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鄉村振興”戰略的實施帶來農村經濟社會的轉型,農村養老模式從家庭養老走向集體互助養老是可持續發展的必然選擇。與傳統養老模式相比,集體互助養老具有整合養老服務資源、提高養老服務效率和滿足老年人多層次養老服務需求等優勢。集體互助養老的核心理念是“自主、集體與互助”,具有集體化、個性化和可持續性等基本特征。依據資金來源和組織性質的不同,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可分為純福利型、純公益型、“公益+福利”型和“市場+”型四種類型。依據社會系統理論,文章構建了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運行系統,并指出運行過程中需要關注的重難點問題,包括如何激發“互助”動能、如何發揮“集體養老”優勢、如何進行精準供給以及如何利用“互聯網+”等新興技術,以期為完善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提供參考依據。
人口老齡化是21世紀各國政府面臨的共同難題。與發達國家進入人口老齡化時人均GDP達到5000~10000美元和完成從“輕度老齡化”向“高度老齡化”轉變平均需要60年時間相比,中國人口老齡化呈現明顯的“未富先老”和“未備先老”特征。除此之外,中國是一個以農民為主體的發展中國家,與城市相比,農村地區人口老齡化水平高、養老資源匱乏,養老形式更為嚴峻。自秦漢以來,家庭這種最基本、最重要和最富生命力的養老模式一直在農村占據主導地位。然而,隨著農業生產方式變革、家庭小型化和老年撫養比的快速上升,家庭養老功能逐漸弱化,越來越難以保障農村老年群體的基本生活。基于此,在“鄉村振興”背景下,發展集體互助養老,充分調動農村老年人的積極性和自主性,讓老年人依據身體狀況、興趣愛好、養老需求等自主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集體或養老類型,對于減輕農村養老負擔,增進老年人福祉,促進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一、從家庭走向集體互助:中國農村養老模式的發展邏輯
在經濟轉型、社會轉軌的中國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具有家庭養老無可比擬的優勢。相比較在傳統養老模式中老年人參與程度低,缺乏積極性等不足,集體互助養老通過構建養老平臺,充分挖掘農村老年人的主觀意愿,提高老年人養老積極性和主動性,且集體互助養老強調多元主體分擔養老成本,這將有效緩解農村現階段養老服務供需失衡,為農村老年人提供靈活多變、持續開放的模式選擇,符合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
(一)從家庭養老走向集體養老是農村經濟社會轉型的必然要求
提高鄉村治理水平和養老服務能力是“鄉村振興”戰略的題中之義。人口老齡化、家庭小型化和勞動力“空心化”趨勢促使農村需要盡快轉變養老模式,從家庭養老逐漸過渡到集體養老。第一,從經濟保障層面看,對于大多數農村家庭而言,僅依靠家庭養老難以保障老年群體的基本生活,需要國家、社會和基層組織的多元參與。對于農村居民而言,農村集體養老是最為可及性的模式選擇。第二,從養老服務模式上看,家庭養老和集體養老相互交織,相互滲透和相互融合。家庭養老是集體養老的基礎,集體養老是家庭養老的延伸與拓展。第三,從精神關懷角度看,隨著農村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在物質需求滿足后,精神慰藉成為老年人養老的必然追求。家庭養老注重親情慰藉,而集體互助養老通過開展多樣化的文化娛樂活動,為農村老年人提供包括親情慰藉、社交需求和試聽體驗等多層面的精神養老服務。因此,雖然家庭養老仍是中國農村主流的養老模式,但從家庭養老過渡到集體養老,既是農村經濟社會轉型的基本要求,同時也是提高老年人生活質量的必然選擇。
(二)集體互助養老:農村養老模式可持續發展的客觀需要
在現階段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的過程中,構建集體化養老服務平臺,提高農村養老服務能力,解決農村現階段養老服務供需失衡難題,給予老年人更多的選擇空間,是農村養老模式可持續發展的理性選擇,也有利于提高鄉村治理水平。首先,“自助”是集體互助養老模式運行的基礎條件。在一個集體互助養老群體中,具有自助能力的老年群體往往占據主導地位。其次,“互助”體現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核心價值。農村地區一直延續著我國互助共濟的優秀傳統文化,在現階段農村養老形勢日益嚴峻的背景下,建立互助式養老模式,既體現我國傳統老年人獲取物質資源和利益傳輸的重要渠道,同時也提高了農村養老服務效率。最后,“他助”體現“弱有所扶”的價值理念,是集體互助養老的應有之舉。集體互助養老在明確“自助”和“互助”的同時,還強調對農村弱勢老年群體的扶助。十九大報告和十九屆四中全會均強調,注重加強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保障弱勢群體的基本生活。農村老年人,尤其是貧困且失能的老年群體,是政府提供兜底性保障的重要對象。集體互助養老一定程度上體現“老有所養”、“弱有所扶”的價值理念。
(三)“自助”、“互助”與“他助”:農村未來養老模式的價值精髓
在傳統社會向現代社會轉變過程中,農村養老模式處于擇舊創新的新時期,需要綜合考慮正式和非正式、制度與習俗等多層面因素。農村老年人的構成是復雜的,不同經濟能力、文化程度、家庭背景的老年人并存,這決定了農村未來養老模式必然具有多樣化的價值訴求。第一,“自助”是基礎。低齡老年人或具有自理能力的老年人可以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模式,或基于共同特征選擇自助式養老模式,體現自我養老、自我保障的價值理念。第二,“互助”是核心。在農村家庭養老的基礎上,面對農村現有社會化養老服務不足的困境,在農村廣泛開展“互助”式養老一定程度上符合農村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客觀需要。目前農村互助養老可采取構建基于地緣和血緣的“親友鄰里互助”、以“時間儲蓄”為載體的“低齡互助”、以“社區集體”為基礎的“互助幸福院”等方式,在滿足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同時,促進老年人實現自我發展。最后,“他助”是支撐。農村特殊老年群體,如針對失能老人養老,必須依靠“他助”,通過搭建低齡幫扶高齡、志愿者助老和敬老組織幫扶平臺,實現對于特殊老年群體的“他助”養老。
二、國內外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研究軌跡及其比較
20世紀以來,西方發達國家相繼步入老齡化社會。隨著經濟發展水平的提高、社會福利制度的不斷健全和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的不斷完善,西方國家基本形成了以機構養老為主、社區養老為補充的社會化養老服務模式。同時,仍然有一些國家探索了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例如:西歐國家的“時間銀行”模式,通過設立“時間銀行”賬目,為不同群體提供互助和實現自我價值的平臺;美國的“村莊”互助養老模式,其“村莊”是自上而下發起的會員制互助養老組織,通過政府倡導、社區主導和志愿者參與,向社區居家養老會員提供專業化養老服務,以提高老年人生活水平;德國的“多代居”、“公寓合租”互助養老。“多代居”養老模式強調不同年齡段的老年人入住同一社區,通過平時的互幫互助和日常交流,把以血緣關系為支撐的傳統家庭養老轉變為以非血緣關系為紐帶的社會互助養老。“公寓合租”模式是指同一社區的老年人合租一間公寓,通過低齡老年人照護高齡老齡人,或者獨居老年人與大學生同住,達到相互幫扶的目的。在亞洲,一些提早進入人口老齡化的國家,如日本、新加坡等,在發展本國社區養老模式的同時,鼓勵和提倡智能化養老,特點是強調老年人根據自身需要進行自理和自助養老。21世紀以來,中國逐漸步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早期在浙江、天津等地區出現了零星的互助養老實踐,群眾自發成立“老年人互助組”、“互助小分隊”等互助組織。隨著研究的深入,近年來,部分學者在分析農村養老問題的基礎上,提出農村傳統家庭養老功能不斷弱化,應該重視農村傳統鄰里間的互助精神,開展多種形式的集體互助養老。有學者認為現階段農村互助養老主要形式是互助幸福院模式,突出特點是“集體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和互助服務”,實現自我管理、自我服務和抱團互助。除此之外,推行“時間銀行”模式,依托基層組織,發展“結對幫扶”模式,開展鄰里互助養老服務小組等均是集體互助養老的可行性選擇。現階段,學者們對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探索實踐進行了深入研究,但是,從整體上看,現有文獻仍然缺乏系統性研究成果,其價值理念、組織形式、運行機制等方面仍然是未來農村集體互助養老的主流研究方向。
通過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研究成果梳理,可以發現,國內外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在發展背景、模式定位和地區適用性等方面均存在較大差異。西方發達國家進入人口老齡化社會時,社會化養老服務體系較為健全,其養老服務發展重點在于推動機構養老、社區養老和家庭養老相協調,分擔養老服務成本,提高老年人養老服務水平。發展集體互助養老僅僅是多層次養老服務體系的補充,為老年人提供多樣化選擇空間。我國是在“未富先老”和“未備先老”的背景下開展互助養老模式探索實踐,尤其是農村地區,由于制度安排、人力資源和財政支持不足,絕大多數農村老年人缺乏足夠的經濟實力購買專業化養老服務。基于此,發展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不僅有利于降低養老服務成本,提高養老服務效率,而且符合農村經濟社會轉型的需要,為“鄉村振興”戰略助力,或成為農村未來可持續養老模式的必然選擇。
三、中國農村集體互助養老的特征及其主要類型
1999年,世界衛生組織提出“積極老齡化”概念,并出版了《積極老齡化政策框架》,主張人口老齡化并不是經濟社會發展的負擔,而應該以一種積極的視角看待,讓老年人充分參與社會、經濟、文化、精神和公民事務中,為家庭、社會、國家做出積極貢獻。農村集體互助養老通過強調以老年人為主體,通過自助和互助的方式參與集體養老過程中,提高老年人生活滿意度,符合積極老齡化的價值內涵,是實現積極老齡化的有效路徑。
(一)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基本特征
農村集體互助養老的目標是在“積極老齡化”基礎上,既關注老年人的經濟供養,還為老年人提供互助養老的平臺,調動老年人的積極因素,包括積極情感、積極特質和積極關系,提高老年人的晚年生活幸福指數。基于此,如圖1所示,隨著農村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集體互助養老介于家庭養老與社會養老之間,在整合農村養老服務資源基礎上,強調村集體、鄉鎮企業和志愿者的多元合作,充分調動了老年人的養老積極性,體現了老年人自助自主、集體互助的養老理念,具有集體化、多元化、可持續性等基本特點。
集體互助養老的特征之一:養老方式的集體化。“集體養老”并不等同于“集中養老”。“集中”體現被動性特征,而“集體”則體現自主含義,是具有相同利益或需求的群體,在一定活動范圍內進行物質、思想和權益的相互協調。如圖2所示,在未來農村養老模式中,可以以村為單位組成養老集體,每一個村級養老集體下包含若干養老小集體。村與村之間可以基于老年人的養老意愿,組成一個更大范圍內的養老集體,不同類別養老群體進行多元組合,滿足老年群體多樣化養老需求。此外,老年人還可以基于身份認同、興趣愛好和職業特征自助建立養老群體,群體之間具有很多交叉性,給老年人創造更多交流的機會。如圖3所示,該養老集體強調老年人自主、自助形成,根據不同老年群體的養老服務需求,建立多個養老集體,具有開放性特征。
集體互助養老的特征之二:養老服務的個性化。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老年人多樣化的養老服務需求必然要求采取多元化、個性化的養老服務供給方式。不同農村老年人在身體特征、職業特征、家庭特征和興趣特征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性,從而導致養老服務需求的差異化。集體互助養老以老年人為主體,通過建立開放式養老集體,為老年人提供個性化需求和服務的有序對接。除此之外,隨著年齡的增加和身體機能的逐漸下降,農村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重點同樣會發生變化。集體互助養老個性化的服務供給方式符合老年人動態化的養老服務需求變動趨勢。
集體互助養老的特征之三:養老身份“雙重性”。身份的“雙重性”是指農村老年人既是養老服務的需求者,同時也是服務提供者,接受其他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的同時,為其他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因此,在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中,不僅能夠充分發揮老年人的自助能力,而且能夠通過發揮互助能力,使老年人在互助過程中達到“自助助人”的目的。
集體互助養老的特征之四:養老模式的可持續性。可持續性是指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不僅是現階段農村養老服務的理性選擇,同時符合未來農村養老服務的發展方向。首先,對于農村老年人而言,在集體互助養老過程中,根據自身需要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服務,有利于提高自主意識,增進健康水平。其次,供需失能是農村現階段養老服務存在的主要問題,開展集體互助養老模式有利于從整體上緩解養老服務供給不足問題,提高農村養老服務水平。最后,集體互助養老能夠使養老進入一個良性循環的狀態。老年人在互助養老的同時,創造額外的社會價值,能夠調動老年人的積極性,吸引更多的老年人加入這一模式,從而使得互助養老模式得以持續發展。
(二)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主要類型
2019年,國務院頒布《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文件指出,推動居家養老、社區養老和機構養老融合式發展,積極探索農村互助養老服務模式。近年來,在政府的推動下,中國農村地區對集體互助養老模式進行了探索實踐。總體而言,依據資金來源和組織性質的不同,可以將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總結為純福利型、純公益型、“公益+福利”型和“市場+”型四種模式,具體如表1所示。
純福利型是指依據政府公共財政支出維持運行的互助養老模式,由地方民政局組織實施,主要適宜“三無”、“失獨”等農村特殊老年群體;純公益型是指由社會組織、慈善捐贈和老年人出資,自發組織實施的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具體包括志愿者幫扶型、宗族鄰里互助型和社會組織互助型三種模式,主要適宜人群為鄰里和睦和大宗族老年群體。“公益+福利”型是指主要由村集體、社會組織和個人出資形成的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代表類型為農村“互助幸福院”模式,主要適宜人群主要為“空巢”老人;“市場+”型是指以營利為目的的集體互助養老模式,代表類型為上海市松江區葉榭鎮的“幸福老人村”模式,主要適宜人群為高收入老年人。為提高服務效率,除“市場+”型采取自我評估和第三方評估相結合的評估方式外,其他類型均采取以自我評估為主的評估方式。不同類型的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在環境熟悉程度、照護成本、慰藉程度、照護專業性、照護設施齊全性等維度上具有不同的優缺點,為不同地區、不同老年人群體提供多元化選擇空間。
四、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運行系統及現實關切
(一)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運行系統
按照社會系統理論,本文從互助網絡、互助內容、組織職能和服務流程四個方面構建了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運行系統。第一,互助網絡系統。根據性質的不同,可以將互助網絡分為正式和非正式兩個層面。正式互助是指有組織性的、密切或非密切的成員之間的社會互助,包括社會組織、企業和政府等;非正式互助包括親屬、鄰里和朋友之間的相互幫助。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特點就是將正式和非正式的互助網絡結合起來,形成可持續、有效的整體性互助機制。第二,互助內容系統。根據需求維度的不同,可以將互助內容分為物質和精神兩個層面。物質層面以日常照料為核心,包括農村老年人衣、食、住、行各個方面;精神層面以內在需要為驅動,包括情感交流、社交需求、文化娛樂等各個方面。第三,組織職能系統。主要包括管理、組織、評估和支持四個方面。中國農村地區具有發展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潛力,在既有互助行為的基礎上,通過提高村集體、村民和敬老組織的積極性,依靠各級政府的資金支持、政策推動和宣傳引導,建立較為系統的組織體系,有利于探索具有中國特色的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第四,服務流程系統。通過以村為單位,制定集體互助養老服務流程,包括需求識別、服務對接、提供服務和質量反饋等,在尊重農村老年人選擇意愿的基礎上,充分挖掘其自助和互助能力,促進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有效運行。
(二)農村集體互助養老系統運行的現實關切
總體來看,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有利于幫助農村老年人實現自我價值,并促進農村集體互助養老進入一個良性運行系統中,為社會養老服務提供一個新的發展思路。但是,在構建養老服務系統時仍然需要關切現實中的重難點問題。
第一,如何充分激發老年人“互助”的動能。“互助”是集體互助養老的核心價值理念,如何讓老年人選擇適合自己的養老群體,并在養老過程中幫助其他老年人,并享受其他老年人提供的養老服務是集體互助養老模式運行的關鍵。因此,建立集體互助養老過程中,應該注重培養農村老年人的互助意識,提高其介入互助養老行為的主動性和積極性。研究表明,老年人互助行為的產生,需要具有奉獻精神、利他主義動機和公共精神。從社會層面看,公共精神不僅指社會公民在公共領域能夠維護公共利益,還包括特定情境下的互助與他助。基于此,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的發展,需要以村為單位,培養老年人的利他主義動機、助他精神和公共精神。
第二,如何充分發揮“集體養老”的優勢。與傳統養老模式相比,集體互助養老的優勢在于集體效益的發揮,通過整合農村養老服務資源,提高養老服務效率,達到保障農村老年人基本生活的目的。因此,如何搭建集體互助養老平臺至關重要。從目前來看,應該充分認識到不同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差異性,有針對性地構建互助養老服務平臺。例如,東部農村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和社會發育程度相對較高,可以通過成立農村敬老協會,利用敬老協會組織成立集體互助養老平臺;或引入市場主體,發展“市場+”型互助養老模式。而中西部地區,為降低成本,應充分依托村委會,利用空置集體房屋構建互助養老場所。
第三,如何甄別多元需求進行精準供給。集體互助養老如何突破村級范圍的限制,或者如何精準識別老年人在興趣愛好、職業特征和身份認同上的多元需求是集體互助養老可持續發展的關鍵。一是加強村級養老集體之間的溝通與交流,從而營造一個更大范圍的互助養老集體,實現范圍內的需求、供給和養老資源的共享。二是充分認識到每一個老年人的個性化需求,最大程度上為具有相同特征的老年人提供交流活動的機會。三是關注農村特殊群體,了解他們的特殊需求。例如解決失能失智老年人對于長期照護的需求、為退休老年醫務工作者和教師群體提供繼續發揮“余熱”的平臺等。
第四,如何利用“互聯網+”、“5G”、物聯網等新興技術。現階段,隨著互聯網、云計算和人工智能技術的發展,城市智慧養老服務模式蓬勃發展,在提高城市老年人生活水平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而隨著信息技術的發展,互聯網、職能手機在農村地區逐漸普及,正在改善和提高農村居民的生產生活環境。基于此,從長遠來看,充分利用網絡信息技術為農村老年人提供更好的養老體驗是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可持續發展的題中之義。例如:利用互聯網為老年人提供娛樂、學習和了解世界的機會,智能穿戴設備的使用和智慧預約服務的提供等等。
五、結論與展望
“鄉村振興”背景下,提高農村養老保障能力改善基層社會治理水平是促進農村經濟社會可持續發展的關鍵環節。集體互助養老模式是在充分考慮農村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和養老服務供需矛盾基礎上,提出的一種創新性養老模式,對于保障農村老年人的基本生活,促進農村經濟社會轉型和提高鄉村治理水平均具有積極作用。集體互助養老是一種可持續、良性循環的養老服務模式。該模式的最大特點在于通過突出農村老年人的主體地位,圍繞老年人差異化的養老服務需求,采用個性化的養老服務供給方式,在提高老年人養老積極性的同時,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成為農村未來可持續養老服務模式的必然選擇。
注釋:
(1)為提高效率,農村集體互助養老模式同樣可以引入私人資本進入,企業通過組織養老院內外互助的方式降低成本,吸引顧客,達到盈利的目的。上海市松江區葉榭鎮“幸福老人村”就是依據市場主體建立的集體互助養老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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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向運華系武漢大學政治與公共管理學院院長、教授、博士生導師;李雯錚系武漢大學博士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江淮論壇》2020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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