紀委不是“避風港”,紀檢監察干部發生違紀違法問題,只會處理得更重。昨天記者從河南省紀委監察廳預防腐敗局網站獲悉,鄭州惠濟區紀委查處了三名紀檢干部。記者從省紀委了解到,僅去年前9個月,就先后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259起。(大河網 1月7日)
據了解,2015年2月,惠濟區紀委在明察暗訪中發現,惠濟區城管執法局紀檢組長婁濤紀律渙散,先后兩次違反機關工作紀律,在上班時間看網絡小說等干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影響極壞。惠濟區紀委對其進行了嚴肅查處,除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外,還建議區委將其調離了紀檢干部隊伍,在全區紀檢監察機關起到了強烈的警示作用。因為看網絡小說而被給予黨紀處分,還被“清理”出紀檢監察隊伍,或許有人會認為“處理太重”。讓我們先來看一組數據:
據中紀委統計,八項規定出臺三年來,全國已累計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10萬余起,處理人數13萬余人。2015年以來,包括4個省部級干部、283個地廳級干部在內的23951人被黨紀政紀處分。近期,中紀委網站發布了2015年前11個月的“反四風”成果報告,截至2015年11月30日,全國共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32128起,處理43231人,給予黨紀政紀處分29011人。截至2015年11月30日,因違反“八項規定”受到處理的黨員干部中,省部級有8人、地廳級441人、縣處級3818人;而2014全年,這些數字分別為2人、198人和2630人。可見處理人員之眾,增長趨勢之明顯。
同時,隨著《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準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的出臺,對“紀在法前、紀嚴于法”的明確,以及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對“發生在群眾身邊四風和腐敗問題”的主責“聚焦”,可以預見,被定位為“黨內監督專責機關”的各級紀檢監察系統,在面對為數不少的涉嫌違紀人員面前,無疑是具有絕對話語權的“裁判員”和“審判員”。對涉嫌違紀人員的查辦、處理是否合法、合規,關鍵就在于他們。俗話說“正己方能正人”“打鐵還需自身硬”,此種情況之下,紀檢監察機關不能當“避風港”,紀檢監察系統的工作人員理應要求更高、約束更有力、處分更嚴。
我們也看到了紀檢監察機關“肅清門戶”的堅定決心:黨的十八大以來,全國紀檢監察系統共處分違紀干部3400多人,紀檢隊伍中的“害群之馬”相繼被清理出去。如,2015年9月,北京市懷柔區原紀委書記周燕因公款旅游被撤職;12月,山西省委巡視組原組長劉向東等人涉嫌嚴重違紀被調查,以及河南等省對紀檢監察干部的嚴肅處理…“審判員”動真格、出重拳,清肅“門戶”,讓監督執紀者更警醒,“燈下”不“黑”,才能讓公眾更心安。
(作者地址: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