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是脫貧攻堅作風建設年,中央三令五申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解決脫貧領域“四個意識”不強、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措施不精準、資金管理使用不規范、工作作風不扎實、考核評估不嚴格等突出問題。紀檢監察機關要進一步加大集中整治和督查督辦力度,加強對扶貧領域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督。(5月29日 搜狐網)
習近平同志曾經說過,“懲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著力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微腐敗一直是困擾社會的毒瘤, 百姓之事雖微,一枝一葉關情。基層腐敗雖微,為惡既廣且深。群眾身邊的“微腐敗”,“微”在層級,“危”在民心。特別是發生在扶貧領域的腐敗,更是嚴重揮霍了基層群眾對黨的信任,讓公信力尷尬得無地自容。
隨著國家扶貧政策的不斷推出,大型項目和專項資金向農村傾斜,村官的“誘惑力”與日俱增,以權謀私、嚴重損害農民群眾利益的“小官巨貪”案件觸目驚心。加強對在扶貧領域所有行使公權力的公職人員的監管已然是迫在眉睫。公職人員手上掌握著扶貧開發的眾多資源,樣樣都事關群眾的切身利益,扶貧效果好不好,就是看扶貧干部是否懷有公心,這直接關系著扶貧的政治方向是否偏頗,從而影響群眾的獲得感和滿意度。
紀檢監察部門要堅持嚴查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將扶貧領域的腐敗問題作為執紀審查的重點,緊盯重點領域、重點人、重點事,堅持“從嚴、從快、從重”原則,對發現的問題線索緊抓不放;對扶貧領域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易發多發、反復發生的鄉鎮、部門,堅決實行“一案雙查”,著力讓不敢腐的懲戒機制發揮應有作用。
民心是最大的政治,而微腐敗則是動搖民心的“大禍害”。懲治扶貧領域的微腐敗不僅要抓在日常,更要抓在經常。有效做到暢通扶貧領域問題線索監督渠道,保持嚴打高壓態勢,全面壓實責任;著力實現扶貧領域“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巡察目標,堅持問題導向,發揮“顯微鏡”和“探照燈”作用,下好“一盤棋”;對扶貧干部存在的不履行職責、不思進取和不積極或不認真履行職責、精神懈怠等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的情形進行責任追究。
扶貧領域的微腐敗并不是“絕癥”,只要我們肯從體制機制、執行落實、輿論引導等方面下大力氣,這場贏得起輸不起的持久戰就一定能夠早傳捷報!
(作者單位: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區委組織部)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