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中國過去的“需求側”管理,從“消費、投資、出口”方面刺激性拉動經濟增長,并不是“凱恩斯主義”的簡單刺激,而中國當前的“供給側”改革,依靠“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與創新”的要素轉型配置實現經濟平穩增長,也不是“新供給主義”的減稅增資。從馬克思主義社會總生產“供需平衡”或“供需共振”視閾來看,社會生產領域,遵循市場價值規律作用,需在“供給側”改革和“需求側”引導之間尋求平衡,且“需求側”引導≠“需求側”管理?!肮┬韫舱瘛鳖秤蛳?,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可優化人才使用機制,培育市場“需求側”的“有效需求”,改善產業轉型布局,推動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并以電子政務創新作為“兩端”之間的公共服務平臺,實現市場“供需端”的“動態平衡”。
[關鍵詞]供需共振;地方政府;“供給側”改革;“需求側”引導;新型城鎮化
近年來,中國經濟增長既面臨著人口紅利、出口紅利、炒樓紅利、造城紅利等消退的經濟問題,也面臨著人口老齡化、部分產業產能過剩、地方債務龐大、金融資產泡沫、就業環境困局、全要素生產率負增長等社會風險。問題倒逼改革,文章合為時而著,“十三五”規劃提出的“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正是因應中國經濟增長的實際問題而著寫的“大文章”。中國城鎮化建設尚未結束,工業化、信息化、現代化建設也就不會結束,中國經濟增長也并沒有達到自己的“增長極限”。中國當前的產能過剩,只是部分行業的局部過剩、相對過剩,只有依靠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去庫存去產能”、“挖掘新的內需”,才能促進中國經濟增長的社會總生產“供需平衡”或“供需共振”。而地方政府則在中國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方面起著關鍵性的作用?!肮┬韫舱瘛币曢撓拢芯康胤秸谛滦统擎偦械恼邉撔聠栴},對于避免“地方發展短板”效應、從整體上推動中國城鎮化建設,有著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一、“供給側”改革、“需求側”引導與新型城鎮化
作為商品生產和商品交換的基本經濟規律,馬克思主義“價值規律”作用的發揮,離不開社會生產“市場供給”與社會消費“市場需求”之間的動態平衡。從供需共振的視角,來研究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問題,有必要先厘清“供給側”改革、“需求側”引導與“新型城鎮化”這三個概念,在中國當前錯綜復雜的經濟發展形勢下的語義。具體簡論如下:
(一)“供給側”改革
自2015年下半年,“十三五”規劃提出政府“供給側改革”促進經濟發展轉型升級的戰略以來,“供給側”改革成為學界“熱詞”?!肮┙o側”改革(Reform of the supply side),是指政府運用政策創新,包括稅費調整、行政許可、規劃引導等多種方式,針對市場供給側的企業生產端入手,整合勞動力、土地、資本、技術和創新等要素配置,擴大“市場需求”有效供給,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使得生產“供給結構”對市場“多元需求”變化更有靈敏性和適應性?!肮┙o側”改革的提出,主要基于四方面的問題:(1)中國市場供需“不平衡”的問題。過去十多年,中國依靠“刺激需求側”,不斷擴大投資、刺激消費、增加出口的方式來發展經濟,造成市場“供給”和“需求”之間出現了結構性錯位或不平衡,典型的表現就是“中低端產品過剩,高端產品供給不足”;(2)中國消化“過剩產能”減弱的問題。根據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中國鋼鐵、水泥、煤炭、石油、石化、玻璃、鐵礦石、有色金屬等幾大行業的凈利潤下降幅度最大,產能過剩相當嚴重,有的虧損面已經達到80%,而截至2015年12月,中國鋼鐵、煤炭、水泥等幾大行業的生產價格指數(PPI),已連續40多個月呈負增長狀態,對整個中國的工業PPI下降的貢獻占了70%~80%[1],這表明中國消化“過剩產能”正在減弱,已凸顯了產業發展的傳統行業與科技行業結構性失衡問題;(3)中國產業“技術創新”增速的問題。“科學技術是第一生產力”,也是支持中國經濟結構轉型升級的巨大引擎。而中國產業的“技術創新”增速,客觀上要求中國推進“供給側”改革,完善城市產業結構、優化城鎮區域布局、整合要素投入結構、規約企業排放結構、改善經濟增長動力結構、調整收入分配結構,從而提高中國新型城鎮化的“全要素生產率”;(4)中國“服務業空間”拓展的問題。中國第三產業的發展迅速,迫切需要“服務業空間”的拓展,而第二產業中的部分“低效要素配置”的工業,在“供給側”改革的“產業剝離”與“產業再生”中可以給中國服務業提供發展空間。
(二)“需求側”引導
馬克思主義認為,“生產決定消費,消費反作用于生產”[2]。生產和消費之間的關系,總是以人們的“消費需求”,與人們所從事生產活動產生的使用價值“生產供給”相關,通過市場交易“無形之手”完成“使用價值”和“商品價值”的“無差別人類勞動”(或社會必要勞動時間)交換,調節著兩者之間的動態平衡。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運行,也逃脫不了馬克思在《資本論》中所論的“價值規律”作用之手,而市場調節的自發性、盲目性、滯后性特點,又使得政府行政干預具有了存在的合法性和科學性。政府可以推進“供給側”改革,優化生產要素的有效配置,提高全要素生產率,也可以通過培育公民的消費方式和提高公民的消費支付能力,來強化對人們的“需求側”管理。但是,學界和實踐層面所講的“需求側”管理,不能代替“需求側”引導?!靶枨髠取惫芾怼佟靶枨髠取币龑В靶枨髠取惫芾淼闹黧w是政府,靠的是“有形之手”的經濟手段、法律規約和必要的行政手段,而“需求側”引導的主體卻是市場,靠的是“無形之手”價格、競爭、需求變化引起的“市場調節”[3]。正如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推進“全面深化改革”所指出的“在資源配置中市場要起決定性作用”,由過去政策性提法“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性作用”到“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轉變,表明政府意識到遵循市場機制和價值規律是“最優的選擇”。作為市場調節的“需求側引導”,從人們多元化的消費需求側,引導著社會生產領域的資本、技術、土地、管理、勞動等生產要素的要素集聚、要素升級和要素分流,實現著社會資源的優化配置,滿足著人們的生產性消費需求和生活性消費需求的總供給平衡。因此,在政府供給側改革的過程中,切莫悖離需求側引導,不論是補經濟短板、產業轉型升級,還是去產能問題、產業結構調整等,其最終指向還是因為市場上人們的消費需求“飽和”或“轉變”,才使得“需求側引導”倒逼“供給側改革”。
(三)新型城鎮化
美國政治學家塞繆爾?亨廷頓(Samuel P.Huntington)認為,“現代化是近代以來世界歷史發展的潮流和趨勢,是一個世界性的歷史進程”,但“現代性孕育著穩定,而現代化過程卻滋生著動亂?!盵4]“亨廷頓悖論”也適用于“城鎮化”和“城鎮性”之間的關系,“城鎮性”是一種城市建設達到的理性狀態,具有較強的社會穩定性和現代性,而“城鎮化”過程中則可能因為不合理的“征地拆遷”引發群體性事件等,具有社會不穩定性和現代化特性。中國在近十年的城鎮化過程中,既取得了城市高樓大廈和園區產業布局的“政績”工程,也存在過快城鎮化造成的土地資源浪費、征地拆遷沖突、失地農民轉型的“政疾”問題[5]??茖W布局新型城鎮化建設是推動“全面深化改革”的重頭戲。《國家新型城鎮化規劃(2014-2020年)》指出:“堅持走中國特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道路”,“城鎮化水平持續提高,會使更多農民通過轉移就業提高收入,通過轉為市民享受更好的公共服務,從而使城鎮消費群體不斷擴大、消費結構不斷升級、消費潛力不斷釋放。”而“十三五”規劃則指出,新型城鎮化以人為核心,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理念,“以城帶鄉、以鄉促城,互為資源、互為市場,互為選擇、互為服務,實現城鄉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6]。從“供給側”改革和“需求側”引導的“雙軌振動”作用來看,新型城鎮化需要實現:(1)城市人口比重提升,培育人們消費結構轉型。新型城鎮化,化的不僅是農村的“土地”,更是化的農村的“農民”,實現農民市民化身份轉型,一方面,“農民”變“市民”增加了城市人口的比重,另一方面政府也在漸進式培育“失地農民”的“消費結構”轉型;(2)農村向城市轉型,非農產業城鎮集聚。新型城鎮化,可以通過“供給側”改革,提供“互聯網+”的經濟轉型發展空間,引導農村向城市變遷,通過“需求側”引導,調配勞動力、資本、技術、管理、創新等生產要素向城鎮集聚,從而也吸引非農產業向城市集聚,實現城鄉經濟共享發展;(3)“優質”投資需求促產業結構轉型,“優質”消費需求引導企業創新。新型城鎮化中的產業結構轉型,需要“供給側”改革,讓投資者不再“作死”于“僵尸企業”,順應“需求側”引導,“市場性的選擇”能夠帶給投資者較高“投入—回報”收益率的“優質”投資需求,進行精準投資,同時,“優質”消費需求,即能給消費者帶來較高的邊際效用的消費需求,也會變成具有購買欲望和支付能力的有效“市場需求”,產生“需求側”引導企業創新的作用。
二、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的政策權責與“供需平衡”
面對中國經濟發展速度放緩,社會全要素生產率下降,人力資本結構性改善變慢,過度投資造成的產能過剩嚴重,低級生產要素向高級生產要素升級,技術創新突破有待增速等問題,不僅中央層面的政府組織及干部有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促進產業發展轉型升級的公共職責,地方政府也應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理清自己的政策權責,實現地方政府的“公共政策”和“公共服務”的社會供給創新,達到社會需求的“供需平衡”。
(一)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的政策權責
馬克思主義認為:“政治統治到處都是以執行某種社會職能為基礎,而且政治統治只有在它執行了它的這種社會職能時才能持續下去。”[7]任何政府的運作均是汲取財政收入與規劃財政支出的活動綜合,其規劃財政支出的導向即是履行其政治、經濟、社會、文化、生態政策權責的體現,比如政府通過財政支出引導科教文衛事業的發展等。政府的政策權責指向是一種具有非排他性的“公共理性的選擇”,而不是排他性、私人性的“市場理性的選擇”,它一方面通過公共政策的制定與執行來權威性的分配“社會資源”,另一方面也必須保證社會資源分配的“社會公正”或“成果共享”。新型城鎮化是中國改革開放發展的一次社會經濟領域的重大變遷,既涉及農村和城市資源的“權威分配”,也涉及城鎮生產要素的集聚分流和生產要素的轉型升級“增值發展”。中國政府是新型城鎮化這場“發展大戲”的導演,而理清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的政策權責問題,無疑對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的政策創新有著重要的理論意義。研究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的政策權責,需了解三點:(1)地方政府的級別。目前,中國政府的級別構成,主要“自上而下”形成“權力科層制”的“金字塔”結構,即中央人民政府→省級(直轄市)人民政府→地級市(自治州)政府→縣區級政府→鄉鎮(街道)政府。其中,對于新型城鎮化有著至關重要建設作用的“地方政府”是地級市政府。(2)地級市政府的職能。黨的十六大報告將政府職能界定為“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四個方面,而地級市實際上不具備“經濟調節”職能,只有中央人民政府及部門才能制定類似于利率調整、房地產調控政策等對經濟進行調節,地級市政府可以配合中央政府執行“市場監管”職能[8]。地級市政府的職能,可依據《憲法》(2004)第107條和《地方組織法》(2004)第59條規定,概括為兩點,一是管理本行政區域內的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生態發展各項行政工作,二是管理本級政府系統內部各項工作。(3)地方政府的權限。新型城鎮化中,地方政府的權限,主要是提供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規劃好市政建設,履行好市場監管職責,維護好社會治安,凈化好文化氛圍,保護好生態環境,執行好“自上而下”上級政府的“決策意志”,滿足好“自下而上”人民群眾的“公共需求”。
(二)地方政府實現新型城鎮化公共服務“供需平衡”
習近平指出:“我們的人民熱愛生活,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斗目標?!盵9]“十三五”規劃確立了“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并指出政府應創新公共服務供給,堅持普惠性、?;?、均等化、可持續方向,從解決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入手,增強政府職責,提高公共服務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公共服務(Public Service),狹義上,“公共服務”是指直接讓公民受益或享受,滿足公民在生活、生存與發展中某種直接需求的政府服務,如政府財政支出支持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等事業發展等;廣義上,“公共服務”是指政府一切運作活動,特別是社會主義國家,因其政府最終職責均是“為人民服務”的性質。這里及本文采用廣義上的“公共服務”語境。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理應供給人民需求的優質“公共服務”,實現公共服務“供需平衡”,既防止“過分”依賴“凱恩斯主義”的“需求側強刺激”帶來的“產能過?!眴栴},又能運用“供給側改革”淘汰低附加值產業、高污染、高排放、高消耗產業,提高社會全要素生產率[10]。經濟發展中的“總供給”與“總需求”的平衡問題,只會在兩方面出問題,一方面是處在“需求側”的拉動經濟增長的“三駕馬車”消費、投資、出口,另一方面是處在“供給側”的產業發展的“四大要素”勞動力、土地、資本和技術創新。新型城鎮化就是一把激活社會總生產中“總供給”和“總需求”動態平衡的“安全匙”,主要表現為:(1)新型城鎮化有效嫁接“供給側”投資需求和“需求側”消費需求。新型城鎮化過程,會有兩個“大創造”,一是,從需求側來看,城鎮化過程創造了巨大的“投資需求”和“消費需求”,二是,從供給側來看,城鎮化要實現農民的市民化轉型、培育了現代產業工人、倒逼了社會經濟體制改革等,從而創造了生產要素優化配置的條件和環境,使得資本、技術、勞動力、土地等要素在“需求側”引導下,實現市場化的動態流動與動態平衡,提高社會“全要素生產率”。(2)新型城鎮化實現經濟發展所需“公共服務”的“供需平衡”。發展經濟的公共服務是政府提供直接民生需求公共服務的基礎。新型城鎮化以人為核心,通過公共服務供給創新,給企業自由競爭發展創造一個商品和要素平等交換的環境,也就同時拉動了人的就業,獲取收入又會提高人的消費需求和消費能力,即培育了有支付能力的社會“有效需求”,從而滿足市場經濟健康運作的要素配置“供需平衡”。
三、“供需共振”對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的啟示
新型城鎮化作為一項系統工程,其運作離不開市場“價值規律”的作用,一方面,通過“供給側”改革更好的去“過?!睅齑?、丟“僵尸”企業、補“經濟”短板、促“智能”制造,實現低端生產要素向高級生產要素轉換,完成產業轉型升級和產業布局科學化;另一方面,通過“需求側”引導更好的讓“優質市場投資”嫁接到“優質市場需求”,讓市場通過價格、競爭、交換等方式實現土地、資本、技術、勞動力生產要素的集聚與分流,更好的生產出人們需要的“生產性消費”和“生活性消費”資料或使用價值。“供需共振”或“供需平衡”,主要是“供給側”和“需求側”通過價值規律的“調節”,實現動態的生產要素配置及要素升級,讓“生產決定消費,消費反作用于生產”圍繞著商品價格波動“共振”起來?!肮┬韫舱瘛睂Φ胤秸谛滦统擎偦械膯⑹荆赐ㄟ^地方政府的政策創新,提供優質的公共服務,既當好市場的“守夜人”角色,通過法治建設讓企業自由、平等、負責的競爭,又當好社會的“服務者”角色,通過政策創新讓公民在新型城鎮化中“創造價值、共享價值”。“供需共振”視閾下,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的政策創新,具體可從如下幾點入手:
(一)優化新型城鎮化的人才使用機制,培育市場“需求側”的“有效需求”
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首先在于發展“以人為核心”,必須遵循馬克思所指的“生產實踐第一性”,即調動人才的生產積極性。中國以“公有制為主體、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基本經濟制度,決定了中國以“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并存”的基本分配制度。其中,按勞動、管理、技術、土地、資金等要素分配社會財富的方式,在市場競爭中,造成了中國當前社會階層的分化與固化,特別是社會階層固化呈現出碎片化、斷裂化、層理化的特征[11]。按照人們所從事的行業來看,中國社會階層大致上可劃分為基層——農民階層、中層——工人階層、上層——知創階層。從“供需共振”視角看,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要通過政策創新解決這“三個階層的人”的生存與發展問題,激發他們的“工匠精神”和“創新活力”,培育“需求側”的消費需求、提升“需求側”的消費能力。具體而言:(1)農民階層問題。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需要通過公共服務創新和公共服務增量,解決好農民“進城”公共服務“均等化”的配套問題,理順好農民“轉型”職業身份“受尊重”的經濟問題,維護好農民“子女”城市發展“可持續”的機會問題[12],促進改革開放成果由“農民參與共享”。(2)工人階層問題。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要通過政策創新與執行著手解決工人階層三方面的問題,一是工人工資增長問題,實現由“最低工資”熔斷機制到“更高工資”穩增機制轉變;二是工人社保必繳問題,實現由“漏繳社?!睂倨髽I“耍無賴”行為到“覆蓋社?!睂倨髽I“守法治”行為的轉變;三是工人安全生產問題,實現由企業“安全檢測”虛置到企業“安全監測”必檢轉變,如2015年天津濱海新區“大爆炸”事件,即為企業平?!鞍踩O測”虛置的典型,其堆積的過量易燃易爆品嚴重超過國家安檢標準,系引發火災及“大爆炸”重要原因之一。(3)知創階層問題?!爸獎摗辈⒎侵袊斚隆按蟊妱摌I、萬眾創新”的“創客”,“知創”作為特定的社會階層,主要是指掌握著知識、用知識創造屬于自己的生存與發展環境的特定人群,它包括知識分子、政府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從事創業活動的大學生、企業里的技術骨干與管理人員等。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可以通過公共服務創新,給社會知創階層提供更寬松的環境、更可靠的保障、更優秀的平臺,促進其合理發展。
(二)改善新型城鎮化的產業轉型布局,推動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
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需要改善新型城鎮化的產業轉型布局,推動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在全球生產率普降的背景下,中國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是一種解放社會生產力、提高全要素生產率的有效方式。推進制度創新、優化經濟結構、生產要素升級是提高社會全要素生產率的“三大發動機”,而改善新型城鎮化的產業轉型布局,推動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恰好有效鏈接和啟動了這三大發動機。地方政府在城鎮化產業發展模式與產業轉型布局中,走過了“人造式”城鎮化、“自生式”城鎮化、“規劃式”城鎮化三個階段,逐步科學布局城市發達產業中心、城市服務集聚中心、城市生活商業中心,在市場機制的作用下,引導社會人才、資本、技術、管理、土地、創新等生產要素的集聚、升級、分流,形成了城鎮化產業布局的一般范式[13]。“供需共振”視閾下,改善新型城鎮化的產業轉型布局,推動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實現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可從以下幾方面著眼:(1)產業規劃布局應防止產業創值“空心化”。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從“政府端”供給的“城市規劃”政策來看,應不搞拿來主義,產業布局要精準調研,不搞照搬其他城市的發展模式,不搞盲目招商,產業投資須精準,實現剝離僵尸企業、去無效產能,并通過降低市場壁壘,助力企業創新,實現產業供給側改革。如南京市江北新區產業布局創新、無錫市新吳區新興產業建設、蘇州市工業園區等,均是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建設中的獨特發展典型。(2)產業規劃布局應推進產業結構“合理化”。從市場“供給側”的結構改革來看,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應引導企業技術創新,實現企業品牌發展的主導效應、示范效應,協調農業、工業、第三產業的三大產業布局,實現產業結構升級的關聯效應、擴散效應,并“推進”企業綠色發展、低碳發展,實現經濟低碳發展的生態效應、綜治效應。(3)產業規劃布局應實現產業用地“集約化”。從“供給側”改革的角度,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中的產業規劃布局中,應科學布局城市開發區的產、商、居,提高產業集聚和人口集聚度,實行產業用地“負面清單制”,提高城市用地的集約效應,逐年減少建設用地增量,有效防治亂征地的“城市病”。
(三)整合新型城鎮化的電子服務資源,實現市場“供需端”的“動態平衡”
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需要整合新型城鎮化的電子服務資源,實現市場“供需端”的“動態平衡”。“互聯網+”是大數據時代政府給企業發展、眾創眾籌搭建的一個分享信息、交互使用、增強效率的公共服務平臺?!盎ヂ摼W+”或“+互聯網”正開啟中國“人人樂于分享、人人參與分享”的“分享經濟”時代到來,包括勞務分享、房屋出租分享、汽車拼車分享、技能分享、知識分享、經驗分享等。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提供電子政務、政務APP、政府上網等電子服務資源,其最大的效用在于鏈接了市場的“供需端”,減少了“供給側”——“需求側”之間的交易成本和交易時間,順利實現馬克思所說的“從商品到貨幣過程”的“驚險一躍”,促成了供需實現動態平衡的物聯網、互聯網、觸聯網模式。具體而言,供需共振畛域下,整合新型城鎮化的電子服務資源,實現市場“供需端”的動態平衡,推動地方政府新型城鎮化政策創新,可從以下幾方面入手:(1)地方政府應進一步實施簡政放權。從政府政策供給端來看,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一方面,應精簡政府機構及無效功能、下放權力于社會和市場,更高效且更公平地配置資源,與“互聯網思維”高度契合促進行政權力法治化;另一方面,應有效利用公共服務電子化,防止權力尋租、營造便利創業創新的營商環境、激發社會活力和創造力[14]。(2)地方政府應進一步推進政務公開。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鎮化中,應有序推進政務公開包含政府信息、政府職能、行政權利、政務流程等內容,讓公民均可進入網上城市服務平臺查詢,同時,應利用政務微博、政務微信、政府App、政府平臺推進“政務公開”,縮小“信息富人”和“信息窮人”之間的差距,讓信息共享發揮促進經濟發展的“乘數效應”[15]。(3)地方政府應進一步提高服務能力。地方政府在推進新型城鎮化中,政府公職人員是聯系公民的主力軍,而熱心服務群眾就是落實群眾路線最有力的武器。地方政府的領導干部及公職人員,應該用“法治思維”和“網絡思維”,提高服務公民的“服務行動”能力,以優質的公共服務供給,滿足公民參與新型城鎮化建設的“公共服務”需求,實現公共服務和政策創新的“供需”動態平衡。
參考文獻:略
【基金項目】國家社科基金重點項目“回流農民工的社會作用及其影響因素研究”(16ASH006)。
【作者簡介】王華華,男,湖北襄陽市人,中共江蘇省無錫市委黨校講師、副主任,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研究方向為現當代中國政府與政治。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求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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