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十三五”脫貧攻堅規劃》明確要求,財政、投資、金融各類資金要進一步向貧困地區和貧困人口傾斜。這就需要貫徹共享發展理念,大力發展普惠金融,進一步創新金融扶貧機制,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可靠的資金保障。
供需有效匹配是創新金融扶貧機制的基本導向。實現貧困戶融資能力與資金供給能力相匹配,首先要從供給側精準引導金融機構結合貧困戶融資需求的特點,根據金融市場的層次性和金融服務產品的具體特征,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激勵相容機制,誘導金融機構向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精準推出金融產品和服務;其次要從需求側精準激活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承接金融服務的能力,充分挖掘和利用各類信用資源,構建合規的擔保增信平臺和機制,精準提升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承接金融服務的能力,有效緩解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面臨的金融約束;還要從提升金融服務產品供給方式與完善“造血”功能的精準匹配程度上入手,既保障金融機構的扶貧資金投入能夠順利回收并獲得合理回報,又保障金融扶貧的“輸血”方式與貧困地區、貧困農戶的“造血”功能相互融合,精準瞄準貧困地區的短板,特別是貧困地區在發展富民增收產業、完善基礎設施和基本公共服務方面的短板,為其提供有效金融服務,不斷增強其自我發展能力。
政府市場協同發力是創新金融扶貧機制的主要方略。有效破解貧困戶融資難問題,關鍵在于融資領域增信機制的完善。必須堅持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同時更好發揮政府作用,運用好政府的組織優勢和財政杠桿功能,形成“金融+財政”的協同扶貧效應。一是要從供求兩端共同發力,拓展扶貧資金供求匹配新路徑。供給側上要有效整合涉農財政資金、不斷擴大財政扶貧資金投入,充分利用財政存款、獎勵等方式積極協調和引導轄區內金融機構增加扶貧信貸額度,創新多元化金融扶貧產品和模式,完善金融扶貧資金供給保障體系。需求側上要創新財政扶貧資金使用方式,把直接補助資金轉變為貼息資金、政策性擔保資金、風險補償基金、農業保費補貼等,以市場化手段破解貧困農戶因自我積累少、擔保抵押物不足而導致的信用能力不足問題;二是構建金融扶貧的精準模式,要按照融資供求關系中的匹配性原理,從對象精準、政策精準、產品精準、模式精準、目標精準等方面,構建金融扶貧的精準模式,強化財政扶貧政策和金融扶貧資源協調配合,做到精準發力;三是要堅持多措并舉防控風險。貧困農戶信用資產少,加之農業產業的弱質性屬性強、經營風險性高,降低金融扶貧的風險,只有以政策扶持為支撐,建立起有效多元化復合式金融扶貧風險防控體系和補償機制,才能有效地推進金融扶貧健康持續發展。要發揮地方政府的組織增信優勢,通過財政出資組建政策性風險補償基金,為貧困農戶擔保增信;要發揮鄉村基層組織、駐村幫扶工作隊、農村專業合作組織、資金互助社等組織的信息優勢,從源頭上遏制信用違約風險;要激活和釋放熟人社會的信用資源,開展信用村、信用戶建設,強化貧困農戶的誠信意識,通過聯戶擔保、扶貧干部和村干部擔保、互助增信、“三權”抵押反擔保等措施,有效利用根植于鄉土社會網絡中的信用資源,降低扶貧貸款中的道德風險;四是要不斷完善農村和農業金融生態,要因地制宜地開展特色農業產業保險、農產品價格保險、農房保險、農房地震保險、農村小額人身保險等,借助保險的經濟補償和風險轉移功能降低貧困農戶的生產經營和生活風險,要加快建設貧困地區縣、鄉、村、戶四級信用網絡體系,不斷完善金融扶貧收益補償機制,要通過金融扶貧機制創新增強貧困地區和貧困農戶脫貧奔小康的新動能。以產業發展為引領,推動金融扶貧與區域發展對接,形成“金融跟著貧困戶走、貧困戶跟著致富龍頭走、龍頭跟著富民產業走、產業跟著市場走”的金融扶貧良性機制。
作者為甘肅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特約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經濟日報 2016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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