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莊規劃是開展鄉村建設、推進鄉村振興的重要基礎性工作。一些地方由于村莊建設布局缺乏科學規劃,導致無序大拆大建、盲目合村并居、亂占耕地建房等現象時有發生。2021年中央一號文件提出,要加快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當前,三農工作的重心已歷史性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科學編制村莊規劃,迫在眉睫。
1.尊重城鄉發展規律,做到先規劃后建設
當前及今后一個時期,是我國鄉村形態快速演變的階段,城鄉發展格局、村莊布局結構正在發生深刻的變化,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一是鄉村人口向城鎮轉移集中。2019年全國鄉村人口比2010年減少了1.1億人,比2000年減少了2.6億人,比1980年減少了2.4億人,占全國人口的比重分別下降了10.7、24.4和41.2個百分點。“十四五”時期,大量的農村人口仍將有落戶城市的需求,農村人口數量還將持續下降。二是鄉村空間持續“收縮”。我國行政村數量大幅度減少,從1984年的94萬多個減少到2019年的53.3萬多個。大量生態、農業等非建設空間轉化為城市建設空間,鄉村地區正面臨發展空間“收縮”的現實。三是鄉村建設進程明顯提速。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提出,把鄉村建設擺在社會主義建設的重要位置,實施鄉村建設行動。鄉村建設欠賬多、底子薄,投資需求量大,大規模的村莊建設、改造、整治已箭在弦上。如何精準建設、高效建設,對鄉村規劃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貫徹落實《中央農辦、農業農村部、自然資源部、發展改革委、財政部關于統籌推進村莊規劃工作的意見》,必須把村莊規劃作為鄉村建設的先導性任務。一是抓緊完成村莊分類。順應鄉村演變趨勢,科學確定村莊分類,細化分類標準,對于哪些村要做大、哪些村要保留、哪些村將消失做到心中有數,明確村莊今后的發展定位。二是加快推進縣域村莊布局。結合編制縣鄉國土空間規劃,盡早完成縣域村莊布局,確定鄉村建設開發邊界、人口和環境承載上限、用地類型和規模等開展村莊建設的必備條件。三是推動編制實用性村莊規劃。依照國土空間規劃,編制“多規合一”實用性村莊規劃,作為指導村莊各項建設的法定性詳細規劃,嚴格實施管理,確保規劃落實落地。
2.尊重村莊歷史變遷邏輯,避免盲目撤并村莊
我國農業農村發展歷史悠久,進入近現代以后,隨著工業化、城鎮化進程加快,村莊的消亡撤并主要有三種情形:一是自然條件不再適宜人類定居。如遭受地震、塌方、泥石流等重大自然災害,或者建設蓄水庫、泄洪區等,村莊原屬地已無法提供基本的生存庇護場所。二是已全部納入城鎮建設或生態保護區。一些村莊整體納入城鎮建設區域,耕地全部轉為城鎮建設用地或其他非農用地;還有一些村莊因為生態環境條件脆弱,被動需要退出農業生產和人類活動。三是農民大多轉為非農產業就業。如一些地方的“城中村”、工業園、商貿小鎮等,絕大多數村民脫離農業勞動,轉為社區化為主的生活方式。這三種情形的共同點,都是先有生產條件或生產方式的變化,再發生了生活方式的變化,這也是村莊變遷的歷史邏輯。
按照《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嚴格規范村莊撤并工作的通知》要求,要遵循村莊變遷的歷史邏輯,保持必要的歷史耐心,科學編制村莊規劃,避免超越歷史發展階段搞大規模的合村并居。一是嚴格控制村莊撤并范圍。嚴格把握搬遷撤并類村莊的條件,將其嚴格控制在位于生存條件惡劣、生態環境脆弱、自然災害頻發等地區的村莊,因重大項目建設需要搬遷的村莊,以及人口流失特別嚴重的村莊。二是建立村莊撤并評審制度。縣級黨委政府應當組建專門的專家評審委員會,對擬列為搬遷撤并類的村莊,逐一開展調查論證,從嚴掌握搬遷撤并類村莊規模,看不準的可以先放一放,不急于分類。三是統籌規劃民居建設和產業發展。編制村莊規劃,既要對生活類建設項目作出安排,更要著重謀劃主導產業發展,留出農產品生產、加工、銷售、鄉村休閑旅游等業態發展空間,避免因產業萎縮導致農村凋敝。
3.尊重優秀農耕文化傳承,注重保護傳統村落和鄉村特色風貌
農耕文明是中華文明的根源,村莊是鄉村文明的載體。一是鄉村建筑可以保留傳統文化。從各具特色的宅院村落,到巧奪天工的農業景觀,再到古鎮古村古建筑,都是可以觸摸的歷史,保護好鄉村建筑風貌、特色景觀,就保住了鄉土文化的根,留住了鄉村的記憶。二是鄉村的人可以傳承活態文化。從鄉土氣息的節慶活動,到豐富多彩的民間藝術,再到民族樂曲歌舞服飾,都是廣大勞動者的創造,是鄉土文化的精髓,留住和培育鄉土文化傳承人,就是保住了珍貴的非物質文化遺產。三是農耕文化本身也是稀缺資源。通過開發鄉村文化旅游業,開展農事體驗、民俗節慶、文藝表演、觀光游覽等活動,可以彰顯農耕文化蘊含的巨大經濟價值,反過來又促進農耕文化的保護傳承。
村莊規劃工作要深入挖掘、繼承、創新優秀傳統農耕文化,讓有形的鄉村文化留得住,讓活態的鄉土文化傳下去。一是增加文化價值評估環節。在開展村莊分類、縣域村莊布局過程中,組織文保單位對村莊文化價值進行評估分級。整村有保留價值的,不得列為搬遷撤并類村莊;部分建筑、景觀民俗藝術有保留價值的,應當在村莊規劃中予以標識,禁止隨意拆除遷移。二是在原有村莊形態上改善居民生活條件。村莊建設既要具備現代文明的舒適與便利,也要契合山水紋理、道路機理、林田地理等自然特性,一些古建筑可以通過修葺、加固等方式保留下來。要加大古村落保護力度。三是千方百計保留鄉村傳統風貌。農房建筑風格要體現傳統地域特色,更多采用現代工藝建設古樸靈秀的木樓、精致典雅的四水歸堂、自然天成的三間兩廊,并且要因地制宜,不能生搬硬套。四是一體規劃鄉村文化資源保護和開發利用。在文化旅游資源富集的村莊,重點規劃鄉村休閑旅游產業發展,加強旅游路、停車場、公共廁所、游客中心等配套服務設施建設。
4.尊重農民意愿,充分發揮農民主體作用
農民是村莊建設的主人,是鄉村振興的主體。主要緣于三個方面的城鄉差異。一是農村土地歸農民集體所有。農村耕地、宅基地、集體建設用地等資源資產歸集體所有,這與城市土地和公共資源歸國家所有存在區別。對農村集體資源資產進行支配、使用、收益的權利,需要農村集體組織成員共同討論決定。二是農村是建立在血緣、親緣關系基礎上的熟人社會。村民在蓋房、節慶禮儀和耕作、水利疏浚等方面,存在互幫、互賀、互助的道義成分與關系,農村的很多事情還是由農民共同商量來辦。三是農房建成什么樣由農戶經濟實力決定。農村住房多數為農民自建房,戶型設計、材料采買、施工隊伍選擇等都由農民自主決定,資金賬目也是農民自己算自己管,經常是什么時候有錢了就什么時候建。
鄉村建設既然是為農民而建,村莊規劃工作就必須充分尊重農民意愿、注重發揮農民主體作用,真正把好事辦好、實事辦實。一是組織農民參與村莊規劃編制。邀請村民代表參加村莊規劃編制工作組,深入開展駐村調研、逐戶走訪,詳細了解村莊發展的歷史脈絡、產業實際和人文風情。二是堅持村民集體決策。同時,還應當簡化規劃成果表達,更多使用圖、表等簡明形式,讓群眾看得懂、能議得起來。三是建立村民參與鄉村建設機制。嚴格落實《關于村莊建設項目實施簡易審批的指導意見》,對建設標準明確的項目,一律只編制審批實施方案,不編制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對技術簡單、村集體可以組織農民開展建設的,可以探索實行先建后補機制,支持當地村民投工投勞、就地取材開展建設。
(作者單位:中國農業科學院農業信息研究所,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農村工作通訊》2021年第1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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