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2020年脫貧攻堅戰完美收官之后,今年的中央一號文件將政策著力點聚焦到全面推進鄉村振興的戰略層面上來,明確提出要實現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的有效銜接。
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是新時代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重要支撐,是提升農村基層黨組織組織力的重要保障,是引領廣大農民實現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徑,是促進城鄉融合發展的必由之路。如何增強基層黨組織的凝聚力、提高村級組織服務群眾的能力,進而破解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難題,是基層黨組織所面臨的重大而緊迫的問題。
一、當前村級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挑戰
(一)內生動力不足。這是農村集體經濟發展面臨的最大問題。有的村干部認為,農村既無資金,又無技術、人才,不具備發展集體經濟的條件,因而缺少發展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的主動性。有的村干部認為,近年經濟下行壓力加大,發展村級集體經濟存在很大政治風險和經濟風險,經營成功收益是集體的,經營失敗責任是自己的,既落埋怨,還會丟選票,甚至背債務,因而存在“不求有功但求無過”思想。有的村干部對市場了解少、信息獲取渠道狹窄、經營能力差,有資源不會用,不知道種什么、養什么,也不知道要開發什么、引進什么,找不到利用當地優勢發展集體經濟的路子。有的村干部僅有發展集體經濟的想法,但缺少清晰明確的思路和規劃,因而難以付諸實踐。與此同時,農村青壯年勞動力外流嚴重,新型農村集體經濟發展既缺少領路人和帶頭人,又缺乏懂市場、會經營、素質高的管理型人才,人才短板突出。
(二)缺少可利用資源。由于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多數村將集體土地、山林、水庫等資產全部包產到戶或組,已無集體資產可用;少數村有集體資產,但由于地勢偏遠,交通不便,導致開發利用價值不大。有的村干部為降低風險,將集體資產簡單處理,一次性收取承包費或出讓費,導致集體資源利用率低,村級集體經濟缺乏可持續收入。
(三)政策支持力度不夠。有的村很想發展經濟,也看準了項目,但缺啟動資金,僅靠上級扶持資金難以解決,只能望洋興嘆;有的村辦理相關手續、證照難,導致產品不能在市場流通,使村級集體經濟發展受限;有的村沒有落實專業的技術指導團隊,無法滿足項目需求;對村級集體經濟項目優先立項、加大信貸力度、增加信貸額度、放寬抵押政策、降低信貸門檻等的稅收優惠與項目扶持力度不大。
二、發展壯大村級集體經濟的對策
(一)解決人的問題。發展和壯大農村集體經濟,村級班子建設至關至要。一是大膽打破傳統,配強配好村級班子,選好帶頭人,尤其是要優選配好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可以把有思想、懂經營、有技術、有經營管理能力、樂于奉獻的高素質“能人”選配到村級領導崗位上來。二是全面從嚴加強黨的建設,強化黨對發展集體經濟的領導,采取多種方式加強對村干部的培養與教育。三是注重人才的培養引進,給出優惠政策動員吸引農村大學畢業生、外出務工優秀人才、轉業軍人回鄉發展,帶頭創辦集體企業;充分發揮本地能人、鄉賢的作用,通過他們的影響力引進人才回鄉創業、引導資本下鄉,獲取信息、技術等方面的支持。
(二)強化政策扶持。一是構建正向激勵扶持政策。把財政扶持與考核機制相結合,采取“以獎代補”舉措,解決村級集體公共基礎建設投入、精準扶貧和鄉村振興等領域的負債。加大對村級集體經濟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有效解決村級公共事業支出日益增加和各項公共基礎設施建設支出增多的矛盾。二是強化精準扶持政策。測算村級集體的剛性支出,以此作為財政扶持的依據,保證幫扶力度達到一定的閾值,從而有效幫助村級集體經濟實現初期的資金資本積累。三是擴大公共財政的農村覆蓋面。明確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事權和財權,根據公共事務和基礎設施建設的需要,逐步將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經費支出納入財政預算,切實減輕村級集體經濟組織的公共財政支出壓力,營造良好的發展環境。
(三)探索發展路徑。一是探索村級集體經濟有效實現形式。對于有資源優勢的村級集體,可以根據資源特點,因地制宜發展資源經濟;對于沒有區位優勢、資源較少的村級集體,建議走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農產品加工能力、增加產品附加值的路子。對村級集體所有的經營性資產,采取村級集體直營、承包、租賃、外租、參股、稅收分成、資產置換和BOT模式等有效實現形式,提高村級集體資產利用率。二是探索多形態的村級集體經濟合作模式。加快村級集體經濟經營方式轉型升級,選擇適應市場體制的經營方式。充分依托村級集體擁有的自然資源稟賦、經濟基礎、人文特色等,積極開發、培育特色產業,深入挖掘村級集體資產的綜合價值,發展“村級+”合作模式,培植特色優勢鄉村產業。三是探索產業融合發展的村級集體經濟項目。以農業為基礎,向農產品加工業、農村服務業融合。強化農業“接二連三”,發展農產品加工業“接一連三”,加快休閑農業“接二連一”。通過產業相融、產權同享、創新發展,延伸現有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產業鏈和開發新的多元發展的產業鏈,激活各類發展要素,深度挖掘村級集體經濟項目的附加值。
(四)構建長效機制。促進集體經濟發展到一個較高的水平,需要構建股份經濟合作社、經濟合作社的長期發展機制,首先要建設一支經營管理人才隊伍,保證集體經濟組織良性運行。根據一些地方的經驗,合作社理事長不一定由原村干部擔任,可以由合作社成員大會或代表大會選舉出有經營能力的村民擔任,如,聘請本村的民營企業家擔任合作社理事長,或者理事長由原村干部擔任,外聘職業經理人擔任合作社社長,全面負責合作社的經營活動。對于確實沒有經營管理人才或找不到經營項目的村,可以以現有的資源、資產入股到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或者實力雄厚的農民專業合作社,實現集體資產的增值保值,確保集體經濟發展。
(五)規范有效管理。一要規范管理村級集體經濟“三資”。從資金、資產、資源及經濟合同上入手,對村級集體經濟“三資”進行全面的清查,實行財務軟件管理。要以臺賬管理資產,即對村級集體資產進行資產清查,摸清現有資產情況,新登記資產臺賬,報上級部門備案。以公開競標制度管理資源,即在村級集體土地發包租賃、閑置資產處置、工程建設上實行公開招標制,所得資金用于村級集體的基礎配套設施建設。二要完善村級集體財務公開制度。成立村務監督管理委員會和村民理財小組,及時真實地公開相關信息,對財務公開活動進行監督,對有疑問的賬據,請經手人、證明人、批準人進行解釋說明。到戶核對債權債務賬目時,由當事人簽字蓋章認可。確保村級財務收支狀況曬在陽光下,充分保障村民的知情權、參與權,管好村級集體每一分錢,確保村級集體資產不流失。三要強化村級集體經濟管理主體責任。鄉(鎮)要加強村級集體“三資”監管,著重解決村級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等問題,規范村級財務管理,加快建立符合市場經濟要求的村級集體經濟運營新機制。村“兩委”要堅持以“四議兩公開”工作法進行實際操作,讓村民加入到村級集體事務的決策和監管中來,以確保村級集體重大事務的公開、透明。
(作者系水富市委黨校講師;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鄉知鄉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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