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鄉村治理的調研與思考
鄉村治理是國家治理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治理有效是鄉村振興的重要保障。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對鄉村治理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論述,強調要創新鄉村治理體系,走鄉村善治之路;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鄉村治理體系,讓農村社會既充滿活力又和諧有序;改善農民精神風貌,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等等。習近平總書記之所以如此重視鄉村治理,是因為在鄉村振興中這是一項外部性很強的基礎工作,是一項重大的政治工作、社會工作、群眾工作。為探索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有效方法,我們組織開展了專題調研。
鄉村治理的湖南實踐
黨中央高度重視鄉村治理工作,將鄉村治理納入治國理政的總體格局進行部署。中辦、國辦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指導意見》,為推動鄉村治理指明了方向。近年來,湖南省委、省政府堅持把加強鄉村治理作為鄉村振興的重點任務統籌推進,建立全省加強鄉村治理體系建設廳際聯席會議制度,出臺《關于加強和改進鄉村治理的若干措施》,開展鄉村治理體系建設試點和示范創建,有力推動了鄉村治理的“湖南探索”。
堅持黨建引領。各地將加強黨的領導作為根本原則,健全鄉村治理工作體系,匯聚各方力量,做到“一盤棋”下到底。永州市零陵區創新推出一名農村黨員幫扶三戶群眾、抓好“七到戶”工作的“137”包戶責任制,打通鄉村治理“最后一公里”。會同縣羊角坪村黨支部牽頭,發動“兩省三縣四鄉鎮六村”組建湘黔朝陽聯合黨總支,實現“黨建統一抓,經濟統一管,矛盾統一解”。
夯實基礎工作。聚焦鄉村治理重點、難點、痛點,推動治理重心和資源配套向鄉村下沉,激活治理“末梢神經”,實現鄉村治理力量配強、保障到位、機制搞活。藍山縣毛俊村通過實施基層治理法治化建設,由昔日“失控村”蝶變為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新華社記者報道說:“毛俊村的變化是一個因‘依法善治’而走向小康的時代縮影。”
激發多元共治。踐行黨的群眾路線,緊緊圍繞群眾需求,創新群眾工作方法,加快實現以法治為保障、以德治為引領、以自治為核心的差異化治理,確保廣大農民群眾成為鄉村振興的真正主體。平江縣梅仙鎮以家風建設引領鄉村振興,評定“家風優良”997戶,“家風基本合格”426戶,“家風不合格”170戶,評出了民主、評出了“辣味”、評出了實效。冷水江市鐵山村連續三年組織以“美麗鄉村、歡樂鐵山”為主題的春節晚會,讓村民在活動參與中受到啟示和教育。
鄉村治理面臨的困難和堵點
近年來,湖南鄉村治理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十四五”期間是從脫貧攻堅到鄉村振興的過渡期,鄉村治理承載著新使命,也面臨一系列新的堵點和難點。
鄉村治理的協調聯動機制還需完善。一方面,由于目前還處于機構政策轉型“窗口期”,鄉村振興系統“三定”方案尚未明確。黨委農辦、農業農村部門和鄉村振興部門職責分工還沒完全厘清。另一方面,有的村組自我管理能力較差,村民主體作用發揮不充分,有的職能部門服務管理力量下沉不夠,條塊分割和管理職能碎片化影響行政效率,村級組織、村民、家庭、社會組織協同聯動的鄉村治理格局尚未真正形成。
鄉鎮在鄉村治理中陷入權責不相匹配的困境。作為我國最基層的政權組織和黨執政的基礎層級,鄉鎮一頭連著縣、一頭連著村,在鄉村建設發展中居于“龍頭”地位。然而,從基層實際看,當前鄉鎮建設面臨諸多瓶頸。一是權責不對等。對很多工作“欲管無權,不管是責”“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從而形成“有限的權力,無限的責任”。二是職能界定不夠清晰。有的縣直部門將相關任務全部落到鄉鎮,鄉鎮疲于應付;有的上下級間職能界限不清,互相推諉,給農民群眾辦事帶來諸多不便。三是人才活力不夠。受待遇低、壓力大、成長空間不足等因素影響,鄉鎮干部、農村教師、醫生等鄉村公共服務人才外流現象嚴重,制約了鄉鎮功能的有效發揮。
鄉村治理法治化建設不平衡。在實地調查中,發現個別村在制度整合、完善和落實上還不到位,各地鄉村法治化建設發展不平衡。一是制度落實不到位。當前農村普遍制定了村規民約、自治章程、村民參事議事機制和村級民主決策議事程序等,但部分制度在實施過程中存在群眾知曉率不高、執行打折扣、落實不到位的情況。二是鄉村法治運行不夠高效。鄉村行政執法不夠到位,一些違法占用土地、亂搭亂建、破壞生態等違法違規行為未能得到有效遏制。訴訟審判、治安防控、公共法律服務同村民的需求還有差距。三是少數群眾“信訪不信法”,導致了一些人解決糾紛首選信訪。
少數道德失范亂象侵蝕傳統鄉村秩序。一是先進文化陣地引領還不夠。一些地方存在封建迷信、低俗愚昧等落后文化。調查顯示,在一些鄉村仍有47%的群眾在一定程度上相信風水,搞算命等封建迷信活動。二是宣傳思想工作方法創新還不夠。不少鄉村宣傳思想工作主要依靠辦宣傳欄、寫標語、拉橫幅等傳統方式。調查顯示,一些鄉村有66%的村民主要娛樂活動是刷手機,有52%的青年農民每天刷手機超過4小時。三是陳規陋習破除的力度還不夠。一些地方打牌賭博買碼之風比較盛行。調查顯示,一些鄉村結婚彩禮達5萬元以上的占比60%,借債結婚的尚存不少。少數偏遠地區甚至存在“騙婚”“跑婚”現象。
找準工作切入點,推動鄉村治理現代化
推進鄉村治理現代化,需要在完善體制機制建設、發揮鄉鎮“龍頭”作用、營造良好法治環境、加強思想道德建設等方面著手,通過找準切入點實現有效治理。
完善鄉村治理的體制機制建設。根據鄉村治理特征,樹立并堅持系統觀念,從鄉村治理全局的角度統籌規劃自治、法治、德治各領域工作,包括制度體系、監管機制、公眾參與等內容,進而通過對具體領域的合理規劃部署來實現整體目標。同時不斷完善溝通協調機制,按照一類事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統籌、一件事情原則上由一個部門負責,推動構建黨政合力、部門協同、上下聯動、齊抓共管鄉村治理的工作格局。
充分發揮鄉鎮在鄉村治理中的“龍頭”作用。做好頂層設計,以“放管服”為抓手,持續優化和整合政府職能,需要鄉鎮負責的工作,應賦予相應的辦事權限,提供必要的財力保障。凡是法律法規規定屬于縣直部門的權責,不得以任何方式轉嫁給鄉鎮,更不能將權力留在縣直部門,而將責任推給鄉鎮承擔。進一步清理對鄉鎮的“一票否決”事項和評比達標的項目,堅決取消各種脫離實際的考核評比、升級達標活動。同時,建立健全符合鄉鎮工作特點的干部管理制度,暢通崗位聘用、職務職稱晉升渠道,形成引得進、留得住、用得好的良性機制。
營造良好法治環境。把廣大農民作為普法宣傳教育的重點對象,把農村作為法治宣傳教育的主攻陣地,加強農村普法教育。進一步整治鄉村少數人私自占用土地、破壞生態等行為。加大司法救助和法律援助力度,務求高效便民。結合鄉村實際,制定村規民約,明確權利和義務,使村內社會治安、村民風俗、婚姻家庭等方方面面有法可依、有章可循。進一步規范信訪秩序,理清上訪與訴訟之間的界限,明確信訪受理范圍、程序及規范,做到有規可循。
加強農村思想道德建設。持續推進農村精神文明建設,倡導科學文明生活方式,提升農民精神風貌,不斷提高鄉村社會文明程度。鞏固拓展農村思想文化陣地。廣泛開展星級文明戶、文明家庭等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激發廣大農民干事創業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高效運用公共服務設施,把現有的村級綜合文化服務中心、農家書屋、黨員活動室用活用好。建立健全各項保障機制,既加大對思想道德和文化建設人才的培育、引進,又做好必要的物質保障,確保思想道德建設落到實處、收到實效。
(作者系湖南省鄉村振興局副局長。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新湘評論》2022年第0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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