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為應對婚配人口的結構性困境而形塑出的“兩邊開門”家庭模式,以核心小家庭的戶籍分離、婚居兩棲、姓氏雙繼和雙邊關系維系為主要特征,呈現出年輕夫妻單核心家庭的雙系制運作表象,但傳統的父系父權制度未必就因此遭到否棄,實際上有可能以一種隱蔽曲折的方式實現自身的延續。從浙北“兩邊開門”的婚居實踐過程來看,其中的女方實質上承擔了“假子”的角色,“父子一體”、“父子共財”的父系父權制運作邏輯得以遵從和延續,亦即在變異的表象下依然隱藏著傳統的父系父權秩序。這一變異中的延續,既是傳統力量在地域固著效應下的慣性使然,更是當代農村家庭和個人基于生活利益維護的實用主義選擇。
關鍵詞:“兩邊開門”;結構性困境;父系父權制;形式變異;延續
一、問題的提出
家庭是人類個體生活的首屬群體,其存續和發展依賴于家庭制度的運行。維系數千年的父系父權制,作為中國農村的主流家庭制度,以父系的世系承續為核心,形成“父子一體”、“父子共財”、“男主女從”的家庭關系和制度結構,外化于父系的宗祧延續、家產的父子共有和從夫居的婚居模式。當子輩缺乏男丁時,無子家庭則通過世系擬制(招贅女婿和過繼侄子)的方式,以實現宗祧延續和家庭養老。這一整套家庭制度順暢運行的基礎在于家庭的多子女化和男娶女嫁(包括擬制的招贅婚)傳統婚配的實現。然而,因人口控制政策產生的兩戶家庭只有一個男丁的婚配人口結構,使得傳統的婚配模式難以為繼。在這一結構性困境下,新型婚姻“兩邊開門”在全國多地陸續出現。相較于傳統的婚姻模式,“兩邊開門”的婚居模式和家庭實踐有著顯著差異。
“兩邊開門”是獨生子家庭和獨生女家庭、雙女戶家庭聯姻的一種新型婚姻,以年輕夫妻核心小家庭的戶籍分離、婚居兩棲、姓氏雙繼和雙邊關系維系為主要特征。這一新型婚姻,因其婚居模式和家庭結構的特殊性而引發諸多學者的關注。回顧既有文獻發現,“兩邊開門”現象的相關研究主要秉持兩種分析進路:一種可稱之為“婚居模式變遷說”,著重考察“兩邊住”的婚居現象,強調國家行政力量、勞動力市場化和現代男女平等思想等因素共同塑造了“兩邊住”的婚居模式,傳統的家庭養老和婚居模式受到挑戰;另一種則是“家庭制度變革論”,關注“兩邊開門”的家庭實踐及后果,認為婚居的輪替和姓氏的雙繼推動了傳統父權家庭制度的變革,向以夫婦為核心的雙系家庭制度轉變。以上兩種研究進路無疑對我們具有啟示意義,但進一步分析發現,兩者均強調現代化驅動力對當代農村家庭的影響,提供的是婚配人口結構變革下的傳統父權制度被解構的現代化圖景。然而,學界過往的經驗觀察和研究發現提示我們,中國的傳統父權制雖歷經數次社會變革的沖擊而有所衰微,但并未發生質的變革,父系父權制度在現代社會的變動中依然實現著自身的延續。
為此,我們有必要以既有研究為基礎,重新審視和探究因國家行政力量導致的婚配人口結構調整這一新變量是否推動了父權家庭制度的變革。通過浙北M村的實地調查和文獻分析發現,既有研究存在兩方面的局限:一是將研究對象著眼于獨生子女家庭,忽視了另一種家庭的存在,即因國家計生政策調整產生的雙女戶和一兒一女戶家庭,也參與“兩邊開門”的婚姻實踐,因而缺乏對不同家庭“兩邊開門”婚姻的橫向比較和綜合考察,而使研究結論令人生疑;二是既有研究觀察站位于年輕夫妻的單核心家庭,未透視雙方主干家庭的整體運作邏輯,更未對爭搶姓氏尤其是男嗣爭奪的現象給予必要的關注和做出令人信服的解釋。中國鄉土社會的家是一個綿續性的事業社群,父子和夫婦的雙核心家庭才是一個完整的家庭單位,承載著上養下續(養老和續嗣)的家庭事業。因此,基于上述分析和考慮,本研究以浙北M村為例,通過對村落婚姻變遷的考察,呈現出“兩邊開門”的婚姻形態與家庭特征,并站位于主干家庭的角度,仔細考察“兩邊開門”家庭(尤其是雙女戶家庭)實踐中的成員角色分工、權利義務和財產繼承等規則體系,以分析出“兩邊開門”這一婚姻家庭實踐究竟是推動了父權家庭制度的變革,還是變異的表象下依然隱藏著傳統的父權秩序?
二、M村的婚姻家庭形式變遷
M村為浙北地區的一個遠郊靠海村落,全村共有1132戶,常住人口3843人,村域面積7.46平方公里。村內地勢平坦,河道眾多,農業發達,勞動力的市場化程度較高。歷史上,M村的招贅婚姻盛行,但隨著婚配人口結構的調整,M村出現了“兩邊開門”的新型婚姻。
(一)M村的婚姻傳統
M村農業資源豐富,但也曾飽受近海潮災的困擾。基于農業生產和家庭生計的需要,人口繁衍尤其是男丁的獲得至關重要,因此當地養兒防老、香火延續觀念較濃,且因人口聚居以共同抵御自然災害和家庭困難的需求,村落的親屬關系網絡和自然村落的公共生活相對發達。作為農業發達的雜姓村落,M村雖未有勢力強大的宗族存在,但依然與其他宗姓村落相似,遵從“父子一體”和從夫居的父系父權家庭倫理。也正是基于家庭養老、男性勞動力和香火延續的實用性和倫理性需求,M村的招贅婚姻十分流行,用老村支書的話說,“沒有兒子的家庭,都會招女婿上門的。”由于年代久遠,解放前M村的招贅婚無文字記載,口述講解還原的資料有限。根據村莊現有資料統計和長者回憶,在1949年至2000年之間,M村共有純女戶家庭101戶,其中92戶家庭實行了招贅婚,全村純女戶家庭實行招贅婚的比例為91.1%。
李樹拙等人將招贅婚姻分為應時性招贅和制度性招贅兩種,前者主要基于子嗣延續的保存性目的,后者則具有保存性和實用性(勞動力需求、養老等)的雙重目的。事實上,任何招贅婚姻皆有保存性和實用性雙重目的,保存性目的往往也是基于實用性考慮。在M村,入贅男子主要為鄰近區域或外地的多子貧困家庭,所謂“家貧子壯則出贅”。解放前,M村的入贅男子皆須改為妻姓,以歸宗于妻方宗系,婚生子女亦如此。解放后,入贅男子則無須更換姓氏,這既與國家倡導的男女平等觀念有關,也因無法隨意改姓的戶籍管理制度所致。入贅男子雖無須改姓,但子女依然隨母姓。在M村,一對1949年后實行招贅婚姻的老夫妻,婚后生下兩個男孩。大兒子隨母姓,小兒子隨父姓。然而,小兒子隨父姓,并非家庭成員達成共識的結果,而是孩子出生后,丈夫在登報戶口時,私下將孩子姓氏改為自己的姓。到孩子上學時,女方家才發現孩子居然隨父姓。雖說夫妻最后并未因此離婚,但此事也掀起了一場大的家庭風波,且在村中廣為傳播。由此可見,M村招贅婚的家庭延續性目的強烈。
(二)“兩邊開門”的新型婚姻
我國自80年代開始在農村實行一胎化計劃生育政策,M村屬于計劃生育政策執行嚴格的地區。隨著新世紀的到來,獨生子女相繼進入婚配年齡,兩戶家庭才有一個男丁的婚配人口結構,致使M村的傳統婚配模式遭遇困境。為應對這一困境,“兩邊開門”的新型婚姻陸續出現。相較于傳統的婚姻家庭模式,“兩邊開門”從婚俗、婚居、子女姓氏與社會關系維系等方面有著顯著差異,外化于“兩邊輪流住”的婚居模式,呈現出年輕夫妻核心小家庭的雙系制運作表象。
兩邊迎親和戶籍分離M村的嫁娶婚和招贅婚依然采取傳統的婚俗儀式,有著下聘、送親和迎親等一系列復雜程序。在“兩邊開門”的婚禮中,不存在下聘、送親等程序,男女雙方都準備新房,采用兩邊開門迎親的婚禮儀式。走訪中發現,“兩邊開門”家庭中,父母皆認為自家是娶媳婦或者招女婿。婚姻財產不再是傳統的給妻集團和受妻集團之間的家庭交換,而是變為男女雙方家庭的父子(女)間的代際轉移。M村屬于郊區村落,男女雙方家庭通常在鎮上或市區各買一套商品房,或者兩家共同出資購買一套商品房,以維持兩邊家庭的平衡。此外,傳統的嫁娶婚或招贅婚分別是女方將戶口遷至男方或男方將戶口遷至女方,而實行“兩邊開門”婚姻的家庭,男女雙方都不遷戶口,生了小孩,跟誰姓,戶口就落在誰家。遇上征地拆遷等大事時,則會進行戶口的遷移和合并,以實現家庭經濟利益的最大化。
婚居兩棲和雙重主干家庭婚居模式是婚姻類型的主要外化形式,嫁娶婚為從夫居,招贅婚則從妻居。當然,隨著就業的非農化和市場化,部分嫁娶婚的夫妻基于家庭生計和生活便利的考慮,也會選擇從妻居,這種從妻居是基于實用主義的考慮,無關乎于家庭倫理。在M村,現今的嫁娶婚依然從夫居,招贅婚則從妻居,與傳統婚居模式一致。在“兩邊開門”家庭中,年輕小夫妻采用雙方家庭輪流住的兩棲婚居模式。雙方母家庭各自準備新房,以方便年輕小夫妻隨時入住,年輕小夫妻則通過兩邊輪流住的方式,以維系兩邊母家庭的關系,形成了主干家庭和空巢家庭的輪替。年輕小夫妻原則上的輪流居住,并非意味著婚居實踐中絕對平均的時空輪替,而是根據核心小家庭的主客觀需求做出長短輪替的調整。
姓氏雙繼和社會關系的雙邊維系在傳統社會,子女姓氏與婚姻類型密切相關。嫁娶婚,隨父姓,招贅婚,隨母姓。現今,M村嫁娶婚和招贅婚的子女姓氏依然延續這一傳統。在“兩邊開門”家庭中,子女姓氏有著父母雙繼和婚前協商的特征。二孩政策放開前,子女姓氏為父母兩姓的組合,父姓在前,母姓在后。二孩政策放開后,則是頭胎隨父姓,二胎隨母性,也有極少家庭是頭胎隨母性,二胎隨父姓,這種情況一般是女方家庭較為強勢,認為自己就是招女婿,要求頭胎必須隨母姓。除了父母姓氏的雙繼,兩邊母家庭的社會關系也要繼承和維系。“兩邊開門”婚姻中的新婚夫婦,從建立新家庭開始,涉及到人情往來的重大場合皆須在雙方父母家里擺酒席,雖然起始由父母負責,子代只須參與即可,但也正是通過此種方式逐漸融入到父輩建構的社會關系網絡中,希冀以關系的聯結構筑穩定的婚姻。
三:變異中的延續:
“兩邊開門”家庭實踐中的父權秩序
中國農村家庭的父系父權制,雖因數次革命運動和現代化浪潮的沖擊而有所削弱,但依舊憑借其頑強的生命力,在各種現代化因素的解構中得以重建和延續。為應對婚配人口結構性困境而建構的“兩邊開門”家庭,雖在核心小家庭的婚居模式、姓氏延續和社會關系維系上呈現出雙系化表象,有著與父系父權制相悖的特點,但兩個母家庭與核心小家庭的整體運作顯示,其姓氏延續依舊有著男主女從的特點,家庭成員的角色分工、財產承繼和社會關系之維系依舊遵循父系父權制的運行邏輯。
(一)姓氏延續的“階序性秩序”和男嗣爭奪
子嗣姓氏承載著宗祧延續的文化傳統。父權家庭制度下的子嗣姓氏有著明確規定,嫁娶婚,隨父姓,招贅婚,隨母姓。某些地區的招贅婚還有著“入贅改姓”和“三輩還宗”的習俗,巧妙地通過代際間父系姓氏符號的“改”與“還”,以一種看似相悖的方式強化著父權制。M村“兩邊開門”的家庭中,姓氏延續有著“父先母后”的階序性秩序。在二孩政策放開前,“兩邊開門”家庭中的子女皆隨父姓,不存在子嗣爭奪現象。因為大家皆認同子女隨父姓天經地義,保證男方家庭后繼有人理所應當。二孩政策放開后,通常生兩個孩子,一孩隨父姓,二孩隨母姓,這在婚前就已商定,許多家庭怕對方后期反悔,還通過訂立書面合同的方式以做保證。即使婚前進行了協商,甚至訂立了書面合同,但依然有部分家庭就男孩姓氏問題展開激烈爭奪,這主要發生于那些頭胎生女兒、二胎生兒子的家庭。因男嗣爭奪引發的家庭爭端與婚姻破裂等現象屢見不鮮。最為極端的例子則是因孩子姓氏問題導致未婚先孕的“兩邊開門”婚姻流產。M村的隔壁H村就有兩起這類案例,其中一例具體情況如下:
M村張老板兒子和劉老板的女兒自由戀愛了,且女方已懷孕數月。兩家已商定結婚的具體事宜,喜帖發放和喜宴預定均已準備妥當。然而,就在婚禮開始前不久,兩家因爭奪肚子里孩子的姓氏權而導致婚姻破裂,最后女方在父母的要求下將肚子里的孩子打掉,兩家就此不再來往。
關于子女姓氏“父先母后”的順序問題,村民的態度基本一致,許多人依然將“兩邊開門”視為普遍意義上的嫁娶婚——“你是女兒嫁到人家家里了,孩子肯定是跟爸爸姓的,一直以來就是這么個規矩啊。二胎跟媽媽姓,這個也是看男方家里的想法,考慮一下對方的感受嘛。”針對爭搶孩子姓氏的現象,村民們的評價主要有幾種聲音——“這個可以理解的,畢竟家里孩子都只有一個,總要有個后代的”、“沒必要爭搶,男孩肯定隨爸爸姓的呀”、“有錢人不可能兩邊開門的,不像我們普通人家。”從姓氏延續的“階序性秩序”和男嗣爭奪現象可以看出,以家系傳承為核心的父系父權制依舊是人們的主流家庭倫理觀。上述富人家庭的“兩邊開門”婚姻失敗案例也印證了這一點,因為富人家庭更容易以金錢和財富為工具實現家庭意識形態。在我們調研走訪的過程中,也沒有找到富人家庭實行“兩邊開門”婚姻的案例,他們要么娶媳婦,要么招女婿,以維系家庭的父權意識形態。
(二)親屬稱謂的父系規則化
人類學家摩爾根認為親屬稱謂有分類式(classificatory)和說明式(descriptive)兩種基本形式,前者是籠統地將親屬稱謂分為若干類別,后者則是家庭角色的描述,將親屬稱謂與自己有不同親屬關系的類別結合起來加以說明,表示出這個成員與他的關系,并說明他在家庭中的責任與義務。親屬稱謂制度或形式是婚姻和家庭形式的反映。中國的父系家庭制度則將這兩種形式都結合了起來,分類式稱謂則是父系與母系家庭成員的區分,如“爺爺奶奶與外公外婆的區分”,說明式稱謂則是家庭成員角色的規范性認定,如“長兄如父,長嫂如母”。在“兩邊開門”的家庭中,所有的小孩均稱呼母親的父母為爺爺奶奶,而非外公外婆,在雙女戶家庭中,所有的孩子都稱呼母親的姐姐或者妹妹為姑姑,而非姨媽,而這只有在傳統的招贅婚中才如此稱呼。這一稱謂形式說明“兩邊開門”是女方家庭意義上的“招贅婚”,女兒承擔宗祧延續和父母養老的“假子”角色,它實質是“嫁娶婚”和“招贅婚”的合并體。在實地的調研中也了解到,實行“兩邊開門”婚姻的姐姐或者妹妹不僅有著家庭姓氏傳承和父母養老的義務,還有家庭財產繼承的對應性權利,而出嫁的姐姐或者妹妹則不會有此項權利和義務。
(三)家庭財產承繼的“父子一體”
中國傳統的家庭倫理以“父子一體”為核心,姓氏和財產的承繼是“父子一體”的直接表現,有著“父子共財”的家產觀。女兒在娘家的贍養義務和家庭財產的繼承,需要通過擬制的招贅婚來進行社會規范的認定。在當下農村,雖然隨著姻親關系的不斷強化,外嫁女開始在生活上承擔起贍養父母的義務,作為娘家的“外人”身份不斷內部化,但依然是制度層面(社會規范)的“外人”,不具備娘家財產的繼承權。在M村,實行“兩邊開門”的獨女戶和雙女戶家庭,女兒實質被賦予了兒子角色,在承擔養老與宗祧延續的家庭義務時,也合法擁有家庭財產繼承權。女兒作為繼承人身份是對男丁缺失的暫時性補充,并未從根本上改變男性繼嗣的局面。當地有兒子家庭中的女兒并不參與“兩邊開門”的婚姻就能印證這一點。從當地普遍發生的兩家父母爭奪孫輩姓氏(尤其是男嗣姓氏權)的現象也可以看出,女性只是作為一個“假子”在繼承權利和承擔義務。在雙女戶家庭中,這一角色的區分度則更為明顯。M村的雙女戶家庭中,實行“兩邊開門”婚姻的姐姐或者妹妹有繼承家產的權利,而外嫁的姐姐或者妹妹則無此項權利。普遍現象是父母會給“兩邊開門”婚姻中的女兒出錢購房或者補貼生活,但不會給出嫁的女兒購房或者提供購房支持。家里的宅基地留給實行“兩邊開門”的女兒,而非出嫁的女兒。由此可見,M村的“兩邊開門”婚姻依然遵循嫁娶婚的“父子共財”家產觀。
(四)社會關系維系中的父權主導
村落是人們以血緣和地緣關系為紐帶結成的生活性和倫理性共同體。它不僅為其成員提供物質層面的庇護,也賦予其文化層面的身份認同,個體成員通過社會關系的維系以扎根于村落社會空間。嫁入或者入贅進入村落的婦女和男子,社會關系的維系就在本村落,而非自己出生長大的娘家,小孩出生“擺酒席”也是在歸屬于自己姓氏的村落。與嫁娶婚和招贅婚不同,“兩邊開門”的小夫妻要參與、建構和維系兩邊家庭的社會關系網絡,且社會關系的維系具有很強的父權主導性,遵循父系的規則邏輯。在M村,“兩邊開門”家庭中的小孩滿月酒席舉辦遵循父系姓氏原則,隨哪邊姓,就由哪家出錢操辦,另一家則以姻親身份出席。通過辦滿月酒席的方式,向社區和親屬宣告自己獲得宗祧延續。再如,在親屬和社區關系網絡的維系中,也主要由父母操持,小夫妻雖然暫時不用出錢,但依然要參與社會關系網絡的維系。父母通過這種社會關系網絡維系的方式來強化他們的父權。這種父權的強化并非傳統意義上的共同經濟單位關系和傳統權威維持輩分父權,而是通過父子(女)之間親密關系的維系來強化父權。因為獨生子女家庭或者雙女戶家庭,由于孩子的唯一性或稀缺性,父母子女之間的代際親密性反而在結婚后強化了父子軸。
綜上可知,“兩邊開門”婚姻雖在外化形式上與傳統婚姻有著顯著差異,但其家庭實踐中的成員角色分工、權利義務和財產繼承等依然遵循父系父權制運行邏輯,亦即變異的婚姻表象下依然隱藏著傳統的父系父權倫理。隨著二孩政策的放開,女方為自己原生家庭傳宗接代的可行性提高了,這種隱含的父系父權邏輯也變得更加明顯了。那么,這樣一種變異中的延續又是如何生成的呢?
四、婚配人口結構調整下的父權何以延續
由上述分析可知,“兩邊開門”家庭的雙系化運作表象下依然隱藏著傳統的父權秩序,獨生子女家庭和雙女戶家庭通過家庭結構和運作方式的變異實現了父權的延續。那么,婚配人口結構調整下的父權,其延續的動力機制又是什么?
(一)父權家庭制度自我延續中的地域固著效應
作為主流家庭制度的父系父權制,主要以文化規范為載體的社會教化和“家國一體”的外在制度安排的雙重機制實現自身的延續,并表現出強大的生命力。不可否認的是,現代工業社會中高度理性的市場觀念不斷沖擊原有的傳統家庭規范體系,社會價值觀念也在傳統倫理的不斷式微中和國家公共父權的瓦解中日趨多元。同時,市場經濟下的勞動貨幣化收入機制和現代教育的獲得,使得子女試圖通過經濟上的獨立和現代知識的掌握來擺脫父輩的物質與情感控制,因而以輩分為基礎建立的男性家長權力在現代社會不斷衰微。
然而,在現代因子的侵入和影響下,現代個體雖不再完全受到傳統倫理的束縛,國家宏觀層面也已不存在公共父權制度,但傳統的父權家庭制度依然有著強大的自我延續能力。因為一方面,任何個體并非憑空出世,而是接受并內化了傳統家庭倫理的社會化個體,因而作為家庭和社會的一員,在日常生活中的能動性創造皆“翻不出傳統的手掌心”;另一方面,農村的地域固著性推動著傳統父權家庭制度的自我延續。迥異于高度流動的城市陌生人社會,農村家庭日常生活和社會關系高度地域化,以血緣、地緣關系為基礎建立的家族和村落地域性組織及其相應的集體父權制度安排,因其居住人群的固定性和社會關系網絡的穩定性,推動著傳統家庭父權制的延續。村落的集體父權制不僅是一種文化倫理,更是一種集體生活資源分配的公共規則。作為文化倫理的集體父權,主要通過家族或者村落的公共生活、公共儀式等對人們的日常生活和價值理念發生持續性影響,即使人們外出求學或工作,這種影響依然會因其對家鄉的不徹底脫離而存在;作為公共規則的集體父權制,則通過硬性的制度安排推動家庭父權制度的延續。在農村地區,宅基地和耕地是農民最基本的生存資源,雖然對于耕地資源,國家通過土地確權制度,從根本上去除了男女的不平等地位,但宅基地和村落其他集體資源的分配在我國絕大多數地區依然遵循父權制的規則,M村亦是如此。在M村,即使是計劃生育政策實施后的一代,嫁出去的女兒也是不能獲得宅基地的,家中有兩個女兒的家庭,只能是招贅女兒可以獲得宅基地。征地拆遷政策亦是如此,家中有兄弟的女兒,不能獲得征地拆遷補償等。隨著城市化、市場化的推進,在宅基地越來越值錢的今天,村集體公共資源分配的父權規則傳導到個體家庭,進一步強化了父權的延續。因此,扎根于農村生活空間的傳統父權家庭倫理,通過高度地域化的社會關系網絡和集體父權的制度安排限制和歸化個體,使其自身不斷得以延續。
(二)農村家庭基于生活利益維護的實用主義選擇
家庭本質是一個生活共同體。任何家庭制度的發明和運作皆以生活利益為導向,也就是中國農民所謂的“過日子”。“過日子”是中國農民的家庭事業,核心是維持生計的物的生產和家庭延續的人的再生產。為應對婚配人口的結構性困境而產生的“兩邊開門”家庭,以一個核心小家庭聯動兩個母家庭實現的父權延續,實質是兩個母家庭和一個核心小家庭為實現各自利益而做出的實用主義選擇。
“兩邊開門”家庭實踐的父系規則化運作,其根本是雙方母家庭,尤其是女方家庭為爭奪稀缺的養老和子嗣資源而采用的家庭策略。國家行政力量引發的家庭人口結構調整,有著推動農村家庭走向現代化和雙系化的外在動能,但因國家并沒有跟進實施相應的養老配套政策,農村家庭依然需要依靠傳統的代際反饋型家庭養老。家庭養老既包括經濟贍養,也包括非經濟贍養的日常照料和精神慰藉。經濟贍養尚可允許居住分離,但非經濟贍養(日常照料和精神陪護)則需要代際同住。傳統的從夫居或從妻居均以一方家庭為主,從而忽視了另一方家庭的養老需求,年輕夫妻的輪流居住可兼顧雙方家庭的非經濟贍養需求,但“兩邊開門”家庭養老資源的天然稀缺性,導致兩個母家庭將來必定要為養老資源展開爭奪,從而產生了不確定的心里預期。面對未來的不確定性時,人們總是希望通過確定的方式來穩定自己的預期,于是傳統的父權家庭制度成為兩個母家庭維護生活利益的實用性工具。因為在傳統的父系父權家庭中,除了子嗣傳承,父母與兒子還有家產繼承權利和養老義務為一體的家庭交易行為,這是鄉土社會默認一致的行為規范。雙方家庭中的父母,尤其是雙女戶家庭和獨女戶家庭的父母,通過這樣一系列父權規則行使、實踐(假子角色模擬)和情感關系的綁定,以獲得家庭養老的情感預期,為在日常生活中爭奪情感和養老資源獲得話語權。此外,兩個母家庭對孫輩姓氏的爭奪,除了家庭的世系傳承外,也有著為在養老資源的爭奪中獲得話語權的意涵。
核心小家庭維系父權的動力在于,一方面,年輕夫妻雖經過學校和社會的現代化教育,傳統倫理觀念較父輩淡薄,但其在家庭和社區中受到的傳統倫理教育,使其在思考和行事時依然會遵循家本位的共同體原則,采取家庭所有成員情感和利益兼顧的權宜策略來共同應對家庭生活中的變數,而并非僅僅追求個體利益。另一方面,市場競爭和現代化的生存壓力使得年輕小夫妻需要依靠母家庭的代際支持來實現家庭生活利益的最大化。工業化和城市化的不斷發展為現代年輕人提供了貨幣化收入、現代化生活和子女獲取優質教育的機會,然而市場經濟中的高成本生活壓力,使其依然需要依靠父輩的經濟資源和人力資源支持來追求現代化的生活和年幼子女的撫育。這就促使了年輕夫妻基于現代化生活和事業發展的理性考量而遵從父輩的家庭安排,進而增加了父權滲透的機會空間。
五、結語
基于浙北地區M村的實地觀察發現,為應對婚配人口的結構性困境而形塑出的“兩邊開門”模式,其婚姻外化形式的確迥異于傳統的嫁娶婚和招贅婚,家庭實踐也呈現出年輕夫妻單核心家庭的雙系制運作表象。然而,從父子與夫婦雙核心的完整家庭單位運作來看,“父子一體”、“父子共財”的父系父權制運作邏輯依然得到遵從,它實質是嫁娶婚和招贅婚的合并體,是兩個母家庭聯動一個核心家庭的雙重父權主干家庭。雖然這一婚姻家庭模式中,基于性別優勢建立的角色規范和權力關系較之傳統發生部分改變,但以父系的世系承續為核心建立的“父子一體”、“父子共財”的傳統家庭制度并未發生質的變革,父系父權制在變異的婚姻家庭實踐中以隱蔽曲折地方式實現延續。
家庭婚配人口結構調整下的父權之所以實現延續,除了父權家庭制度自我延續中的地域固著效應使然外,更是兩個母家庭聯動一個新生核心家庭為維護基本的生活利益做出的實用主義選擇。根據家庭策略論的觀點,家庭個體是一個積極應對變化的自主性組織,婚姻的變異是為了家庭事業的延續,是家庭個體出于自我保護目的的自主性和實用性調適。“兩邊開門”這樣一個兩個母家庭聯動一個核心家庭的時空輪替性雙重主干家庭,因其結構的非完整性和不穩定性,而難以實現家庭“上養下續”的基本事業,將兩個母家庭置于未來生活的不確定狀態。在面對未來生活的不確定性時,具有指導與歸化作用的既定父權家庭制度被兩邊母家庭作為實用性工具來維護自身的生活利益。因此,“兩邊開門”家庭的父權延續邏輯告訴我們,雖有現代化浪潮對人們思想的更新和洗禮,雖有國家行政力量推動家庭人口結構的變異,但在目前的農村家庭依然需要依靠代際反饋的家庭養老模式和隔代支持的家庭撫育模式來維系家庭運作時,傳統的家庭父權制在地域固著效應的加持下就會依然延續。如果將來農村養老走向社會化,家庭內部實現了代際支持的接力模式,且年輕夫妻能夠通過社會條件的支持和個人努力真正實現家庭的核心化,傳統的家庭父權制可能就會走向崩解。
參考文獻:
1、基金項目:浙江省規劃課題城鄉結合部的村治變遷與秩序再生產研究(17NDJC269YB);國家社科基金項目城郊社區的治理失序與秩序重建研究(17CSH029)。
2、費孝通:《論中國家庭結構的變動》,《天津社會科學》1982年第3期。
3、[日]滋賀秀三:《中國家族法原理》,張建國、李力譯,商務印書館,2013年,第137-145頁。
4、高永平:《傳統框架中的現代性調適——河北省平安村1949年后的招婿婚姻》,《社會學研究》2007年第2期。
5、我國自上世紀80年代開始在農村實行一胎化計生政策,后到90年代,因考慮農村家庭重視子嗣延續的傳統思想,國家對既有政策進行調整,頭胎生女兒的家庭,可生二胎,頭胎生兒子的家庭,則不允許再生。因此,在80年代產生了一批獨生子女家庭,90年代開始有了雙女戶家庭和一兒一女戶家庭。為表述方便,本文中獨生子家庭、一兒一女家庭和獨生女家庭統稱為“獨生子女家庭”。
6、各地稱謂有所不同,川西、湖北等地稱“兩頭住”、“兩頭來往”,蘇南地區稱“并家婚姻”,蘇北地區稱“一子兩挑”,在浙北地區稱“兩邊開門”、“兩邊做房間”。
7、王會、狄金華:《“兩頭走”:雙獨子女婚后家庭居住的新模式》,《中國青年研究》2011年第5期;魏程琳、劉燕舞:《從招郎到“兩頭住”:招贅婚姻變遷研究》,《南方人口》2014年第1期;李永萍、慈勤英:《“兩頭走”:一種流動性婚居模式及其隱憂——基于對江漢平原J村的考察》,《南方人口》2015年第4期。
8、班濤:《年輕夫婦“兩頭走”——鄉村家庭權力結構變遷的新現象》,《西北農林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6年第2期;王欣等:《農村獨生子女家庭的現代權變與制度隱憂——以蘇北魚村“一子兩挑”的家庭為例》,《吉首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7年第1期。
9、W. J.Goode, World Revolution and Family Patterns, New York: Free Press, 1963, pp.18-22.
10、金一虹:《流動的父權:流動農民家庭的變遷》,《中國社會科學》2010年第4期;楊菊華:《延續還是變遷·社會經濟發展與婚居模式關系研究》,《人口與發展》2008年第5期;Judith stacey, Patriarchy and Socialist Revolution in China, Berkeley: 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Press, 1983.
11、一兒一女戶家庭和一兒戶家庭在文中統稱為獨生子家庭。
12、費孝通:《鄉土中國 生育制度》,北京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40-41頁。
13、9戶未招贅的純女戶家庭情況分別為,有4戶為父母早年雙亡或者父親亡故而母親改嫁,因而未采取招贅婚,有3戶家庭為家中至少有一個女兒嫁在本村或者鄰村方便照顧父母,有1戶為家中獨生女考上大學進入城市,還有1戶為家中兩個女兒,大女兒出嫁,二女兒嫁給下鄉知青,后跟隨丈夫進入城市生活。
14、李樹茁、馬可斯·W ·費爾德曼、李南:《中國農村招贅式婚姻決定因素的比較研究》,《中國人口科學》1999年第5期。
15、李永萍、慈勤英:《“兩頭走”:一種流動性婚居模式及其隱憂——基于對江漢平原J村的考察》,《南方人口》2015年第4期。
16、金一虹:《流動的父權:流動農民家庭的變遷》,《中國社會科學》2010年第4期。
17、諶鴻燕:《“入贅改姓”與“三輩還宗”:招贅婚的父權制意蘊——以貴州省安順市 L 村的招贅婚俗為例》,《云南社會科學》2015年第6期。
18、 [美]路易斯·摩爾根:《古代社會》,楊東莼等譯,中央編譯出版社,2007年,第280頁。
19、笑冬:《最后一代傳統婆婆?》,《社會學研究》2002年第3期。
20、麻國慶:《分家:分中有繼也有合——中國分家制度研究》,《中國社會科學》1999年第1期。
21、張青:《父權制與回娘家節日的禁忌傳承——基于蘇北H村的田野考察》,《民俗研究》2014年第4期。
22、賀雪峰、仝志輝:《論村莊社會關聯——兼論村莊秩序的社會基礎》,《中國社會科學》2002年第3期。
23、金一虹:《父權的式微——江南農村現代化進程中的性別研究》,四川人民出版社,2000年,第342—355 頁。
24、沈奕斐:《個體家庭iFamily:中國城市現代化進程中的個體、家庭與國家》,上海三聯書店,2013年,第2頁。
25、金一虹:《中國新農村性別結構變遷研究:流動的父權》,南京師范大學出版社,2015年,第364-365頁。
26、陳輝:《“過日子”:農民的生活哲學——關中黃炎村日常生活中的家庭主義》,2013年華東理工大學博士學位論文。
27、李亦園:《臺灣漢人家族的傳統與現代適應》,編入喬建《中國家庭及其變遷》,香港中文大學社會科學院暨香港亞太研究所,1991年,第53頁。
作者莫艷清系華東理工大學社會學博士研究生,浙江省社會科學院助理研究員;熊萬勝系《中國鄉村發現》學術委員、湖南師范大學中國鄉村振興研究院專家委員、華東理工大學社會學系教授、博士生導師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浙江學刊》2020年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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