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當下,一系列因素在阻礙著低碳新能源在鄉村民居建設中的運用。我國需要采取綜合措施,引導低碳新能源在鄉村民居建設中的推廣,從而推動國家可持續發展戰略貫徹與農民居住條件改善的互促共進。
關鍵詞:低碳新能源 鄉村民居 建設
低碳新能源對鄉村民居建設的積極作用
第一,降低鄉村民居建設成本,營造清潔人居環境。通常,農民建造自家的居所,都會投入較大的財力以及人力等資源去購置水泥、鋼筋、家具、家電等,其中建材耗費占比最大,其產生的碳揮發量也最多,很容易破壞居所小環境內的氣候系統。尤其是在中西部鄉村,不少農民都在居所建造上投入了較大的成本,選擇所謂的高品質建筑材料,在增加碳排放量的同時,也抬升了其整體的成本消耗。而利用風能、太陽能以及生物能等在鄉村較為豐富的低碳新能源,借助工業加工手段,轉化為各類建筑材料、能量來源以及生活用具,則可以有效節省部分成本投入,并有效改善周圍的空氣質量,營造清潔舒適的人居環境。
第二,更新鄉村民居建造模式,普及環保起居觀念。在家庭收入明顯增長之后,鄉村民居已不再局限于遮蓋、保暖、存儲等基本功能,而是開始追求裝飾美化。這就使得不少鄉村民居的外觀性逐漸超越了功能性,使得時下的鄉村民居普遍形成了偏重物質觀賞性的建造形式,對實用性反而有所忽視。而隨著太陽能、風能以及生物能等低碳新能源的普及,各類清潔度更高、科技性更強的建材開始出現在鄉村民居的建造之中,使得逐步在觀賞性與功能性上實現了均衡,促使鄉村民居建造模式得到了明顯優化。
第三,激發鄉村低碳市場潛力,推動建筑產業升級。近年來,受經濟下行的影響,鄉村的各類產業都遭遇了產能過剩、效益銳減等困境,消費市場的低迷態勢開始成為常態。而通過開發太陽能、風能以及生物能等在鄉村儲量豐富的低碳新能源,則可以對原有高碳含量的產品進行能耗優化,借助科技含量高、成本價格低的工業產品,使鄉村民居建設能夠投入較少的成本以獲取這些優質的建材資源,逐步形成持續的消費需求,驅動相關產業進行低碳化的投產與營銷,從而促進低碳市場的良性循環。而對于新興崛起的各類鄉村中小型科技企業而言,借助低碳新能源的需求浪潮,順勢推出更為環保的各類建材,則又可以獲取較為可觀的經濟收益,進而促使其投入更多的資源去擴大產業規模、更新系列產品,這就充分擴展了關聯行業的發展空間,從而有力推動鄉村各類產業的提檔升級。
阻礙低碳新能源運用于鄉村民居建設的因素
第一,民居建設方案缺少地方政府的統籌、引導,高碳建造方案仍受到青睞。鄉村整體生產力發展水平較低,且各地分布不平均,而大規模、自發性的民居建設,又難免會釋放大量的碳,產生嚴重的生活、環境問題。作為鄉村社會最為重要的引導力量,地方政府一直在宏觀指導與微觀幫扶上發揮著關鍵作用。而低碳新能源在鄉村民居建設中的運用,也自然需要得到當地政府的積極引導、科學統籌,才能順利開展。但由于縣鄉財政較為困難,縣鄉政府往往不愿投入財力、人力以及物力等資源去專門設置相關的指導機制與部門。
第二,低碳發展觀念尚未深入人心,民居建設中的新能源技術有待提高。作為一種較為新穎的生活、生產觀念,低碳發展意識在近年來得到了較高的社會認可度。而在廣大的鄉村,尤其是中西部鄉村,由于生存、生活壓力相對較大,民居的建設又涉及到物質、精神上的雙重需求,因而,對于低碳新能源的認知態度也處在反復權衡的觀望階段。此外,即使部分相對富裕的鄉村家庭使用了較多低碳新能源,在具體的應用上也存在不少認知誤區,并未充分發揮其改善起居環境的作用。
第三,居所設計缺乏多樣元素點綴,未能充分展現鄉村環境的獨特觀感屬性。廣大鄉村的新建居所大多沒有全面考慮到地區的地形、土質、降水、植被等自然要素是否具備減少碳排放、降低工序繁瑣程度等先天條件,而且也未能靈活比照既有的林叢、花木、水源等分布特征,進行合理的借用、襯托,大多僅僅完成了對于各類花式低耗能燈具、自發光指示牌以及生物能源墻體飾物等節能設施的堆砌,與既有景觀帶整體格調的搭配并不協調,這就不免會降低居所群落的整體觀感,難以獲得預期的感官體驗。
第四,部分建筑材料難以實現就地取材,外地輸入額外增加碳消耗。礦產、林木等各類自然資源儲量豐富、開發成本低,是鄉村的獨有優勢,然而由于前期投資較大、運營相對粗放,鄉村不少當地企業在開始低碳新能源的本地生產之后,出現了成本回收周期過長、綜合收益銳減等窘境,這使得不少企業紛紛暫停了低碳新能源本地生產的相關項目,轉而采取招商引資、外包代理的手段,以此承擔較小的經營風險、獲取相對穩定的經濟收益。而外來企業在取得代理運營資質之后,為了降低成本、增加收益,往往會采取從外地輸入各類原材料、低價雇傭本地勞力進行生產的策略,不僅使得各類低碳新能源材料價格上揚,而且也因為長途運輸,釋放了更多的碳,可謂得不償失、事倍功半。
推動低碳新能源在鄉村民居建設中普及的措施
首先,建立低碳新能源引入的扶植政策,完善新型鄉村民居建設的統籌機制。一要根據鄉村不同地區的發展實際,建立更為科學、靈活的低碳新能源引入與推廣的扶植政策,以指導幫扶、讓利于民為基本立足點,通過創設低碳新能源的市場價格監管機制等舉措積極營造低碳新能源在鄉村普及的有利政策環境,并有效解決企業運作中新型能源的資金周轉問題。二要建立新型鄉村民居建設的統籌機制,建立縣級、鄉鎮級以及村級的逐級指導與幫扶反饋制度,派遣專職人員進行駐地考察與督導,細化共同討論、相互交流的低碳新能源民居建設的把控手段。
其次,健全低碳化鄉村民居建設的指導方案,細化新能源技術的宣傳、引導流程。針對我國鄉村不同地區自然條件差異大、社會發展不均衡的實際,對于低碳新能源運用于鄉村民居建設的引導,應當遵循實事求是、因地制宜的基本原則。此外,也需要由鄉村本地的政府主管部門牽頭成立專職化的宣傳小組,有步驟、分地區地進行低碳新能源生活、生產理念與模式的講述與普及,幫助農民形成科學、健康的生活與生產方式。
再次,更新鄉村民居的低碳化元素設計,改良新能源材料與技術的搭配類型。一方面,應利用鄉村本地既有的自然地貌形態,在充分保護原生態環境不被破壞的基礎之上,靈活點綴各類基于低碳新能源的觀賞性與實用性的元素組件;另一方面,應當持續改良新能源材料與技術的適配類型,結合鄉村的整體發展水平與主流消費能力,不斷引入更具實用性的自發光照明燈、風力循環取暖設備以及自動化的生物能燃氣等。
最后,推動低碳資源的本地化開發、運作,引入新能源建材的多地聯合運營。鑒于鄉村各類自然資源儲量大、整體開發成本低的特點與優勢,結合各地區太陽能、風能以及生物能等的分布實際,可以推動低碳新能源的本地化運作。與此同時,也應當鼓勵低碳化周邊產業的聯動式發展,利用本地各類資源開發成本低、效益回收快的優勢,吸引資金雄厚、技術先進的外地企業進入本地進行合作經營,逐步實現低碳新能源建材的本地多樣化運作,從而在實現鄉村民居綜合品質提升的同時,也能借助這些低碳環保型的產品來降低環境污染、改善空氣質量。
作者單位:淮海工學院
注:本文為淮海工學院人文社會科學青年基金項目“連云港市濱海新民居研究”(項目編號:Kx11079)的研究成果
參考文獻:略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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