何資本下鄉進行規模經營都不可比擬的優勢。[8] 已有研究觀點為深入解讀“老人農業”現象提供了有益思路,但尚存在可挖掘的空間。一是過往研究多將關注的重心放在“老人農業”的影響上,而缺乏對“老人農業”生成機制的系統分析;二是學界對于此問題的分析還多處在現象描述階段,對“老人農業”問題的性質認識不足?!袄先宿r業”并非單純的農業問題,它與養老問題聯系在一起,還涉及到農民、農村問題;三是針對“老人農業”與農業養老之間的矛盾,已有研究鮮有涉及?;诖?本研究聚焦于“老人農業”的生成邏輯,通過對“老人農業”性質的深層解讀,分析“老人農業”與農業養老之間的內在關系,在此基礎上提出相應的對策建議。
二、“老人農業”的生成邏輯及其性質
(一)路徑依賴:“老人農業”生成的一般邏輯
國外相關研究表明,老人的晚年境遇深受其前半生生活經歷的影響,如健康風險、受教育程度、就業情況、收入水平、社會關系和社會參與等。[9] 結合實地調研發現,“老人農業”的生成實際上也是生活慣性的結果,許多農村老人表示其晚年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完全是對一種勞動習慣的堅守,證明自己即使年齡大了也還是有用的,“保持少量勞動是多年來形成的習慣”,“土地不能閑,更不能丟,好地種起來容易”,“不種地還能干啥”……繼續從事農業生產儼然成為一種農民自然而然的本能,[10] 這種基于過往經驗的勞動形式可稱之為“路徑依賴。盡管這種路徑依賴可能是迫于現實的無奈,“老人農業”卻在社會流動、代際分工、可持續生計的情境中不斷地被加以重塑和強化,從而使從一種生活方式轉移到另一種生活方式上變得越來越困難,放棄耕作已變得極不現實。下文將從社會、家庭和個人三個層面對“老人農業”生成的慣性因素進行細化分析。
1. 社會流動是路徑依賴的結構動因。
改革開放以來,伴隨城市化、工業化進程的加快,農業與工商業經濟收入的差異,以及農村與城市在文化、教育、醫療、衛生、公共設置、社會福利等方面的差距日趨明顯,為了尋求更好的就業機會與發展空間,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選擇進入城市務工或創業。而農村中老年勞動力由于上了年紀身體狀況不佳、文化程度較低且缺乏社會經驗和必要的技能,就業競爭力不強,在勞動力市場中處于被擠出的弱勢地位。另外,資本與技術密集型產業的發展對高素質勞動力的需求越來越多,伴隨農村年輕勞動力的源源流入,必然會有部分老年勞動力從城市就業市場中被淘汰出來,或未能成功融入城市而返鄉從事農業生產。一般來說,隨著年齡的增長,中老年農民工的務工收入會呈逐年下降的趨勢,相比之下,農業收入卻是一份相對穩定且兼具保障功能的收入,會重新在農民晚年生活中占有一席之地。流動出去的多是農村青壯年勞動力,而農村老年勞動力很少會放棄農業生產而隨子女遷入城市,即便是遷入也多是暫時性的幫子女照看孩子或經商,對于他們而言,留村經營自己的土地是最踏實自在的。
2. 代際分工是路徑依賴的內部動因。
當前在各地農村普遍盛行的是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家計模式,[11] 即通過子代進城務工經商和父代留村務農來實現家庭收益的最大化??紤]到全家遷移到城市的生活成本以及放棄土地耕種的機會成本,絕大多數家庭都會選擇由父代留守從事農業生產,以降低生活成本。在這一模式中,務工經商收入和留村務農兩項收入都必不可少,前者收入較多,對于子代的生存與發展以及建房、遷移、投資等意義重大,而后者雖然收入較少,卻必不可少,發揮著自給自足、維持日常用度和貼補家用的功能。隨著買房、教育、婚嫁等消費支出的增加,農村老人多對子代所面臨的生活壓力表現出體諒的態度,并力圖在有能力的范圍內堅持經濟獨立和養老自主,強調“趁自己能動就多干點”,不愿意拖累子女,更不想增加子女的生活負擔。[12] 在當前的歷史背景下,半工半耕的代際分工,既能實現就業,又能確保雙重收入,保持較少的生活支出,并使老人從中獲取尊嚴和滿足,從長遠角度看也是農村家庭利益最大化的理性選擇。[13]
3. 可持續生計是路徑依賴的個人動因。
“老人農業”一直被視為“被迫留守”的結果,但事實上,“老人農業”是諸多因素交互影響的結果,并非完全是被迫的,也有自愿的成分。其中,可持續生計便是農村老人選擇繼續從事農業生產的主要個人動因。在這里可持續生計不僅指參與農業生產獲取經濟收入上,還包括獲取精神滿足與意義訴求上。隨著農業社會化服務的完善,在許多農村地區,種子、化肥、農藥等生產資料的購買已變得極為便利,甚至有些基層農資供銷商會直接將農用生產資料送到家里或田間地頭,費用可以延遲到收獲季節補交。另外,農業機械化程度的提高和農業生產條件的改善,在小麥、玉米種植等領域,除了灌溉、植保等環節需要人力外,播種、翻地、收割等環節都實現了機械化,從事農業生產已不需要太多的勞動力和太多的技術,種田變得簡單輕松,勞動強度也大為降低,農忙的時候也就幾天就可以把活干完。盡管種地得來的收入不多,卻可以使得老人在經濟上自給自足,保持獨立的生活空間和自由度,并從中獲取生活的意義。相關研究發現,家庭收入對老年人是否參加農業勞動的影響不顯著而年齡和健康是農村老人參與農業勞動最明顯的決定因素。[14] 由此可見,土地對于農村老人具有多重含義,既可維持生計、貼補家用,還可以平衡家庭內部資源,維護老人的權威和尊嚴,在精神上成為娛樂休閑的重要方式。但實際由于農村老人對于土地的特殊情感,農業勞作實際上已經成為其生活中的一種習慣、一種調劑、一種寄托。
(二)農業出路與養老情理:“老人農業”的一體兩面
“老人農業”并非中國獨有,在歐美和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也都一定程度地存在,但由于有健全的社會保障體系和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支撐,“老人農業”并未對社會發展造成太大影響,也沒有引起學界的重視。反觀“老人農業”在中國,三重動因作用下的“路徑依賴”形塑了“老人農業”的現實,不健全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以及城鄉分割的社會保障體系,更加突出了中國“老人農業”的二重性,即“老人農業”是中國在社會轉型期遭遇的由于青壯年農業勞動力短缺而引發的農業生產問題以及附帶產生的養老問題。它在本質上并非單一的農業生產問題,而是同時牽涉到農業與養老兩個異質性問題,它們共同構成了“老人農業”的一體兩面,同時也決定了“老人農業”問題的基本性質。
1. 農業走勢:
“老人農業”的顯性問題。由于留村務農的老人普遍文化程度較低,多靠傳統經驗耕作,現代農業生產知識缺乏,有的因為身體原因甚至無力經營,導致農田季節性拋荒、耕地復種指數下降、農地粗放經營、農業新品種新技術應用不足等弊端突顯,“老人農業”的隱憂倍受政府、學界和媒體的關注,[15] 也引發了社會各屆對于“明天誰來種地”等問題的討論。[16] 面對務農勞動力老齡化的挑戰,未來農業的基本走向如何?怎樣發展?已成為一個非常現實而又迫切需要解答的重要問題,直接關系農業、農村經濟的可持續發展。應該說,這是“老人農業”的顯性問題,直接涉及農業生產的穩定,事關國家糧食安全與農業的可持續發展。
2. 養老情理:
“老人農業”的隱性問題。政府和學界高度關注“老人農業”帶來的顯性經濟影響時,另一個隱性的社會問題不容忽視,那就是農村養老問題。這個問題可能在其他出現“老人農業”的發達國家并不存在,但在社會保障尚不健全的中國卻表現得極為突出。伴隨大量農村青壯年勞動力的離土離鄉,造成了農村社會主體的失陷,農村社區變成了“無主體熟人社會”。[17] 輿論失靈、“面子”貶值、社會資本流散,進一步破壞了家庭養老的道德環境,傳統養兒防老方式堪憂。另外,農村老人沒有退休金,一般只能靠土地維持生計,一旦喪失勞動能力,也就失去了生活來源。由此可見,農業發展只是“老人農業”冰山之一角,而其中所隱含的農村養老需求與養老問題則是需要加以重視和解決的。城鄉社會保障制度以及養老方式上的巨大差異,拷問著社會的公平與正義。如何能讓農村老人分享到經濟社會發展的成果,能從農業耕作中獲得相應的補償性收入,消除相對剝奪感,并使后續從事農業生產的人從中找到歸屬、看到希望、解除晚年的后顧之憂,這不僅是涉及到農民情感認同的文化問題,更是融情于理的社會問題。
三、老人農業與農業養老的現實矛盾
(一)生產成本上漲與收益分配的短期性
結合實地調研資料發現,現實中農村老人從事農業生產的動因可分為三類:基本生計、日常消費和養老籌劃。基本生計主要是為滿足口糧需求,一般情況下每個老人每年500斤糧食就足夠了,因此,通過從事農業生產農村老人的這一需求都能得到保障。日常消費主要包括油鹽醬醋等副食開支、娛樂休閑開支和人情交往開支。養老籌劃則是從事農業生產動因中最為長遠的,主要是在滿足基本生計和維持日常消費的基礎上,為自己的晚年生活積累和儲蓄資金,以備疾病和失能時動用。“手中有糧心中不慌”是農村老的硬道理,即便目前子女孝順、生活無憂,農村老人多半還會在心里盤算如何趁自己能動攢點以備不時之需,因為久病床前無孝子,誰知道將來自己不能動或有病的那一天子女是否還能始終孝順如一。但想法歸想法,隨著生產成本的上漲,農業生產收益并不高,導致依靠農業養老只能是部分農村老人的理想,而現實中囿于土地經營面積的狹小,多數老人從事農業生產的收益還主要停留在維持生計和滿足日常生活消費層面,遠沒有達到為晚年積蓄資金的效果。收益分配的短期性使得老人農業只能成為農村老人養老圖景中的權宜之計。
(二)勞動的階段性與養老的接續問題
根據國際上對于老年人的一般定義,將60歲視作老年的開始。若從生命周期的角度將老人的年齡階段劃分為60-69歲、70-79歲和80歲及以上三個時期,便可發現,年齡在60-69歲的農村老人一般還沒有完全退出農業勞動領域,自我養老和土地養老是其最為主要的養老方式,而對于年齡在70及以上的農村老人而言,由于身體的原因,參與農業勞動的比重在下降,家庭養老和自我養老是最為主要的養老方式。相關研究也證實,隨著年齡增大,老人對于家庭和政府社會保障的需求度上升。[18] 事實上,只要有土地,一個身體尚好的老年人多少都會種點地、養點豬、養點雞,加上每月的養老金,養老問題不大。然而,現行的農業養老方式只能夠解決那些年紀較輕、尚有勞動能力的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而年齡較大的失能老年人則會因為無法從事農業耕作而失去這重依靠。由此可見,老人的生命周期決定了勞動的階段性,從事農業生產是有時限的,80歲及以上的農村老人基本上還是在依靠子女貼補以及新農保、農業補貼的錢養老。因此,一個不可忽視的現實是,在打工潮對于家庭養老構成巨大沖擊的現實背景下,失能農村老人的養老問題如何解決,土地流轉雖然能使失能農村老人每年獲得少許收入,但并不足以解決其生存和養老問題,在這個意義上,現行土地政策在制度改革上還存在較大的空間。
(三)農業生產與晚年福利的斷裂關系
近年來隨著城鄉一體化進程的加快,國家所推行的各項政策及規定在農村產生了積極的影響。尤其是2009年開始實施的“新農?!焙推渌鐣戎贫?在一定程度上緩解了農村老人的養老壓力,但現行農村養老保險水平及社會保障水平普遍較低,[19] 且在籌資方式、管理機構設置及與城市養老保險制度銜接方面仍然存在諸多問題,[20] 受繳費能力的限制,農村老人的基本養老保險等級尚不能在短期內得到較大幅度的提高。[21] “新農?!币幎?農村老人從60歲起,每月可領取55元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但前提是其子女必須參保,保費分100-800元多個檔次,多繳多得,繳費滿15年后,可享受養老金。但目前此種繳費方式仍主要可調個人積累,收益也較為有限,完全不能與城市工作同日而語。農業與工業雖然同屬于國民經濟的重要支柱產業,但不同行業勞動者的福利待遇卻千差萬別。工人年輕時從事工業生產可以計算工齡,晚年退休后即可享受相應的待遇,而對于從事一輩子農業生產的老人而言,農齡很長卻不具任何經濟含義,并不能如工齡一般換來實際的福利待遇。在這一點上,城市與農村、工業與農業、工人與農村是不對等的,導致農業生產與晚年福利間呈現斷裂狀態。對此,國家應在調整城鄉社會福利待遇、制訂社保改革政策時考慮到農村老人的養老境遇與實際困難,適當提高農民的經濟地位和福利水平。
(四)老人農業的自主性與農業養老的不確定性
在當前歷史背景下,老人農業是應對家庭養老弱化、社會養老無力的特有方式,也是化解農村老人自身養老困境的一條現實出路和一種理性選擇。因而,老人農業具有較強的自主性和穩定性,借此可以維持老人的經濟獨立、生活自由和人格尊嚴。但相比之下,農業養老的穩定性不高,具有較強的不確定性,這主要來自兩方面的原因,一是老人年齡、身體狀況、家庭狀況、土地流轉等方面的變化會影響到農業生產的持續性;二是農業的特點決定了農業生產不可避免地要面臨自然風險和市場風險,這又勢必會影響到農業的投入與收益。近年來,種子、化肥、農藥等農用生產資料成本不斷增加,而農產品價格卻漲幅不大,農業收益本來就較低,如果再遇到旱澇災害或農產品價格波動,農業生產就必然會面臨損失。應該說,農村老人對于從事農業生產是有明確預期的,但各種風險的存在共同指向了農業養老的不確定性。
四、老人農業下農村養老的自我調節
相關研究顯示,目前中國農民的養老體系主要由勞動收入、養老金、社會救助、家庭成員供養和財產性收入等五個部分組成。[22] 但此分類標準仍主要是從經濟供養的角度來劃分,而實際上伴隨生活水平的提高以及新型農村養老保障制度的實施,目前絕大多數農村老人在經濟供養層面問題不大,而在生活照料以及精神慰藉方面的難處較多。如果需求層次再降低一些,那么生活照料則是多數農村老人晚年養老最為需要的方面。根據實地調研發現,農村老人對于養老資源的調配無不出于這樣的考慮:在身體條件尚好的情況下,通過參與農業生產、儲蓄、打零工等手段為自己積累養老資金,以備不時之需,而到了身體最為虛弱的階段才開始調動能為其提供生活照料的養老資源。這種分階段的養老選擇與方式,只為盡可能地降低子女的養老成本,同時提高養老資源的利用率和養老的效果。因此,針對當前農村養老中可能存在的風險,農村老人實際上是最有感知力的,而且也是認識得最為清楚的,他們往往根據其自身的年齡、健康、勞動能力、經濟來源等情況而對其所擁有的養老資源進行調動與分配,達到降低養老風險和實現養老資源利用最大化的目的。這種“自我調節”主要體現在以下兩個方面:
(一)橫向養老資源的調配
根據實地調研發現,農民所擁有的養老資源按性質劃分主要包括:家庭養老資源、潛在的社區養老資源(如鄰里互助、村集體提供的各項補貼或救助等)、政府提供的公益性養老資源、市場化養老資源(購買商業保險或養老服務等)。若按收入來源則可劃分為:農業生產收入、打零工收入、從事個體經營所獲的收入、土地流轉的租金、子女提供的資助、新農保養老金、村集體分紅或補貼、各類社會救助(低保)等。一般的農民都會擁有其中1-2項收入,個別農民則會同時擁有3項以上的收入,因此,實際上農村老人在晚年養老方面是存在較為明顯的個體差異的,這種分化是伴隨著鄉村社會結構的變化而產生的。對于自身同一時期所擁有的多種養老資源,農村老人一般并不會同時加以使用,為實現資源的可持續利用,他們會在實際動用中有取舍、有所側重。俗話說“久病床前無孝子”,農村老人普遍認為過早地和子女居住在一起依賴其生活,往往會給子女帶來生活負擔或制造摩擦,不僅不利于親子關系的培養,而且可能還會降低家庭養老的效用。農村老人普遍把家庭養老當成晚年最后的歸宿,不到最后階段一般不會提前動用,這也在一個側面體現出農村老人對于橫向養老資源的理性調配。
(二)縱向養老風險的應對
對于一個農村老人的生命周期而言,在農村養老方式上,70歲以下只要身體條件尚好,一般都會強調在可承受范圍內進行自我養老或土地養老。隨著農村生育率的下降,家庭規模不斷縮小,從而導致兩重后果,一是子女養老負擔的加重,二是農村老人所能獲得的養老資源和養老支持的減少。對此,農村老人對子女多表現出體諒的態度,尤其是70歲以下的農村老人對子女贍養的期望相對較低,認為子女現在生活不容易,主張在有能力的范圍內進行自我養老。但是隨著年齡的增加和身體條件的改變,農村老人一般無法繼續從事農業生產或其他勞作,生活自理的程度逐漸下降,對家庭照護的依賴逐漸增強,這時養老的主動權已逐漸轉入到子女的手中。相關研究也證實,隨著年齡增大,老人對于家庭和政府社會保障的需求度會上升。[23] 事實上,絕大多數農村老人在年紀相對較輕且具有一定勞動能力的時候,基本都是依靠土地或打工進行“自養”,而其中土地養老是最為重要的養老方式。只有在他們喪失勞動能力、生活不能自理的時候,才考慮由家庭養老。這種養老策略反映出農村老人對于縱向生命歷程中可能遇到的養老風險的應對。
五、農村養老方式轉換的思路:農業與養老相結合
如上文所述,老人農業實質上是農業和養老的雙重問題,但由于農業生產效益和農村養老保障始終沒有得到有效提升,農業與養老之間長期處于分裂狀態,沒有形成制度上的合力,從而導致老人農業與農業養老之間現實矛盾的存在。這要求政策制定者從提高農業收益和拓寬養老資源兩個方面進行頂層設計,力促農業與養老相結合,為“老人農業”提供支持保障。
(一)創新農業養老實踐形式
盡管農業比較效益低并不是“老人農業”生成的直接動因,但轉變農業生產經營方式,通過農業組織化和產業化的形式提高農業收入,卻是緩解“老人農業”和實現農業養老的重要途徑和方法。對此,各地應緊扣國家政策文件精神,首先,大力發展農民專業技術協會、股份合作社、農村專業合作社等組織,改變傳統的分散經營模式,提高農業生產經營的組織化和產業化程度。其次,在穩定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推進土地流轉政策的調整和制度的完善,探索土地托管、經營權入股等形式,切實保障農村老人能從土地的轉移中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再有,通過開發農村二三產業增收空間,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農業附加值,拓寬農村外部增收渠道??梢試L試引入農業的多功能元素,結合地方的資源稟賦與戰略規劃,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挖掘鄉村生態休閑、旅游觀光、文化教育等價值,將完善農業養老與發展休閑農業結合起來。另外,還應鼓勵發展“公司+合作社+農戶”模式,增加農村老人的就業機會和社會福利,通過農業的“接二連三”實現產業整合,進而達到增進農民晚年福利的目的。
(二)探索農村社區養老模式
堅持自愿、自助、自立的原則,采取集體出資、政府扶持、村民互助、自我參與等形式,鼓勵將農村獨居、留守、空巢老人集中起來居住,建立農村社區養老機構,并組織專人為其提供配套服務。作為入住條件,農村老人可繳納相關費用或將土地交由養老機構統一經營和管理,有勞動能力的老人還可以參與農業的生產和經營。其收入除用于繳納必要的養老費用和管理費用外,剩余部分將以儲蓄的形式交歸老人自己管理。這種模式可以較好解決和實現農業養老的接續問題,一方面,農村老人不必離土離村就可以和熟悉的老鄉親們集中居住在一起,在生活方面既沒有空間上的距離,也沒有心理上的隔閡,有利于在互幫互助的氛圍中實現對老人的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另一方面,這種模式融農業與養老于一體,充分發揮了農業的多種功能,老人在休養過程中通過參與和指導農業生產的方式,始終與農業保持一定關系,這種模式既充分發揮了老人的主體性,豐富老人的閑暇生活,也重塑了老人的晚年尊嚴和社會地位,較好地實現了對居家養老的具體實踐。
(三)拓寬農村養老服務資源
考慮到實際情況,將農齡折算計入養老帳戶的操作性和可行性不大,最直接有效的方法之一便是提高農業補貼,尤其對于從事大田作物生產的農民,應提高農業補貼的標準。其次,需要外部服務資源的不斷流入,[24] 而服務的供給主體可以是公共機構、非盈利組織、商業組織、公司、志愿者等,如:農機合作組織為超過70歲的農村老人減收作業費用;社區服務中心為老人提供上門服務;社區為農村老人建立養老檔案,分類為老人提供相應服務。再有,應轉變將農村老人視為單純服務接受者的觀念。事實上,農村老人具有較強的自養能力和服務能力,通過整合非正式支持,他們完全可以成為農村社區中養老服務提供者。[25] 對此,可以通過集體化的途徑,形成互助小組,充分利用社區資源實現“老老相助”。農村老人普遍都具有豐富的農業生產經驗,互助意識也較強,因此,可充分利用這些優勢將土地耕種集體化,促進不同年齡老人間的互助,增進鄰里感情。同時,也可以通過股份合作制將土地整合承包出去,采用商業化的形式運作,邀請老人參與生產指導和定期分紅。另外,通過壯大村集體經濟來強化農村社區為老年人提供福利的功能,探索完善農業集體化養老模式。
(四)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
伴隨城鎮化、工業化以及人口老齡速度的加快,“老人農業”不僅不會消失而且還有可能加劇。需要辯證看待這一問題,雖然“老人農業”蘊含著農業生產向小農經濟倒退、經營規模縮小、農業技術推廣難等一系列隱憂。但同時,又孕育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推進農業現代化進程的契機。事實上,農業勞動力老齡化為農業社會化服務的發展提供了廣闊的空間,隨著年齡的增長,農民對于機械化生產的需求也隨之增加,這在很大程度上為現代化服務手段的應用創造了條件。相關資料顯示,歐美和日本等經濟發達國家也在不同程度上遭遇了“老人農業”問題,但并沒有對農業生產造成任何風險,原因就在于他們擁有完善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以及較高的農業機械化水平,從而形成了對優質勞動力的替代。[26] 因此,建立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的范圍和內容,因地制宜地發展多元化的社會化服務項目,將有效緩解“老人農業”帶來的消極影響和提高農村老人的自養能力。具體包括:第一,提高農村專業合作組織的社會化服務功能。[27] 第二,繼續推進農用機械的普及,提高農機服務質量,降低農機服務價格。第三,探索多樣化的基層農技推廣形式,提高農技培訓活動的針對性等;第五建立健全農業保險制度,完善承保機制,規范工作流程,降低農業風險。第四,完善農業信息服務,探索“互聯+農業”的實現形式,建立網上銷售的多方渠道或農產品電子商務,使分經散、少量、單一的農產品交易規模化、組織化,為老人務農提供便利和保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貴州社會科學2016年1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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