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統計局發布的統計數據屢陷質疑風波,地方統計數據造假更是久受詬病。最近一次媒體披露的統計造假事件,是湖南省衡山縣和長沙市天心區在統計和“三經普”中虛報數據。2015年2月14日,“新華調查”以“虛漲百倍,造假觸目驚心——湖南基層統計造假透視”為題對這一統計造假事件進行了報道。這次造假事件最終導致事發地10多名責任人受到不同程度的處理。
作為一個曾經的統計人,國家統計局高調處理湖南基層“三經普”造假事件,讓筆者想起了十年前寫的一篇拙文:《親歷經濟普查——一個縣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的自述》。2004年,我國開展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筆者有幸成為這次縣級經濟普查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任。作為“一經普”辦公室的主任,筆者直接參與者、策劃者和指揮了這次經濟普查。在“一經普”整個過程中,很多事讓筆者——一個有著幾十年黨齡和工齡的老黨員、老公務員的心靈倍受煎熬。于是,在2005年5月,當“一經普”接近收尾的時候,筆者決定把自己在“一經普”工作過程中所做的事客觀地記錄下來,整理后就形成了《親歷所經歷的經濟普查——一個縣經濟普查辦公室主任的自述》。
那是2003年歲末,國務院決定在來年開展“一經普”(第一次全國經濟普查)。這是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開展的一項重大國情國力調查。據悉,開展這次經濟普查的一個重要原因是國務院想側重發展我國的第三產業,因此需要首先搞清楚第三產業的現狀,當然,經濟普查的作用遠不止此。這次經濟普的范圍是在我國境內從事第二產業和第三產業的全部法人單位、產業活動單位和個體工商戶,普查的標準時點是2004年12月31日,普查時期資料為2004年度。2004年1月經濟普查進入準備階段,2004年10月進入實質性工作階段。
經過單位清查、普查登記、個體經營戶抽查等工作,我局將數據上報市局。
因為市里上報的普查數據在省局過不了關,挨了批,主要問題是工業規模以下、商業限額以下單位個數和產值、利潤等數字偏小,小于工商部門的數字等,4月30日,市統計局長親自給各縣(區)統計局長打電話,要求各縣(區)必須認識到這一問題的嚴重性,立即采取措施補救。
如果經濟普查數據不能和年報銜接,那就意味著我們已公布的上年GDP存在問題,即虛報,如此勢必否定過去一年全省經濟工作所取得的成績,省里的GDP不實,推導下去國家統計局公布的全國GDP也難圓其說,因此這事可不是鬧著玩的,其重要性大于天。當然,經濟普查相關數據偏小也不符合經濟發展的實際狀況。無奈,各級統計部門的領導和統計專家對此缺乏應有的政治敏感性,甚至可以說麻木不仁。早在去年10月單位清查后,統計部門的領導和統計專家們本應意識到,按既定的普查方案進行普查可能無法達到預期目的,但是在單位清查后長達半年多的時間里,竟然沒有人重視這個問題,進而調整普查方案,防止在正式普查時再出現單位清查時出現的問題。大家渾渾噩噩過日子,上頭不發話下面就不做事,等到數字報上去了,到了黨政主要領導那里發現問題,才醒悟過來,結果為時已晚。于是臨時抱佛腳、慌不擇路,只有采取行政手段強迫下面修改數字。
對于市局局長的指示,我們不敢有絲毫怠慢,接電話后局里立即開會研究如何把數據調上去,最后決定全面修改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普查登記表和個體經營戶摸底表上的相關數據,對市里要求上調指標全部按一至兩倍的比例放大(具體操作是在數據前加上一個阿拉佰數字)。為此,局里決定“五一”期間局里四位搞專業的同志照常上班,在單位修改數字。經過修改并重新錄入、匯總,市里認為數據偏小的指標大幅上升,其中工業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產值由8426.3萬元上調至10213.2 萬元,個體工業產值由1877.6萬元上調至4514.4萬元;貿易業由10390.6萬元上調至28143.9萬元;全縣個體經營戶總產值(營業收入)由15163.1萬元上調至36205.8萬元。修改后的數據于5月3日上報市局。
5月11日,市經普辦主任再次給各縣(區)統計局局長打電話,還是說各縣(區)經濟普查一些重要指標仍然偏低。我縣的主要問題是工業方面數據上調后仍然偏低。他明確要求經濟普查各項數據必須按2004年年報GDP進行折算,如工業總產值必須達到GDP的14%。他說省里對這個問題極為重視,已經召開了由各市分管副市長、市統計局領導參加的緊急會議,很快市里也要召開相應的會議。他在電話中還具體點撥下面把數字做上去的技巧,如把一個加米廠分成幾個小廠等。由此可以看出,省、市在普查數據上報的最后關頭著急了,已不惜采取強大的行政手段直接干預經濟普查的最終結果,以確保普查數據和年報GDP相互銜接。
那么這次該如何調數字呢?對此,大家感到非常難辦,因為調動一個數字要同時調動好幾個數字才能互相銜接,但為了和上級保持一致再困難也得調。經過大家討論,最后決定采取雙管齊下的辦法:一是繼續修改部分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普查表和個體戶摸底表中的數據;二是派人到工商找出四五十戶生豬屠宰戶的名單(因為有同志發現普查表中很少看到生豬屠宰戶,遂決定在這方面做點文章)。這天下午,大家分頭行動,一部分人在單位修改普查表中的數字,另一部分人到工商局找來46戶生豬屠宰戶名單。經過閉門造車,編造出46戶生豬屠宰戶營業收入1882.38萬元,雇員報酬42.58萬元,繳稅費45.07萬元,固定資產原價29.07萬元。經過這樣一番努力,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總產值由第二次上報的10213.2 萬元上調至16386.4萬元。個體工業企業產值由第二次上報的4514.4萬元調到10300.6萬元。全縣個體經營戶產值(營業收入)由第二次上報的36205.8萬元上調至41891.3萬元。其他數據亦作了一些調整。修改后的數據于5月12日上報市局。
5月16日,市政府召開由分管副縣長、縣統計局長參加的經濟普查工作會議,仍是要各縣(區)調高一些低于年報數的普查數據,尤其一些敏感指標,如工業總產值、工業增加值等指標。會上,分管副市長講話強調要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做好經濟普查數據上報工作,各縣(區)不得有漏報、瞞報現象。市經普辦主任在會上通報了各縣(區)上報的經濟普查主要數據,并特別指出了這些數字和年報數差距,對于各縣(區)普查數據與年報存在較大差距的指標點名質疑。我縣被點名的是建筑業營業收入太少,只占年報數的3%,而有的縣占了年報的80%。
很明顯,市里已經拿出了最后的“殺手锏”,那就是強行照套GDP,不能和2004年GDP相銜接就過不了關,而且沒有任何商量的余地。市普查辦主任明確指出,規模以下工業企業、限額以下商業企業和個體經營戶總產值(營業收入)必須占到2004年GDP的70%。
會上,某縣分管副縣長提出,經濟普查工業數據硬套GDP不合理,因為前些年工業數字由鄉鎮企業局上報,由于目標考核等原因數字報太高。對此,與會領導不置可否,也沒有再給時間討論,兩個小時便匆匆結束了會議。
聽說還要加數字,局里的同志都驚呼起來,感到再加太困難了。為了不再反復,力爭一次達到市局的要求,我們列出了一張經濟普查主要指標與年報的對照表,然后逐一對照,哪項銜接有問題就調哪項。不過有的和市里要求差得太大又找不到解決辦法也只好作罷。針對市局點名批評的建筑業數字太小問題(主要原因是經濟普查和年報口徑不同),我們決定叫每個鄉鎮上報十戶木匠、泥匠、漆匠的名單和他們的地址、從業時間等資料,然后由局里根據這些資料編造相關數據。采取這種辦法,建筑業個數增加了170個,營業收入增加了887.6萬元,雇員報酬增加了42.64萬元等。其他一些數據亦作了調整。經過這次修改,全縣個體經營戶總產值(營業收入)由第三次上報的41891.3萬元上調到42882.8萬元。修改后的數據于5月23日上報市局。
5月31日,在規定的第二批數據上報國務院一經普領導小組辦公室最后一天下午,市局又打來電話,說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普查數據中工業增加值仍然偏小,不能與GDP相銜接。并提出了具體要求,那就是將工業增加值占總產值的比例由目前的23.4%提高到30%。為此,必須再次修改普查登記表,主要辦法是加大普查表中報酬、稅金等數據,同時降低生產開支。接電話后我局負責工業統計的同志立即開始操作此事。
縱觀這次經濟普查,給人的感覺不像是一次全國性的大型普查,整個過程從普查方案、組織領導到試點培訓、質量監控等各個環節都非常粗糙和馬虎,看不出是在做一項科學、嚴謹的重要工作,甚至有點像孩童玩過家家游戲感覺——自始至終、從上到下看不到有哪個機構、哪個人是在真正對經濟普查質量負責,大家都是敷衍了事。
對于熟悉我國統計工作情況的人士來說,這次經濟普查出現目前這種狀況并不奇怪。因為,我國大型周期性普查數據質量低下(甚至用“失敗”來形容也為過)不是現在才有的狀況,只是圈內人不說圈外人不知或不關心,用農民的俗話說就是“馬桶蓋起臭”。例如第一次農業普查和第五人口普查等,普查出來的原始數據都是一塌糊涂,最后都是經過反復修改、強行銜接而蒙混過關的。大型普查尚且如此,常規統計報表的數據質量就更可想而知了。從某種程度來說,現在的統計工作已經遠離統計本應有的科學含義,社會上人們也早把“統計加估計”當成統計工作的代名詞,一些地方統計局甚至墮落成為地方領導虛報政績的御用工具?,F在基層統計員報表沒有一點譜,隨意估計一個數字,有的甚至懶到根本不和往年的數據銜接(當然,如果是列入考核的指標則又是另外一種情況)。現在許多地方統計局的年報數據已不是自下而上逐級匯總,而是自上而下逐級分解。一些重要的指標,如GDP、農民人均純收入、糧食播種面積、糧食單產、固定資產投資等,都是先由上級統計局和同級黨政領導定好調子甚至是給出具體數字,然后統計局按領導意圖敲定全縣總數,最后再把敲定好的“目標數”分解到鄉、村?,F在年終村會計到鄉里開年報會只需帶一個公章就行,開會時在鄉統計員做好的表格上蓋上印就一切OK。
需要指出的是,統計工作并非一貫如此。熟悉統計部門工作的人都知道,過去的統計工作并不是現在這個樣子,改革開放初期統計人員的工作是十分認真的。那時縣統計局工作人員經常下到一線做調查,如到農田里親自測產等。那時的鄉村統計員的報表也比較真實。還有那時像人口普查這樣的大型普查,社會動員工作做得很好,社會各方面都能積極配合普查工作,被抽調的人員熱情很高,都有一種政治榮譽感,普查出來的數據質量也比較真實可靠。后來社會經濟發展了,統計工作條件改善了,統計人員待遇提高了,統計數據的質量反而下降了,這個問題值得人們深思。
還有一個問題也需明確,那就是僅僅批評統計部門工作不踏實、不能為社會提供高質量的公共產品―――統計產品和服務,對統計部門也是不公平的。換句話說,統計部門存在的問題是整個政府履職問題的一個縮影。問題的根源還是處在于社會轉型期的政府工作不能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或者說政府改革嚴重滯后于經濟改革,并因此出現了相當程度的失范和失序。在政府失范失序加社會失范失序的情況下,政府已無力完成像大型普查這樣需要社會高度配合的、精細準確的工作。這是近一二十年來,我國一些大型周期性普查質量不高甚至幾近失敗的最重要原因。
統計部門要挽回聲譽,要發揮統計職能作用,要向科學定位回歸,就必須進行大刀闊斧的改革。如日常報表以抽樣調查取代全面報表制度;大型周期性普查方式以專業隊伍普查取代“群眾運動”式普查;統計局實現取能轉變,由做統計向管統計轉變,并加大統計執法力度等等。
如今,“一經普”結束已經十年了,在這十年間我國進行了一次全國人口普查和兩次全國經濟普查等。那么筆者在拙文所反映的問題是否在后來的大型普查中得到解決?或者說我國日常統計和大型普查是否吸取“一經普”的經驗教訓,數據質量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呢?盡管筆者后來沒有再擔任大型普查辦公室主任,并且在若干年離開了統計部門,但從筆者了解和掌握的情況看,主要問題依然沒有得到解決。對于普查很多重要的數據,筆者雖然不敢使用“造假”“編造”這樣可怕的詞匯,但“拼湊”“復制年報”這樣的詞匯還是不能不用的。。筆者期待這種現象能夠引起高層決策者和社會有識之士的關注,并采取切實措施推進統計改革,使之更好地服務于經濟社會發展,服務于兩個“一百年”奮斗目標。
(作者系江西省宜黃縣政協委員,文史委主任)
(此為原稿,與書刊有出入)
文章來源:《中國鄉村發現》(2015年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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