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王修華 、關鍵和谷溪三位學者的文章基于滲透性、使用效用性、可負擔性三個維度構建了農村金融包容指數,對我國2006-2010年農村金融包容水平進行測算,分別從區域分布、時點狀態、變動規律、維度貢獻分析金融包容的省際差異;進而從需求引致、供給誘導、社會環境三個層面實證分析農村金融包容的影響因素。
金融包容又稱普惠金融,是指經濟體中每一位成員能夠以可負擔起的成本,以公平、透明的方式接觸、獲取和有效使用金融產品和服務的狀態。它強調賦予所有人平等享受金融服務的權利,以金融促發展,并讓金融發展的成果惠及所有人群,尤其是低收入群體、農村人口。這勢必將縮小居民收入差距,促進區域間協調,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然而從現實情況看,即便像美國和英國這樣深度發展的金融體系也可能只提供有限的包容,部分人口被排斥在金融體系之外。尤其在我國農村地區,金融不包容的現象更加突出,典型的事實反映在三個“偏低”:一是農村地區銀行業金融機構網點覆蓋率偏低;二是農村貸款投放比例偏低,資金外流嚴重;三是獲取貸款的農戶比例偏低。
面臨如此現實背景,針對金融包容的研究迫在眉睫。首先從滲透性、使用效用性、可負擔性三個維度構建農村金融包容指數,對我國2006-2010年農村金融包容水平進行測算。分別從區域分布、時點狀態、變動規律、維度貢獻分析金融包容的省際差異。進而從需求引致、供給誘導、社會環境三個層面實證分析農村金融包容的影響因素。
研究發現:按省際劃分,可將我國農村金融包容水平分為低水平包容、中低水平包容、中度包容、高水平包容四大類型。觀測區間內,農村金融包容平均水平在提升,但整體包容度仍偏低,金融包容水平的整體分布呈現東部省市高、中西部省市較低的特點,與地區經濟發展水平呈正相關關系。以2010年為例,新疆、西藏、內蒙古、青海、甘肅、寧夏、黑龍江6省市農村金融包容發展滯后,僅為低水平包容,高水平包容的省市只有上海、天津、浙江和江蘇。這說明我國農村地區金融包容的發展狀況不是十分樂觀,仍有相當多地區的農戶、中小企業被金融體系所排斥。這些農戶、企業或者是無法正常獲取應有的金融服務(主要是貸款),或者是需要付出高額成本。不管是任何一種,均不利于農村整體的發展。不過也有積極的一面,從2006年至2010年,各省市在使用效用性、可負擔性方面提升較大,這說明自農村金融增量改革以來,各類農村金融機構確實在更好地履行支農使命,對農村的支持力度在加大。滲透性方面的提升不明顯,表明農村金融機構在數量和規模上,仍不足以滿足農村金融需求,需要進一步擴大農村地區金融機構的規模,培育內生性金融。對于如何提升金融包容水平的問題,除了金融機構層面增設機構網點、提升覆蓋范圍外,還需要從金融服務需求層面、政府層面共同努力。首先,加強金融包容頂層設計,建立完善金融包容數據庫。其次,改善目前西部地區金融包容發展嚴重滯后的局面,借力“一帶一路”,實施普惠金融發展戰略,帶動沿路地區的經濟發展,促進區域和諧共富。最后,堅持“需求層面引導,供給層面扶持,環境層面帶動”,提升農村金融包容水平。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評論》2016年第4期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