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之源當了特邀法官?”“去年年底當的,前段還上了電視。”盛夏暑氣逼人,樟樹下涼風習習。水南村幾名婦女坐在樹蔭下的橋欄邊納涼,有的和路過的法官攀談起來。(新華社)
近年來,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不斷提高,人民的精神物質生活水平也有了大大的提升和改善,但是伴隨著充滿活力的社會發展,司法案件也同樣在高位運行,特別是和百姓息息相關的民商民事案件,比如買賣合同、借款合同、建設工程合同、勞動爭議、保險合同、證券合同等各類商事案件和家事糾紛都在逐年遞增,就是在這樣的司法案件處理的高壓態勢下,向丁之源這樣的農民“特邀法官”就如同法院的強大外部支持力量,在很大程度上緩解了法官辦案的壓力,特別是在基層群眾矛盾糾紛的化解中更是法院方便群眾調解訴訟的重要紐帶。
農民“特邀法官” 是基層群眾與法院的紐帶。向丁之源這樣的農民“特邀法官”一般是基層的一些司法積極分子或者是熟悉基層工作的一些村干部,在解決基層群眾矛盾糾紛的案件中,他們具有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因為具有基層工作基層或者熟悉基層的工作方法,一方面他們可以幫助農村基層一些不懂法律知識的訴求者良好的表達,另一方面也可以幫助當地的法院司法部門完成送達、調解、協助執行等工作,幫助法院解決具體困難,幫助當地基層政府進行普法宣傳、信訪疏導、綜合治理,對化解基層群眾矛盾事半功倍。
農民“特邀法官”是有效將法律資源最大化。對于基層來說,往往是村里、社區與法庭都銜接不夠緊密,很多細小的群眾糾紛以往都是遵照開庭程序在解決,其流程不僅繁瑣而且效果也不佳。那么基層通過聘邀一些有法律素養、服務意識、有群眾基礎的農民代表為“特邀法官”,這樣不僅可以大大發揮基層“特邀法官”基層工作經驗優勢,而且還可以從源頭上化解矛盾,在一定程度上大大促進法院資源的最大利用,通過他們對一些基層群眾矛盾進行調解,法院受理的案件總數在一定程度上有所下降,有效的提高了法院的工作效率,讓法律資源得到最大面的利用。
農民“特邀法官”不僅可以潛移默化的增強村民法律意識,可以將基層矛盾糾紛解決在源頭,還可以有效的提高服務群眾的工作能力,幫助政府、法院解決一些基層群眾矛盾糾紛,將社會資源最大化合理化的利用。
作者單位:四川省遂寧市射洪縣縣委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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