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涼山州普格縣一名鎮黨委書記因滿身酒氣迎接督導組而被紀委處分,這件事在當地引發干部群眾熱議。4月5日,普格縣紀委對該縣蕎窩鎮黨委書記李宗強立案審查。7日,普格縣委決定免去李宗強蕎窩鎮黨委書記職務。(4月11日 人民日報)
自黨中央“八項規定”出臺以來,各地紛紛頒布“禁酒令”,對政府工作人員上班飲酒作出樂諸多規定。不少地方甚至一律不得飲用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的任何酒類,包括私人自帶的酒類,稱史上最嚴禁酒令。然而,新聞中的這位鎮黨委書記,面對手中如此艱巨得扶貧任務,仍然在上班其間大張旗鼓地和單位同事飲酒作樂,頂風違紀不說,還醉迎督導組,對工作上的事情簡直一塌糊涂。是什么讓這位鎮黨委書記如此大膽呢?歸根結底,乃紀律意識、民生意識淡薄使然。
煙農請客,看似理所當然,但沉下心來一想,作為地方領導,答應赴宴已經違規,更別說弄得酩酊大醉而誤了工作。酒,就真的那樣吸引人么?本來,交往飲酒,古人興之,然而,對于飲酒的“度”和時間的把握,古人也告誡再三——“莫飲卯時酒,昏昏醉到酉”。作為肩負起為民服務重任的公職人員,中餐飲酒無論是對個人還是對工作,都百害而無一利。這“午時酒”飲起來危害更大。京劇《薛剛反唐》中老臣徐策罵薛剛時有一句唱詞:“三杯黃湯下了肚,害了薛家一滿門。”實實地道出了酒的副作用之巨。
對于公務員來講,承載著為民請命的重要使命,若沉迷于酒中,不壞事都不行。近年來,不說交通等其他行業,單就公務員隊伍中因飲酒誤事的也不是少數,有時還給自己違規找理由,說什么要弘揚傳統文化!《本草綱目》云:“少飲則和血行氣,壯神御寒,消愁遣興;痛飲則傷神耗生,損胃亡精。”曾幾何時,這本來無可厚非的“酒文化”,被潛移默化地引進了官場之中,以致酒后忘本,把“初心”拋卻腦后,喝得個云里霧里,不分黑白了。
有的領導干部,在酒桌之上簡直屬于英雄人物,要豪氣有豪氣,要膽識有膽識,一副不醉不歸的派頭,還滿嘴的“葷話”。更有甚者,把黨和人民給予的權力當作“酒令”使用,什么“喝了這杯酒,簽字才順手”之類的說法隨口爆出。說得深一點,這是嚴重的信仰缺失,嚴重的個人主義作祟。坊間有副對聯,上聯是:“鐵膽包天,爾膽敢包天之外。”這正是這些無視黨的紀律的黨員干部的真實寫照。
作為共產黨員,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把責任與擔當放在心間,就能從“吃喝風”中走出來,干干凈凈做事,清清白白當官,實實在在為民。不管何時何地,都不能忘記了自己的身份和職責。那些總是置黨紀國法于不顧的黨員干部,像醉迎督導組這樣“敢包天之外”的熊心豹子膽就是在信仰的缺失和初心的淡忘中一步步產生的。堅定自己的信仰,牢固樹立“為民意識”,堅決杜絕上班飲酒,才能保持清醒的頭腦,才能把地方發展的責任扛在肩上,才能在為民路上走得踏實自然。
(作者地址:四川省合江縣自懷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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