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的指導意見》,并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眾所周知,鄉鎮一級基層公務員、事業編制人員絕大部分沒有從事自己專業相關工作。基層工作人員由國家統一招錄,通過考試放到各個鄉鎮。這部分人員大多是不限制專業的,但是,在他們的實際工作中卻要做各個專業的工作。
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省、市、縣各級各單位的工作,匯總到鄉鎮全在鄉鎮府,上面的單位、職能劃分的很詳細很清楚,工作人員也有相對的專業性。但是,鄉鎮的工作人員卻是一人多專多能,個個堪比“萬金油”,一個人往往做多個部門、單位的業務。例如,某鄉鎮工作人員張三在校學的是旅游英語專業,但是在鄉鎮可能做的是城建、交通、國土等工作。雖說,鄉鎮接受著上級的專業指導,但是這樣的用人模式,人才分類是特別的不科學也不合理的。鄉鎮基層工作人員的工作量也是非常大的,做出業務的質量也不高,工作人員自身的發展也是堪憂的,他們只是機械的接受各個任務,完成初略的工作,更本不能也沒有時間讓自己在一個領域得到好的升華。
個人認為鄉鎮基層工作人員的招錄方式應該做一個調整。招錄的單位不應該是各個鄉鎮人民政府,應該是各個部門單位,招錄后由各部門單位放人到鄉鎮,人員對口完成部門業務工作,這樣就解決了鄉鎮干部“門門懂樣樣瘟”的工作亂象。
所以,分類推進人才評價機制改革是一場及時雨,可以好好調解鄉鎮基層人員不專業、工作開展不順暢,業務質量不保障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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