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依據PEST分析模型,從政治、經濟、社會、技術四個方面分析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現狀,充分借鑒他們成功經驗,立足我國國情農情,得出對我國智慧農業發展的啟示包括健全政策法規體系、建立多元投資體制、營造良好社會環境、促進技術升級換代等。
關鍵詞:智慧農業;PEST分析;發達國家;成功經驗;啟示
隨著信息技術的不斷突破與廣泛應用,信息化向數字化、智能化邁進。物聯網、智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與農業發展相融合,產生了智慧農業這一新業態與新模式,迅速成為當今世界現代農業發展的大趨勢。智慧農業是以全面感知、可靠傳輸和智能處理等物聯網技術為支撐和手段,以自動化生產、最優化控制、智能化管理、系統化物流和電子化交易為主要特征,實現高產、高效、低耗、優質、生態和安全發展的新型現代農業,是農業信息化發展的新階段[1]。為順應新一輪現代農業革命,自2016年開始,我國每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和農業政策均強調將智慧農業作為促進農業現代化和農村產業興旺的重要內容。當前,我國已有9個省市試點推進農業物聯網工程,18個省市先后實施整省建制的信息進村入戶工程,21個省市開展了8種主要農產品大數據的試點,有力推進農業生產經營的智慧化[1]。但總體而言,我國智慧農業發展仍處于探索階段,在政策法規、產業水平、社會環境、技術研發等方面存在著不少短板、弱項和漏洞。反觀發達國家智慧農業,他們依托自身信息技術、農業科技等優勢,率先推進智慧農業發展,成功促進了其農業升級轉型,取得了巨大成效,其智慧農業發展舉措與經驗成為許多發展中國家學習的典范。他山之石,可以攻玉。本文運用PEST分析方法,從政治、經濟、社會和技術四個維度全面分析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舉措,充分借鑒其成功經驗,以期為我國智慧農業更快更好發展提供有益啟示。
1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PEST分析
1.1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政策法律
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政治環境主要體現在政策法律上。為推動智慧農業發展,發達國家政府制定、修訂和發布了系列戰略規劃、政策方針及法令等。
1.1.1列為國家發展戰略
發達國家將智慧農業視為未來農業發展趨勢與目標,并上升為國家戰略層面。2013年英國政府針對智慧農業發展制定了中長期戰略規劃,先后啟動“農業技術戰略”、頒布《英國農業科技戰略》,旨在利用“大數據”和信息技術促進農業向“個性化”、“智能化”轉型,提升農業生產效率[2]。美國則在上個世紀80年代率先提出“精確農業”發展戰略規劃并付諸實施,奠定了智慧農業發展基礎,現階段利用物聯網發展的“智慧農業”領先于世界各國[3]。日本農林水產省制定了“21世紀農林水產領域信息化戰略”,旨在全面推進日本智慧農業發展[2]。
1.1.2制定相關具體政策
發達國家制定了一系列相關具體政策推進智慧農業發展。美國通過減免農業與農機投資稅收、農機購置專項優惠貸款等政策,促進農場主購買智能設備與采用智能技術,提升農機智能裝備水平,發展智慧農業[2]。日本在上個世紀90年就出臺農業科技生產信息、市場信息服務體系建設規劃等政策,現已建成內容覆蓋全面、更新及時、精準查詢的農業信息智慧服務系統;2004年又出臺農業物聯網發展政策,推動農業生產、經營、管理、服務各環節的互聯互通共享[4]。德國制定了《數據保護法》《信息和通信服務規范法》等多項具體政策法規[4],以保障智慧農業發展中的數據信息安全存儲傳遞和依法開發利用。
1.1.3建立健全農業法規
發達國家通過不斷健全農業法律法條,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法律保障。美國《2008年農業法案》提出改善農業農村信息網絡設施,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堅實的信息網絡基礎;《2018年農業提升法案》強調美國智慧農業技術必須進一步升級換代研發、全面普及推廣,并在稅收、保險、補貼等方面制定了專門的法條,確保美國智慧農業發展保持世界領先[3]。法國2014年頒布《未來農業法》,進一步突出物聯網、大數據等信息技術在農業發展中的應用,以擴大智慧農業發展范圍,由試點區域轉變為全國范圍內,以確保法國農業占據世界的領先地位[5]。
1.2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資金投入
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經濟條件主要體現相關資金投入上,通過政府直接投入、吸引社會資金、依靠市場運作等途徑確保資金投入充足。
1.2.1政府直接投入巨大
發達國家政府為智慧農業發展注入大量資金。英國政府2013年投入4.5億英鎊用于農業科技服務網絡創新,2015年為農村地寬帶升級撥款1200萬英鎊,2016年又投入6800萬英鎊新增3個農業科技服務創新中心[5]。美國政府從1990年起每年撥款10多億美元研發人工智能農業系統,從2013年開始每年劃撥5千萬美元給涉農學校培養智慧農業發展專業技術人才[5]。日本政府2015年投資2.3萬億日元發展現代農業,特別重視農業信息化服務相關建設,2018年為一站式互聯網農業科技服務項目撥款9.1億日元[2]。
1.2.2廣泛吸引社會資金
發達國家大多采用補貼、優惠、金融等手段吸引社會投資智慧農業。英國2009年投入36.54億英鎊補貼激勵農戶購買農業科技服務接收設備,2014年投入29.54英鎊補貼農戶進行生產智慧化改造[7]。美國自2002年每年撥款1900億美元對積極配備農業科技服務設施的農場主給予補貼;信貸管理局提供低息貸款鼓勵電信運營商等社會主體投資農村網絡建設[7]。日本則通過價格補貼以及稅收優惠鼓勵農戶購買農業服務智能設備,日本農業物聯網將達到580億至600億日元規模,農用機器人市場規模將達到50億日元[4]。法國政府利用優惠政策吸引金融機構為農場主購買智慧農業設備提供貸款。
1.2.3積極進行市場運作
充分發揮市場作用,采用政府與市場合作、共同投入的模式,是發達國家發展智慧農業的基本經濟手段。英國政府充分利用市場機制促進電信運營商、IT公司等企業合作投資智慧農業的基礎設施建設,如英國電信公司就曾投入100億英鎊升級光纖網絡[7]。美國引入市場機制,促進Farm Logs、Cropx等企業大量投資于智慧農業技術研發與設備生產[3]。日本政府則采取與專業公司合作、由專業公司競標來承建的模式全面改善智慧農業網絡設施[2]。法國政府則通過與相關企業的合同交易以優惠的價格鼓勵農民購買信息產品和使用農業數據庫[5]。
1.3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社會基礎
社會環境包括一個國家或地區居民的教育程度、生活水平和價值觀念等。發達國家采取注重人員教育培訓、推廣網絡建設、社會組織作用等舉措,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良好的社會基礎。
1.3.1加強人員教育培訓
為適應智慧農業發展要求,發達國家十分重視對農業生產經營者進行相關教育培訓。英國從上世紀九十年代起實施農村教育信息化計劃,建立各種網絡培訓中心,2016年又投入13億英鎊完善教育網絡基礎設施,大力開展農村信息技術教育培訓。美國通過對成年農戶實行夜校教育、線上遠程教學等方式提高他們自我服務信息化的能力[4]。日本政府則針對65歲以上老人開辦專門計算機培訓班,派專業農技師下鄉為農戶進行計算機培訓[4]。法國政府在教育信息化發展采用縱向伸展教育模式,根據季節調整課程時長,強調實踐教學,為農業信息技術教育與推廣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1.3.2擁有健全推廣網絡
發達國家擁有完善的農業推廣網絡體系,形成各具特色的成熟農業推廣模式,如美國的教育、科研、推廣“三位一體”農業推廣模式,日本的政府與農協組織雙軌型推廣模式等,這有力助推智慧農業相關技術普及。依托高效的農業推廣網絡,日本早在2014年全國一半以上農戶采用農業互聯網技術[2];美國早在2015年全國使用精準技術、GPS自動導航技術的農場超過80%,使用GPS輔助導航技術的農業裝備達到74% [3]。
1.3.3重視社會組織作用
發達國家重視利用農業協會、農民組織等社會組織推動智慧農業發展,并使之成為農業生產者的共識。美國農業部門與農業院校、科研機構、企業等社會力量聯合,采取多種形式、多種模式和多種手段,促進智慧農業價值觀念的普及和知識技能的培訓,掃清智慧農業發展的障礙[5];通過未來農民組織(FFA)引導青年人熱愛農業和學習智慧農業技術,保持智能化時代農業發展后繼有人[3]。日本通過農業協會組織向農民實時傳遞智慧農業信息和為農民及時答疑解惑,幫助農民更好地理解和接受智慧農業[4]。法國依托政府、私企、農業組織“三位一體”的社會網絡結構引導青年農民學習智慧農業相關知識技能。
1.4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技術條件
技術環境是指支撐智慧農業發展直接相關的技術手段及其變化。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技術環境,主要體現在技術條件上,具體包括技術載體、技術研發、技術標準等方面。
1.4.1不斷完善信息設施
發達國家十分重視智慧農業發展所依賴的信息設施建設。美國于2015年建成由無線通訊系統、電子數據庫和計算機消費產品等組成的基礎信息網絡系統,且具有精準、速度快、容量大的特點[7]。日本早在20世紀90年代就已開發超過400個農業網絡信息點,建立了以各縣DRESS分中心為連接點的農業信息全國聯機網絡,收集和傳遞全國各地農業生產經營信息;近年來又開發建立了基于大容量處理計算機和大型數據庫的農業信息服務系統[4]。法國則從各國家級農業部門到各省級單位均配備了服務器等相關涉農終端硬件,建立了相關智慧型農業數據庫,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良好的軟件與硬件設施[2]。
1.4.2積極推進技術研發
發達國家充分利用自身在信息技術與農業技術方面的優勢,積極推進智慧農業相關技術研發。英國采用“政府主導、企業資助、高校研發”模式,由政府農業部門、農業科技企業和相關學術機構共同研發跨領域開放的農業信息數據平臺[2]。美國開發AGRICOLA、AGRIS、Preview等多個農業大數據庫,RS、GIS、GPS等3S技術一直領先世界,引領物聯網、大數據、云計算等服務智慧農業的信息技術發展。日本注重研發農業生產環境感知和動植物生長特征識別技術,實現農業生產個性化、精準化、智能化[4]。法國則根據自身優勢積極建設全面智慧的農業數據庫,提供高質量的農業大數據技術服務[5]。
1.4.3建立技術標準體系
發達國家十分注意建立統一的技術標準體系,促進各個平臺互聯互通互認,共建共享共治,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標準保障。英國政府農業事務部門制定一套詳細具體的農業信息技術標準體系,使得智慧農業相關技術的研發與應用走向標準化[2]。日本早在1997年制定了“生鮮食品電子交易標準”,推動農業生產經營管理信息化和標準化[4]。自2008年開始,美國修訂的《農業法》重新規定了農業信息化服務資源、信息等方面的標準,并提出每5~6年修改一次,確保農民能夠農民全面、安全獲取數據[4]。法國堅持細化了智慧農業技術標準體系,使其更具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2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基本經驗
2.1制定有效的政策法規
制定科學合理的科技興農政策法規是發達國家占據世界農業發展制高點的成功經驗。當前,互聯網、農業等領域的科技發展突飛猛進。發達國家在制定智慧農業發展相關政策時,既注重政策的前瞻性與引領性,又注重政策的現實性與操作性。他們根據信息技術與現代農業發展趨勢,制定符合自身國情、具體可操作的智慧農業法條與標準,并適時修改完善、廢止及重新制定相關政策法規。通過保持相關政策法規的科學性、適時性和合理性,發達國家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規環境,有效引導智慧農業健康可持續發展。
2.2采取多元化籌資方式
充分發揮政府、市場和社會多方作用,是發達國家籌措智慧農業發展資金的基本經驗。智慧農業是物聯網、智聯網、大數據、云計算、區塊鏈等新一代信息技術應用為基礎,需要不斷革新技術和升級基礎設施。與傳統農業相比,智慧農業在基礎設施建設、技術采納等方面所需資金更巨大,單一主體、單一渠道的籌資方式難以滿足智慧農業發展的需要。發達國家強調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充分利用市場機制和積極調動社會力量,多渠道籌集智慧農業發展資金,為智慧農業發展提供及時、充足的資金保障。
2.3奠定堅實的社會基礎
智慧農業是互聯網技術與農業融合的新形態和新模式,其發展需要與之相應的社會基礎。發達國家依托自身成熟的農業推廣網絡,及時高效地推廣普及智慧農業發展理念及其相關技術;重視利用農業協會、農民組織等社會組織促進農民積極主動發展智慧農業,鼓勵社會公眾參與智慧農業發展;在中小學普及信息技術教育和對不同年齡、不同領域的農民進行培訓,不斷優化智慧農業發展的人力資本。通過高效推廣普及、充分調動農民的積極性、積極鼓勵與引導社會公眾參與、重視人才教育培養等舉措,發達國家為智慧農業發展奠定了堅實的社會基礎,促使智慧農業得到社會的廣泛認同,成為現代農業發展的基本范式。
2.4保持技術的領先地位
誰掌握了核心科技,誰就掌握發展的主動權。智慧農業發展的關鍵在技術。當今,智慧農業賴以發展的基礎與前提——信息技術發展及其應用日新月異,升級更迭周期越來越短。世界各國圍繞信息技術及其產業化的競爭日趨激烈,誰稍有松懈就會敗下陣來。發達國家憑借其成熟高效的產學研研發模式,在智慧農業發展中,有效引導產學研多方聯合研發和多學科綜合交叉,不斷促進技術研發創新與升級換代,積極制定行業技術標準體系,始終保持技術的領先地位。
3對我國智慧農業發展的啟示
3.1建立系統完備可行的政策法規體系
近年來,我國制定了許多推進智慧農業發展的相關政策法規,但未能兼顧戰略性與具體性,未能形成系統完備、科學規范和運行有效的政策法規體系。對此,我國應該充分借鑒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法規政策,全面梳理與檢視現有的相關政策法規,一方面,瞄準信息科技與農業科技發展前沿和未來走向,制定智慧農業長遠發展政策,為搶占世界智慧農業發展制高點提供政策法規保障;另一方面,立足于國情農情,進一步查漏洞、補短板和強弱項,建立完善智慧農業發展的專門政策法規,提高政策法規的具體可操作性;再一方面,鼓勵各地依據農業的發展水平、產業特征、目標群體等,出臺“個性化”、“精細化”的智慧農業發展政策舉措,促使政策更接地氣和解決實際問題。以此,使得政策法規既具有前瞻性、引領性和宏觀性,又具有針對性、具體性和可操作性,為我國智慧農業快速、健康、可持續發展奠定良好的政策法規保障。
3.2建立政府-市場-社會多元投入體制
當前,我國智慧農業發展主要依靠政府以項目制方式進行投資,市場和社會的作用沒有得到充分發揮。我國在智慧農業發展過程中,可以借鑒發達國家的經驗,科學理順投入體制,發揮不同主體作用,確保總體上和各環節資金投入充足。首先,政府投入突出重點性和間接性。政府應該將投入重點放在投入大、周期長和收益小的基礎研究、基礎設施等市場和社會不愿投入的領域與環節上,通過金融、稅收、補貼等經濟杠桿對智慧農業發展進行間接投入,撬動市場和社會資本。其次,市場運行突出規范性和優配性。充分發揮市場機制,引導市場各主體按照國家政策法規規范投入經營行為,促使市場對智慧農業發展的資金進行優化配置;通過購買服務、公開投標等方式,利用市場手段提升政府對智慧農業的投入產出效率。其三,社會參與突出廣泛性與普惠性。通過引導農民、家庭農場主、農業合作組織、涉農企業等相關利益主體廣泛參與投資,形成旨在維護自身利益而自發形成民間社會組織,充分發揮其增加公共利益的“第三只手”作用,讓智慧農業更多地惠及廣大農業生產經營者。
3.3積極營造推廣普及應用的社會環境
近年來,我國智慧農業推廣普及雖取得了一些成效,但仍面臨認同度不高、普及面不廣、效果不顯著等問題。借鑒發達國家的有益經驗,營造良好的社會環境,以推動我國智慧農業推廣普及。其一,健全推廣普及網絡。依據我國國情農情,在充分發揮政府農業推廣機構、農業高校院所、涉農企業等主體作用,健全“最初一公里”的智慧農業推廣普及網絡的同時,更要以新型職業農民培養為突破口,織好“最后一公里”的智慧農業推廣普及網絡,即以新型職業農民為紐帶,依托農村熟人社會網絡,普及智慧農業發展。其二,創新推廣普及手段。充分運用傳統媒介和新興媒體創新推廣普及手段,以通俗易懂的內容和喜聞樂見的形式向廣大農民推廣普及智慧農業知識。其三,持續優化培訓教育。按照分目標、分階段、分類別的原則,優化農民基本信息技術教育培訓,提升廣大農民利用信息技術的意識與技能,激發農民參與智慧農業發展的主動性和積極性。通過以上舉措,營造“人人知、人人學、人人用”的社會參與智慧農業發展的氛圍,為智慧農業發展、推廣與普及貢獻社會智慧和力量。
3.4促進技術聯合研發創新與升級換代
當前,我國智慧農業技術發展雖然比較迅速,但在農業智能感知裝備、農業大數據、農業智能管理、農業區塊鏈等關鍵核心技術上,存在突出短板、明顯弱項、不少漏洞等“卡脖子”問題,迫切需要借鑒發達國家經驗,瞄準智慧農業技術發展前沿,加強科技聯合研發,實現從模仿者、跟隨者、追趕者逐漸成為領跑者。其一,推動多方聯合研發。依據責任分擔、利益共享、協同創新、共同發展等基本原則,建立健全合作協同機制,促進產學研多部門、多學科聯合攻關和深度合作,發揮各自優勢,形成強大合力,不斷突破智慧農業關鍵核心技術。其二,加大技術研發激勵。根據新時代“三農”發展的新形勢與新任務,通過規劃制定、政策出臺、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稅收優惠等舉措,激勵有關組織機構持續加大最新信息技術在農業發展中應用研發,推動智慧農業與時俱進與升級換代[8]。其三,確保技術經濟適用。瞄準現代農業發展趨勢和農業生產經營者的實際需求,深度挖掘和開發農業生產經營相關的數據信息資源,研發實時先進、易學易用、經濟適用、精準服務的智慧農業產品,讓農業生產經營者尤其是廣大農民在采納智慧農業技術和使用智慧農業產品時能夠“用得起、用得上、用得好、見成效”。
4結束語
在新一代信息技術的強力驅動下,智慧農業已經成為當今世界現代農業與農業現代化發展的新標桿。當前,我國農業發展進入到新時代,新時代賦予了農業發展的新目標和新任務。為了在新一輪世界現代農業革命中占據一席之地和有效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與實現農業高質量綠色發展,我國應該充分借鑒發達國家智慧農業發展的成功經驗,牢牢立足我國國情農情,積極采取應對策略,走出一條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農業發展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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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熊春林系湖南農業大學公共管理與法學學院行政管理系副教授、碩導,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業科技管理》2021年第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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