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世界上每個國家所處的歷史時期不同,尤其是政治體制上的差異、經濟水平的高低,使得各國在摸索中逐漸形成了三種富有特色的保障模式:社會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德國、美國為代表;福利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英國、瑞典、加拿大為代表;儲蓄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新加坡、智利為代表。
【關鍵詞】人口老齡化 農村養老 養老保障模式 【中圖分類號】F323.8 【文獻標識碼】A
人口老齡化是一個世界性課題,我國農村老齡人口將近一半,建立科學合理的養老保障制度至關重要。如何借鑒國外農村養老保障體系,不斷完善我國養老保障制度,在當前顯得尤為重要。
國外農村養老保障的三種模式
目前,世界上已經建立社會保障制度的國家中,大多數都建立了社會養老保障制度,并且過半覆蓋到農村地區。這些國家的社保制度,一般都走過了從城鎮開始然后推廣至農村、由公司雇員逐步發展到員工家屬、從業人口先行逐漸擴展到所有人員的不斷完善之路。每個國家所處的歷史時期不同,尤其是政治體制上的差異、經濟水平的高低,甚至是傳統習俗和文化背景的影響,使得各國在摸索中逐漸形成了三種富有特色的保障模式:社會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德國、美國為代表;福利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英國、瑞典、加拿大為代表;儲蓄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以新加坡、智利為代表。
第一,社會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19世紀80年代,德國最早創立了社會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并被其他國家借鑒。在德國,政府、雇用單位和勞動者共同承擔保險費,在資金籌集上實行現收現付,在承擔風險和責任方面實行共同分擔的原則,強調勞動者享受養老保障的權利與支付保險費的義務相結合。遵循互助互濟、風險共擔的宗旨,根據需要調劑使用社保基金,政府酌情給予補貼。這種模式強調個人應首先承擔養老義務,國家和社會承擔的養老義務居于次要地位。
以德國為例,1886年建立針對農業從業雇員的社會保障制度,1951年頒布《農民養老保障法》,1957年公布《農民年金救濟法》,到1995年的《農業社會改革法》,使德國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逐漸完備。保障對象從最初的農場主,擴大到其配偶及其他共同勞作的家庭成員;實行現收現付制,個人繳費和聯邦財政補貼是主要資金來源。德國的保障制度不僅保障了農民養老,又促進了農業產業結構的調整和生產效率的提高。
第二,福利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福利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1945年起源于英國,后來瑞典等一些北歐國家紛紛效仿。這種模式下,國家勞動生產率水平較高,個人收入、國民素質和物質生活等方面均具有較高水平,并借助經濟杠桿,提高社會福利待遇,刺激民眾需求,加快經濟社會發展進程。在遵循普遍性和人道主義的原則下,又分為全民型和特殊群體型兩種模式。全民型指保險費由國家和企業負擔,個人不繳納保險費或繳納低標準保險費,這種方式下政府必須通過提高稅收籌集保費,勢必會影響企業和納稅人的經濟利益。因此,對于發展中國家,經濟不發達的現實狀況決定了選擇特殊群體這種模式的必要性,應該優先解決那些生活得不到保障的農民困難群體,從最基本的層面加以養老保障。
以瑞典為例,為了實現全民無貧困的目標,政府作為主體負擔社會保障支出,采取現收現付制,并通過法律予以保障。通過設立社會保障觀察員,對運行中產生的問題進行反饋,為政府政策調整提供依據。然而,瑞典的保障制度在強調普遍性、推崇公平的前提下,也給國家財政帶來了巨大負擔,忽視效率,缺乏個人激勵機制。
第三,儲蓄保險型農村養老保障模式。儲蓄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強調個人責任,國家不負擔國民保險費,不對國民進行投保資助,僅給予政策性優惠,發揮監管的責任。這種模式下,本著自我保障的宗旨,保險費按照薪酬的一定比例籌集,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必須繳納。
新加坡建立了強制性儲蓄計劃——“中央公積金制度”,公民按照收入的一定比例繳納公積金,達到60歲法定年齡時,退休賬戶中的存款達到法定最低限額,就可以按月領取退休金;否則可選擇直接付現金補充或延遲退休增加存款金額。這種養老模式積累了雄厚的社保基金,強調個人責任,人口老齡化趨勢對其沖擊較小,大大減輕國家財政壓力,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促進經濟發展。但其缺點是不存在受保人之間的收入再分配,無法實現風險共擔,不利于養老金的保值增值。
國外農村養老保障對我國的啟示
社會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的優點是有較廣泛的保費來源,本著實現社會公平的宗旨,多方努力,共同履行,現收現付方式增強了互助共濟性的同時,也直面人口老齡化的社會問題。福利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在重視公平、強調政府責任的同時,勢必加重了政府的財政負擔。儲蓄保險型養老保障模式受人口老齡化的影響較小,對國家財政的依賴程度低,但是不能實現共擔風險,養老金保值增值難,易受通貨膨脹的影響等。結合我國實際,我們應該從以下幾方面加以借鑒。
分步推進、漸進實施,加快養老保障進程。國外農村社會保障制度的構建,基本上都是遵循先工業、先城市,后農業、后農村的發展之路,并在循序漸進中不斷完善和優化。我國城鄉二元結構明顯,建立城鄉一體化的養老制度是一個長期的過程。因此,在我國城鎮化進程中,要適應農村改革發展的新形勢,制定農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的遠期規劃與目標安排,根據我國農村各地區的具體情況分步推進,以漸進的方式加快養老保障進程。
政府充分履行責任,積極發揮主導作用。國外養老保障中,政府承擔了法律制定、組織運行、資金支持、監管問責等責任。因此,我國政府要積極從實際出發,通過長遠規劃與短期安排,穩步實現各階段目標。農村居民的可支配收入相對要少,消費觀念和生活習慣相對落后,需要政府的大力支持,發揮其主導作用,不斷提高農民的養老保障待遇。完備的養老保障制度建設離不開強有力的政府財力支持。隨著城鎮化進程的加快,政府應重點關注失地農民養老問題。
完善相關法律法規,規范養老保障制度。完備的養老保障制度一定要有完善的法律法規作保障。從國外來看,實現養老保障的重要條件是法律,必須建立科學化、標準化的法律法規。傳統的孝道觀念是我國家庭養老的文化傳承,在農民參與養老保障的過程中,政府通過政策引導存在很大的不確定性,因此,對于各參與主體應從多層面、全方位加強法律監督,在實施中保證標準化和統一性,減少和避免一切非正常因素的干擾。
構建全方位保障體系,兼顧社會公平與效率。全方位養老保障模式是世界各國養老保障改革的努力方向。通過實施基礎的公共養老金計劃,引導個人參與養老儲蓄,輔之以社會救助。這些措施相輔相成,有效防范各種養老風險。家庭養老方式仍是我國目前最主要的養老歸宿。在鞏固土地保障的前提下,完善城鄉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借助于社會救助參與必要的商業保險,多管齊下,共同努力,兼顧社會公平與效率,不斷完善我國多層次養老保障體系。
作者分別為河北農業大學經貿學院副教授;河北農業大學經貿學院碩士研究生
【注:本文系河北省科技廳軟科學研究課題“河北省貧困山區養老保障體系構建與實施路徑研究”( 項目編號:15457407D)的研究成果】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人民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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