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是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和實現現代化的基礎,是經濟社會全局的基本盤。2月5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公開發布《關于深入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 加快培育農業農村發展新動能的若干意見》,這是新世紀以來,黨中央連續發出的第十四個指導“三農”工作的一號文件。
南開大學講師、博士,阿里新鄉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王金杰認為,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推進農村電商發展”單獨提出,實際上是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互聯網+農業”作為推動供給側改革的新產業業態。
這既是對各級政府及市場主體對推進農村電商發展工作的肯定,這也是農村電子商務未來的發展方向。
自2015年以來,中共中央、國務院、農業部、商業部、財政部等多個部門先后出臺出臺農村電子商務的相關政策或意見達30多次,并將發展農村電商、發展農村物流基礎設施、寬帶基礎、農村電子商務示范村、農村新型經營主體、農村與“互聯網+”等作為發展重點。2017年中央一號文件首次將“推進農村電商發展”單獨提出,實際上是將農村電子商務發展、“互聯網+農業”作為推動供給側改革的新產業業態,而與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發展現代食品產業、培育宜居宜業特色村鎮共同列入“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部分,則是從農村產業發展體系角度對于農村電商發展工作的新機遇:農村電子商務將進一步成為改善農產品供給、提升農村產業鏈條、優化農村產業結構、培育農村新型產業業態的重點工作。這既是對各級政府及市場主體對推進農村電商發展工作的肯定,這也是農村電子商務未來的發展方向。
第一、電子商務應與農村產業體系融合發展。農村電子商務發展至今已經覆蓋全國18個省市、1900多個縣,銷售額在1000萬以上的“淘寶村”數量已達到1300多個村,并帶動了數百萬的農民創業就業。從這個意義上講,農村電商具備廣泛的發展基礎和意義。一號文件從“電商促進完善農產品供給”、“電商促進農村商貿流通行業建設”到“促進電商企業與新型經營主體融合、規范電商發展產業園”等三個層次提出電商在農村的發展方向,實質是強調農村電子商務的發展應與當地產業發展結合起來,應適應當地的產品體系、產業體系、產業組織相融合發展,以電商推動農產品、農業和農村的建設,同時,也應利用并進一步鼓勵農村的產業基礎、產業體系與農村電商結合。
第二、應利用電子商務改善農村信息經濟基礎。就目前看,2016年我國農產品銷售額約為2200億元,占網絡銷售總額的4.3%,其主要原因包括農產品質量問題、品牌問題、物流問題、供銷體系問題等等。一號文件提出“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農產品產地預冷等冷鏈物流”、“適應農產品電商發展的質量體系”等,正是通過提升農村的信息經濟基礎,以從供給側解決農產品電商最基礎、有最難克服的問題,這種基礎不但包括信息化設施、互聯網程度、物流體系建設,更包含深層次的農產品、特色產品質量體系、標準體系建設、人才培養、技術支撐、品牌推廣等軟性基礎。只有做到農村信息經濟基礎足夠厚實,才能催生更多的農產品電商、農村電商。
第三、電子商務有可能開啟農村新產業發展空間。就農村電子商務發展的現實情況來看,山東曹縣利用淘寶村發展基礎,積極拓展演出服飾產業鏈條,先后成立電商產業園、淘寶小鎮等;江蘇沭陽利用花木產業基礎,利用農業技術開發種植新品種花卉多肉植物、設計盆景造型;福建培斜村則結合“福建淘寶第一村”產品和產業特征,積極開展鄉村旅游、竹產品展示、竹產品展銷等多項“慢生活”項目,將電商與旅游結合起來。由此可見,一號文件將電子商務與發展鄉村休閑旅游、發展現代食品產業、培育宜居宜業特色村鎮共同列入“壯大新產業新業態、拓展農業產業鏈價值鏈”,是看到了電子商務在激勵產業發展方面“大有可為”,很有可能成為進一步改變農村非農創業就業格局的切入點。
(作者系南開大學講師、博士,阿里新鄉村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員)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今日頭條(頭條號/阿里商業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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