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對治理概念有多種理解和界定,但核心的議題是發展和秩序問題,對于鄉村治理來說,鄉村發展和秩序構建就是其兩項要務。進入新時代,鄉村治理在發展目標、重點任務、發展方式以及秩序治理機制等方面皆已發生重要轉型,實現了脫貧攻堅的戰略目標,開啟了鄉村振興的新任務。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主要是通過矛盾倒逼機制、制度變遷機制和技術促進機制實現的,推進新發展階段鄉村治理創新,需要把握合理的、正確的創新方向。在鄉村發展方面,需要在新發展理念引領下創新體制機制;在鄉村秩序治理方面,需要朝著鄉村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的大方向開展基層治理實踐創新,不斷改善和完善鄉村治理。
關鍵詞:新時代;鄉村治理;內在機制;創新方向
黨的十九大報告指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了新時代。經由經濟的快速發展以及國家“三農”發展戰略的推進,鄉村社會無論在結構功能還是在面貌形態上都已發生了巨變,鄉村治理在此過程中也相應地發生并正在經歷著轉型。鄉村治理轉型在這里并非指從一個理想類型向另一種類型的轉變,而是指鄉村治理在其核心要素或內涵方面所出現的重要變革以及變遷的動態過程。進入新時代鄉村社會的一個重大變遷就是脫貧攻堅取得全面勝利,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目標得以實現,鄉村振興戰略全面推進。對于鄉村治理來說,既要聚焦于“三農”問題,把“三農”工作作為重點,又要在此基礎上有所拓展延伸,在城鄉融合發展新格局下推進。
本文旨在從馬克思主義社會學辯證分析視角,基于當下中國鄉村社會變遷與發展的一般性經驗事實,析解鄉村治理發生了哪些重要轉型,治理轉型是通過怎樣的機制實現的,以及未來鄉村治理將向何處去。
一、鄉村治理的核心議題:發展與秩序
鄉村治理屬于基層社會的治理,也是國家治理的基礎。關于“治理”問題,目前學界探討和研究的較多,但關于治理概念的內涵和外延,依然存有較大的開放與討論空間。對治理的界定和理解,不同學科知識背景的學者會有所不同。例如,政治學者認為,“社會治理是指在執政黨領導下,由政府組織主導,吸納社會組織等多方面治理主體參與,對社會公共事務進行的治理活動。”在一些社會學者的論述中,則是從宏觀的社會問題應對及社會體制的角度來理解社會治理和治理轉型的,認為大量社會問題在短時間內聚集到社會領域后,社會治理就是要應對這些社會問題,并在解決問題過程中產生了社會治理轉型。在這個意義上,治理是一個聚焦于社會變遷與社會問題的抽象范疇。而在多中心治理理論中,治理主要是針對公共事物而言的,治理就是要避免哈丁式“公地悲劇”、奧爾森式的集體行動和囚徒困境的產生,為此需要在相應的制度安排中,通過有限理性和道德行為,讓人們在繼承中獲得能力,在學習中掌握互惠和社會規則,以用來克服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各式各樣“社會悖論”。
目前,在“三農”問題研究領域里,鄉村治理成為熱點問題。在不同學科、不同視角的研究中,雖然都共同探討鄉村治理問題,然而不同學科的研究賦予鄉村治理概念的含義則存有較大差異,且側重點也各有不同。在村民自治研究中,鄉村治理的側重點是在村民自治制度和村民自治有效實現路徑之上。鄉村治理的意義主要體現為基層自治組織、自治體系以及基層民主的運行之上。此外,在較多關于鄉村治理的研究中,治理的內涵泛指農村政治和涉農事務的管理,如對鄉鎮治理的關注,對村莊治理與管理體制的探討。由此可見,鄉村治理概念越來越被泛化,所涵蓋范圍越來越寬泛,并漸漸演變為一個研究領域。
為更加具體、更有針對性地探討鄉村治理問題,明確地界定鄉村治理這一概念,確定鄉村治理的核心內涵尤為重要。鄉村治理是以政府組織、社區組織和社會組織等為主體,重點圍繞鄉村發展和鄉村秩序兩個方面的公共事務而共同推進的引導性、支持性和管理性活動及過程。如此來界定這一概念,主要是為了明確鄉村治理兩個方面的實質性內涵:一是鄉村發展的促進;二是鄉村秩序的維持。也就是說,鄉村治理的核心議題或根本目標無非是兩個方面的:促進并實現鄉村發展和構建并維護鄉村秩序。發展和秩序這兩個鄉村社會治理目標相互之間又有著一定的關聯,一方面,鄉村秩序是鄉村發展的一種現實體現;另一方面,鄉村發展也會受制于秩序的結構與性質。
鄉村治理之所以備受關注,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在于鄉村治理直接關系到鄉村發展問題。在諸多具體“三農”問題中,鄉村發展是第一要務,是基本問題。促進并實現鄉村得以均衡、充分發展,是鄉村治理的硬道理。
鄉村治理之于鄉村發展的意義在于,通過有效的鄉村治理,在新發展理念引領下,集聚并形成新發展動能,激發鄉村中的各種活力,開發有利的資源要素,促進并實現鄉村經濟、政治、社會、文化以及生態的全面發展。
盡管鄉村發展是一個復雜的、系統性的問題,與社會系統及運行過程的多個方面、多個環節密切相關,但對于鄉村治理來說,既要將其確立為根本目標,也要把發展任務作為核心的內容。明確了鄉村治理的發展目標和任務,也就確定了鄉村治理的核心功能。之所以要不斷完善鄉村治理體系、提升鄉村治理能力,就是要通過改善鄉村治理來促進鄉村發展,提升鄉村發展能力。
秩序是社會發展的基礎和條件,鄉村社會需要在常態化的、和諧穩定的秩序基礎上推進發展。鄉村是不同于現代城市卻又與城市密切關聯的社會空間,鄉村秩序就是在這一社會空間中各個社會設置、各類社會主體以及各種社會行動之間保持正常的關系、維持有序的狀態。鄉村秩序中雖包含一些自然秩序,也就是部分秩序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均衡狀態,不需要人為地或規制性地干預也會存在的秩序,如傳統農業生產中人與生態環境的關系,大部分情況下能自然地保持相對均衡。但在快速變動的鄉村社會中,更多的秩序則是需要通過鄉村治理才能實現和維持的。
從表象上看,鄉村治理的內容主要是應對和處理鄉村社會生活中的一些具體公共事務,解決鄉村社會問題。然而就實質而言,鄉村治理的一個根本目標是要構建和維持鄉村社會秩序。也就是說,秩序問題是鄉村治理所要面對的核心議題之一。在鄉村治理中,需要圍繞實現并維護鄉村秩序這一中心,在體制機制、政策措施和管理實踐等方面著手,促進鄉村資源利益的均衡配置、社會關系的和諧、社會系統的協調運轉。鄉村治理在秩序構建中的重要功能主要體現在提供共同規制、公共管理和協調合作的力量之上,通過制度規則的制定和實施,機構組織及個人參與公共事務管理,不同部門的相互協調共同維持秩序穩定。
從發展和秩序的維度來界定鄉村治理的核心議題,目的在于明確當下及未來一段時期內中國鄉村治理的重點領域和要義,把握鄉村治理的基本規律,為改善鄉村治理、提升鄉村治理能力,確立有效的發力點,找到可行的實現路徑。從現實經驗與實際需要來看,促進鄉村發展、維持鄉村秩序,既是鄉村治理的時勢需要,也是鄉村治理永恒的主題。在不斷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的新形勢下,加強和提升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也就越來越重要。鄉村社會仍是中國的基層社會,是社會穩定和發展的基礎,推動鄉村社會新的發展,維護基層社會的穩定,是實現社會整體發展和大局穩定的重要構成和重要條件。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的主體構成之一,不斷改善鄉村治理狀況和治理效能,實現鄉村治理現代化,將對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起到巨大的促進作用。就本質而言,無論何種治理結構,何種治理機制,鄉村治理都要達到兩個基本社會功能,亦即實現鄉村發展進步和社會和諧穩定。在這個意義上,發展和秩序是鄉村治理的永恒主題。
二、新時代鄉村治理的轉型
隨著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進入新時代,鄉村社會在方方面面皆已發生巨變,鄉村治理也出現相應轉型。分析和總結鄉村治理轉型的過程及機制,可為認識和理解鄉村治理的歷史經驗和現實基礎提供相應的參考,對進一步改善鄉村治理狀況,促進基層治理體系與治理能力現代化提供理論支持。
關于新時代鄉村治理所出現的重要轉型,同樣需要從鄉村發展和鄉村秩序兩個基本維度去加以認識。此外,鄉村治理轉型還在治理體系和治理效能兩個方面有所表現。
進入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在引導和推動鄉村發展的公共事務方面,主要體現在鄉村發展目標、發展任務和發展方式等方面的重要變遷與轉型。每個時代都有一個時代的歷史特征,新時代也有新的時代特征。新時代的基本特征集中反映在社會主要矛盾的歷史性轉變上,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轉變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新時代既賦予鄉村發展新的歷史使命,同時也給鄉村發展帶來新的機遇和新的希望。
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既是政策理論的判斷,也是客觀現實的反映。這一歷史性轉變意味著鄉村發展的基本目標已發生更新升級。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鄉村發展的基本目標是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物質和文化生活需要。經過40多年的改革與發展,這一發展目標基本實現。進入新時代,鄉村發展目標已轉換為滿足鄉村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也就是說,鄉村需要發展為美好鄉村,鄉村發展需要為鄉村人民創造美好生活條件。基于鄉村發展目標的更新升級,鄉村治理為實現新的發展目標,也就作出了相應的轉變,鄉村治理在基本目標上轉向鄉村振興。
目標轉型是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的重要構成。鄉村治理的變革和改善,逐漸從新農村建設戰略目標轉向鄉村振興的戰略目標,鄉村治理從主要解決農村溫飽問題與新農村建設轉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加快推進農業農村現代化。全面推進鄉村振興是新時代“三農”工作的總抓手,也是促進和實現鄉村高質量發展的關鍵。在新時代,伴隨現代化、工業化和城鎮化進程的持續推進,鄉村振興與發展既要讓“三農”獲得更加充分的發展,同時也需要借助城鄉一體化、工業化、信息化的大勢來推動鄉村新的發展。鄉村治理要解決鄉村人民日益增長美好生活的需要問題,也就是要不斷提高鄉村人民的生活水平,這就要促進鄉村人民收入水平得以增長和提高。在新的形勢下,解決鄉村居民增收問題,不宜僅局限于農業之中,而是需要通過振興鄉村產業,除發展農業之外,還需有第二、第三產業的發展,亦即非農產業的興起和興旺,這樣才能保證農民持續增收和新的發展。所以,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戰略實際上還要跳出“三農”來解決“三農”發展問題。
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還體現為鄉村發展重點任務的變化上。在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戰略任務完成之后,新時代鄉村治理在推動鄉村發展方面又會迎來鄉村振興的歷史重任。按照鄉村振興的戰略部署,鄉村治理實踐需要在“產業興旺、生態宜居、鄉風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五個方面推進具體工作。也就是說,在新時代的鄉村治理中,治理的重點任務是要應對和解決鄉村經濟產業、生態環境、精神文化、社會秩序以及社會生活等方面發展的新問題。
新時代意味著鄉村進入新發展階段,鄉村發展方式發生著相應轉型。一方面,在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新發展理念指引下,鄉村發展的驅動方式有了相應調整和轉變。與此同時,鄉村治理也有相應的創新與變革,為鄉村發展提供新動能。另一方面,在新時代的新發展格局中,為構建以國內大循環為主、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格局,鄉村發展的功能顯得尤為重要。在新發展格局中,中國鄉村發展需要有自己特色的發展方式和發展路徑,而不能照搬西方模式。無論是西方發展主義的模式,還是“后發展主義”的“混合模式”,都不符合中國鄉村發展的實際需要。鄉村治理轉型就包含了在轉變發展方式和探尋中國特色鄉村現代化道路過程中所進行的制度的和實踐的創新,以及由這些變革帶來的發展新成就。
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還體現在鄉村秩序治理維度上。鄉村秩序的構建與維持,總是以相應的社會治理作為基礎,一個時代、一個階段的社會秩序總以一定的治理力量為主導,秩序的性質也由主導的治理方式而定。例如,在傳統鄉土社會里,人際關系熟悉,流動性小,秩序的基礎主要是倫理道德規則,因而通過“禮”的方式和“教化權威”便實現“禮治秩序”。
進入新時代,鄉村秩序的基礎和治理格局已有重大轉變。在國家法治建設不斷加強的大背景下,鄉村秩序的法治基礎和法治力量在不斷增強。鄉村的“禮治”或德治傳統在一定程度上得以傳承。此外,鄉村自治傳統在村民自治制度的運行實踐中也在發揮著重要功能。這樣,鄉村秩序具有了法治、德治與自治相結合的共治基礎。在治理方式上,鄉村治理逐步形成源頭治理、依法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等多種方式共治的機制。在治理主體方面,鄉村治理主要以黨委、政府為主導,多元社會主體共同參與、相互促進,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新格局。
隨著“三農”領域的改革不斷深化,鄉村治理體系在新時代已發生重要轉型。鄉村治理體系反映的是參與治理的各種權威、各種力量、各種組織和各種資源之間的關系及運作方式,如國家與社會、法治與禮治、政府與市場、干部與群眾等方面的相互關系和作用方式。新時代鄉村治理體系的轉型主要體現在黨委、政府領導下的共治體系的形成,亦即在鄉村治理中,黨委、政府的領導作用是核心,也是基礎。市場、社會、社區等多元主體在黨委、政府領導下,整合多種資源和力量,形成共同參與、相互促進的共治體系。
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不僅僅表現在治理體系方面,也反映在治理效能上。伴隨著鄉村治理體系的轉型,黨委、政府領導下的鄉村共治體制機制不斷完善,促進了鄉村基層治理能力的提升。鄉村治理能力的不斷提升帶來了實際治理效果改善,在鄉村快速轉型、鄉村人口大流動的大背景下,鄉村秩序治理難度在加大,鄉村治理對不斷改善鄉村社會關系、對維持秩序穩定發揮著積極的作用。例如,在浙江省的“楓橋經驗”中,鄉村治理依靠共建共治機制,綜合運用“鄉村自治、政社互動、協商共治、鄉賢參與、司法保障”等多種治理方式,讓矛盾糾紛基本不出村,有效地促進了社會關系的和諧和秩序的穩定。合理的、不斷完善的鄉村治理體系對提升鄉村治理效能具有較為顯著的促進作用,良好的鄉村治理效能有效地化解秩序風險,為鄉村發展創造良好的秩序條件。
新時代,中國鄉村仍保持著快速的現代化轉型,并邁入了新發展階段,形成了新發展格局。在此過程中,鄉村治理無論在促進鄉村新的發展還是在保持鄉村和諧秩序方面,都有了重要轉型。鄉村治理在執行和實施精準扶貧與脫貧攻堅戰略方面,取得了歷史性的成就,讓近一億的農村貧困人口擺脫了絕對貧困,如期完成了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任務,助推鄉村發展上了一個新臺階。隨著鄉村治理中心任務轉向鄉村振興,鄉村發展迎來了新的歷史機遇,同時也將帶來鄉村治理重大轉型。鄉村治理將努力實現脫貧攻堅與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進一步推動新時代中國農業農村的現代化。
新時代的鄉村治理在體系、方式方面持續創新,形成了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新格局,使得鄉村治理機制日益完善,治理能力大幅提升。由此,鄉村治理在構建和維護和諧的鄉村社會關系以及秩序穩定方面,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一方面,治理轉型在較大程度上緩解或減少了以往基層管理體制中的干群之間、管理者與被管理者之間的矛盾,多元共治的治理體系明顯促進了鄉村社會主體關系的改善。同時,治理轉型也有利于鄉村社會內部矛盾的化解,大大降低秩序風險。另一方面,鄉村治理轉型在應對社會主要矛盾轉變背景下的鄉村秩序重建問題、維持新時代鄉村社會秩序新格局方面,發揮了主導和整合的功能。
三、鄉村治理轉型的內在邏輯
改革開放以來,中國鄉村治理漸進地發生著重要轉型。特別是進入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進一步加速,轉型的效果更加突出、更加顯著。深入分析并理解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的內在邏輯或轉型機制,對于把握鄉村治理的規律,促進鄉村治理現代化無疑有著重要理論參考意義。
從新時代鄉村治理所發生的重大轉型的歷史與經驗事實中,可歸納總結出鄉村治理轉型有三種主要邏輯或機制。
一是矛盾倒逼機制。所謂矛盾倒逼機制,主要指隨著新時代社會主要矛盾的轉變,鄉村社會在轉型和發展過程中面臨新需要、新問題、新矛盾,逼迫鄉村治理作出調整與轉型。在這個意義上,鄉村治理轉型的矛盾倒逼機制,類似于吳忠民所總結的“社會矛盾倒逼型改革”。由于社會主要矛盾轉變為人民對美好生活的需要與不平衡不充分發展之間的矛盾,新的社會主要矛盾進一步凸顯出了鄉村治理與發展的重要性。面對社會主要矛盾轉變,鄉村治理必須對治理目標、治理重點、治理體系和治理方式作出重大調整與轉型,才能更好地滿足應對和解決新矛盾的需要。
鄉村治理轉型的矛盾倒逼機制的作用機理可從驅動力和推動方式兩個方面去把握。矛盾倒逼機制驅動鄉村治理轉型的動力主要是自上而下的國家發展戰略需要和自下而上的社會需要。按照黨中央提出的新發展理念,為實現新時代新發展格局,需要充分發揮鄉村治理的組織和協調功能,推動鄉村取得新發展,以緩解城鄉和區域發展的不平衡不充分問題。在推動方式方面,社會主要矛盾轉變在不斷改變鄉村治理的推動方式。為應對和解決不平衡不充分發展矛盾,國家自上而下地推動基層社會治理,以促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的現代化。與此同時,在新發展形勢下,鄉村社會也在努力通過治理變革與創新自下而上地推進鄉村治理朝著現代化方向轉型。
二是制度變遷機制。鄉村治理轉型的制度變遷機制是指通過制度的變革和調整,改變了治理體系,提升了治理能力,從而實現了重要的治理轉型。黨的十八大以來,國家在“三農”領域里的方針政策和制度安排已作出重大改革。改革的深化與拓展,對鄉村治理既提出了新要求,也提供了新動力。例如,精準扶貧與脫貧攻堅戰略的制定和實施,明顯就給鄉村治理帶來了新機遇、新局面。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推進,意味著鄉村治理的制度背景已發生重大轉變,同時從制度層面推動了鄉村治理的轉型。
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充分體現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也就是說,新時代鄉村治理所取得的顯著成效、所發生的轉型,在較大程度上得益于社會主義制度。如鄉村治理在脫貧攻堅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中所發揮的主導與協調作用,是與國家全面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整體制度安排和重大發展戰略分不開的。從微觀層面看,農村脫貧攻堅之所以能取得最終勝利,近一億農村貧困人口實現全面脫貧,這與鄉村基層治理的具體實踐密切相關。而基層治理實踐則是在國家治理體系基礎上推進的,國家的宏觀制度和政策為基層治理實踐提供了制度支撐。此外,正是基于國家能有效動員和集中力量“辦大事”的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從而調動起了社會各方資源和力量,投入到脫貧攻堅和鄉村振興之中,為順利完成農村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戰略任務提供了制度性保障。
制度變遷機制作用于鄉村治理轉型的基本機理是整體更新替換帶動局部變化轉型的原理,作用的方向主要是自上而下的。進入新時代,國家在“三農”問題上的整體制度發生了重大變化,頂層的制度設計有了新的調整,宏觀政策和制度變革自然而然地影響著鄉村治理體制以及具體的治理實踐,同時也必然帶動鄉村治理領域的相應轉型。
三是技術促進機制。鄉村治理轉型的技術促進機制主要指兩個方面的作用機制:其一,指技術治理改革的促進作用;其二,指技術革新促進社會治理領域的變革與轉型。關于“技術治理”,學界將改革開放后,政府在行政管理和公共管理領域推進的科層化現象視為從“總體支配”到“技術治理”的改革過程。技術治理對鄉村治理轉型的促進作用主要體現在注重并強調規范化和程序化控制的基層社會治理,一方面,促進了國家鄉村建設和基層動員等治理任務的順利完成,因為通過對基層具體治理實踐加以行政技術性指導和約束,保證了中央的方針政策能更充分地落地基層。另一方面,由于技術治理按照科層化原理,明確了治理的范圍、分工、職責,因而減少了管制性、控制性的措施,從而在較大程度上增加鄉村社會主體成員的自主性,激發了基層社會的活力。例如,當前國家諸多惠農支農政策的順利執行,鄉村各項社會保障、社會福利、社會救助措施得以落地,脫貧攻堅任務的勝利完成,在此過程中并未引發鄉村系統性社會矛盾,鄉村社會越來越趨于良性運行,這充分體現出鄉村基層積極樂觀的社會心態和社會活力發揮著重要功能。
技術革新與社會變遷之間有著密切聯系,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在較大程度上受到技術革新的影響。互聯互通和數字化技術的不斷更新與廣泛應用,為鄉村治理提供了新的技術條件和物質基礎,同時也在一定程度上推動鄉村治理的轉型。例如,基層治理中的網格化治理模式就是在網絡技術、移動通信技術和大數據技術日益發達與廣泛應用的促動下形成并不斷完善的,網格化治理在新冠疫情防控過程中顯示出良好的治理效能,對防范和控制疫情在農村地區傳播起到了積極的作用。此外,在鄉村貧困問題治理中,精準扶貧能夠對農村貧困戶和絕對貧困人口建檔立卡,并精準施策,也反映出信息技術的進步對社會治理創新與變革的促進作用。
總體看來,新時代的鄉村治理之所以發生轉型,是因為社會需要的新變化、宏觀制度的新安排和治理技術的新進步相互作用、共同促進而形成的。就鄉村治理轉型的動力而言,既有來自頂層制度設計的引導力和領導力,也包括多元主體參與的社會活力。鄉村治理領域出現的重要轉型,有些是自上而下推動實現的,有些則是通過基層治理創新實踐自下而上實現的。
四、新時代鄉村治理創新的方向
隨著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新征程的開啟,為實現脫貧攻堅成果鞏固與鄉村振興的有機銜接,鄉村治理仍需要不斷變革與創新,才能為新時代鄉村振興戰略的順利推進提供有力支撐。
鄉村治理創新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實現創新首先需要把握正確、合理的創新方向,然后才能探尋出有效創新路徑。沿著正確的創新方向和有效的路徑,持續地推動創新實踐,這樣才有望實現創新的目標。
準確把握新時代鄉村治理創新的大方向,仍需要從治理中的發展和秩序兩個核心維度加以考量,同時需要結合新時代鄉村社會的實際情況和變遷的大勢,科學理性地加以判斷和認識。當然,從一種分析維度所作的判斷和認識,并不是全面的,而是為更好地推進鄉村治理創新實踐提供一種認識視角,增加一定的知識存量。只有積累越來越多的治理創新研究,達到了創新需要的知識存量,才會有助于促成治理創新的實現。因此,對鄉村治理創新方向的探究與判斷,具有重要參考意義。
如果從新時代鄉村發展的維度來看,鄉村治理創新面臨的中心目標和任務就是鄉村振興。在現代化、工業化、城鎮化和全球化的大背景下,要實現振興鄉村的戰略目標,“產業興旺”是關鍵,也是基礎,同時又是難點與挑戰。如何讓鄉村產業興旺起來,這將是鄉村在新發展階段需要解決的首要問題,也是鄉村治理創新聚焦的中心。
新時代鄉村治理為有效促進產業興旺,必須沿著正確的發展方向推進創新。從時代背景和發展大趨勢來看,鄉村的“產業興旺”必須以融合發展為大方向。融合發展的大方向包含三個方面的意義:一是鄉村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的融合發展,亦即農業、加工業和服務業的融合發展;二是產業的城鄉融合發展,也就是在城鄉統籌、城鄉融合的大框架下推動鄉村產業發展;三是融合經濟、社會和文化要素的發展,即在推進鄉村產業新的發展過程中,需要把經濟的、社會的和文化的要素融合起來。
傳統的鄉村社會,農業是主導產業。進入新發展階段,農業在鄉村經濟中雖然仍居基礎性地位,但振興鄉村產業顯然不能完全依賴于農業。發展現代農業、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以及促進農業高質量發展固然重要,然而,發展現代農業,或推動農業現代化其實只是鄉村產業振興的一種構成或一條路徑,鄉村產業興旺還需要其他產業的共同發展、融合發展。鄉村治理通過創新體制機制,促進鄉村第一、第二和第三產業能夠有機地融合起來,為鄉村經濟振興提供合力。與此同時,通過治理創新,驅動鄉村新業態的發展,提升鄉村經濟發展的活力。例如,四川省的戰旗村就通過集體產權交易改革,探索休閑農業、特色加工業和鄉村旅游服務業的融合發展之路,為村莊產業發展開創了新局面。城鄉融合機制也能為鄉村產業發展創造新的空間、機會和動力,鄉村治理創新就是要變革城鄉分割的格局,促進城鄉在空間、資源、經濟、社會以及公共管理等多方面的融合,為鄉村產業發展創造更加有利的環境和動力。此外,鄉村產業的融合發展還需要有效地將經濟、政治、社會與文化等多種要素有機地融合起來,以便為鄉村產業發展提供新動能。從改革開放后中國鄉村發展的經驗來看,制度創新、“社會文化主體性”的調動、有效治理等因素,對推動鄉村經濟快速發展起到了較大的積極作用。因此,要素融合,以及政府、市場、社會和社區發展力量的融合,對促進新時代鄉村產業興旺來說意義重大。
新時代鄉村治理創新在鄉村秩序構建與維護方面,其總體目標是實現“治理有效”。所謂“治理有效”,可從三個方面來解讀:一是鄉村治理體系對滿足新時代鄉村發展戰略目標需要是有效的;二是鄉村治理機制與治理方式對維持鄉村有序社會生活是有效的;三是鄉村治理的實踐和措施對處理和應對鄉村公共事務是有效的。
有效的鄉村治理是鄉村經濟社會發展的基礎,只有在有序的狀態下,各項發展事業才能得以穩步推進。就新時代鄉村治理創新而言,要實現“治理有效”,關鍵在于找到有效可行的創新路徑。在有效路徑的探尋中,又需要根據新時代的大勢,結合鄉村秩序的實際情況,準確地把握鄉村治理創新的大方向。綜合起來看,為滿足新時代鄉村秩序治理的基本需要,有效地治理鄉村事務,治理創新要朝著自治、法治和德治“三治融合”的方向推進。
鄉村社會秩序的構成及維護機制不同于城市社會,鄉村自治既有悠久的歷史傳統,又有系統的制度支撐,更重要的是有深厚的社會基礎,因而,新時代提升鄉村治理的有效性,仍需要創新鄉村自治,促進自治更加有效地與現代鄉村治理相融合。法治建設是推動鄉村治理體系和能力現代化的重要力量,在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進程中扮演著重要角色。鄉村治理要實現創新,就必須將現代法治精神、法治原則、法治體系和法治方法融合進鄉村治理之中。德治是社會治理的重要維度,德治通過道德建設和傳播等文化機制,促進社會關系和諧、社會運行有序。新時代鄉村治理中的德治是鄉土社會“禮治”傳統的現代化,即通過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道德建設,形成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基礎的社會共識,從而促進鄉風文明,構建美好鄉村生活環境。
在鄉村治理中實現自治、法治和德治的融合,關鍵要構建起“三治融合”機制。在推進鄉村治理創新的具體實踐中,“三治融合”可從三個方面進行:一是治理主體的融合,亦即在鄉村治理中,充分發揮自治、法治和德治的多主體協同作用,實現多元治理主體的融合;二是治理規則的融合,也就是發揮自治、法治和德治規則差異性的作用和功能優勢,把不同規則有機融合起來,提升治理效能和效力;三是治理方式的融合。自治、法治和德治三種不同的治理方式既有結合點,也有沖突的可能。實現鄉村有效治理,就要避免不同治理方式的沖突,加強差異化治理方式之間的融合。
五、結 語
前瞻新時代中國鄉村治理的未來走勢,我們將會看到新的轉型與變遷。從當前鄉村治理的現實狀況以及變遷趨勢來看,新時代的治理轉型將會呈現出這樣幾個顯著特征:
首先,鄉村治理轉型仍將具有發展導向的特征。盡管中國鄉村發展已經取得了貧困人口全部脫貧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舉世矚目的成就,但未來鄉村治理仍然要以鄉村發展為中心,即治理是為了鄉村更好的、更有效的、更公平的發展。因此,鄉村治理的發展導向就是堅持發展是第一要務、發展是硬道理的原則,通過改善治理,提高治理效能,來促進鄉村高質量發展。隨著鄉村在新發展階段取得更進一步的發展,鄉村治理發生重要轉型,鄉村治理體制機制在發展過程中實現了創新和變革。
進入新發展階段,鄉村治理體制機制的創新和變革在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實踐中得以集中體現。在鞏固脫貧攻堅成果與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過程中,鄉村治理需要推進一系列的體制機制改革,國家鄉村振興局的成立,標志著新時代國家在鄉村治理體制上的重大改革與創新,基層的鄉村治理體系也將隨之發生重要轉型。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推進,鄉村治理中的工作機制在與脫貧攻堅階段相銜接的基礎上,也會圍繞促進鄉村產業振興、文化振興、生態振興、人才振興和組織振興等重點任務而展開變革與創新。
其次,鄉村治理轉型仍需要進一步調動鄉村社會的主體性。在鄉村治理所取得的轉型成就中,社會主義制度優勢和國家的鄉村建設舉措成效顯著,同時也反映出未來鄉村治理在充分發揮鄉村社會主體性和能動性作用方面有較大提升空間。鄉村居民是鄉村振興和秩序構建的主體力量,必須通過鄉村治理創新,把鄉村社會主體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充分調動起來,真正發揮主體性作用,將為新時代的鄉村振興提供更加強有力的支撐。
從中國鄉村發展的歷史與現實經驗來看,鄉村社會主體性之于鄉村治理創新與變革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鄉村治理的每一次重要轉型,都在較大程度上受鄉村社會主體性和能動性的推動。而且,在鄉村發展與變遷進程中,鄉村社會主體性也是動力之源。推進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堅持鄉村社會主體性原則尤為重要。一方面,鄉村治理轉型要以滿足鄉村主體的需要為根本宗旨,堅持治理為了人民;另一方面,鄉村治理轉型要以鄉村社會主體為主要推動力,堅持治理依靠人民。
此外,未來鄉村治理轉型需要注重實踐創新,以及創新路徑的差異性。基層社會的實踐創新常常是制度創新的重要構成,也是制度變遷的重要推動力之一。在鄉村基層社會,需要應對的治理問題、治理任務更加具體,更具差異性,因而治理創新就要根據實際需要,因地制宜,發揮基層工作者的創造性,鼓勵和支持實踐創新。推動鄉村治理創新與轉型,必須規避路徑單一和機械模仿復制的風險。各地鄉村在自然條件、經濟社會及文化發展等多方面都有較大差異性,如果形式主義地照搬、復制模式化、單一化的路徑,就會背離治理創新的實質性目標,因而鄉村治理轉型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選擇多樣性的有效路徑。
基層治理實踐創新是鄉村治理轉型的重要實現機制,治理轉型的過程實質上是由一個個具體的創新實踐支撐起來的。發揮實踐創新的功能,需要有治理重心下移的改革,通過夯實鄉村基層社會的治理,積蓄起鄉村治理轉型的動能。在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創新方面,學習、借鑒典型實踐和成功經驗固然重要,但需要差異化的創新原則。
最后,新時代的鄉村治理轉型還要追求善治。善治是治理的重要目標之一,包含合法性、有效性和公正性等一些基本要素。鄉村治理轉型與創新將在善治方面有進一步的拓展,一方面,鄉村治理體系在不斷深化改革的進程中進一步改善和完善;另一方面,在新發展理念的引領下,鄉村治理將朝著更具善意目標而努力,更加注重鄉村民生福祉,追求公共福利和公共利益的最優化。此外,隨著共建共治共享的鄉村治理機制的建立和不斷完善,鄉村治理的實際效果將不斷改善,鄉村人民群眾會從治理轉型中受益越來越多。
鄉村善治是治理有效的基本要求和條件,唯有堅持善治原則、運用善治方法、采取善治措施,才能真正達到新時代鄉村振興的“治理有效”的目標。鄉村社會通過善治,會實現善治鄉村。善治鄉村既是鄉村治理轉型的理想目標,也是治理轉型的重要體現。
回顧和展望新時代鄉村治理轉型,可以發現鄉村治理正朝著善者治理、向善治理、善于治理和治理完善的方向轉變和發展,鄉村治理的重要轉型也為鄉村振興與美好生活奠定了堅實基礎。
(作者陸益龍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學理論與方法研究中心教授;孟根達來系中國人民大學社會與人口學院博士研究生。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教學與研究》2021年第8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