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四中全會強調了要“提高黨員干部法制思維和依法辦事能力”,這是新形勢下對黨員干部的高標準的要求,緊緊圍繞著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重要戰略部署,是構建法制強國的根本保證。因此,提高基層干部依法治國的素養,增強法制觀念尤為重要。
當下還存在部分地區的基層干部法律素養不高、法制觀念不強的問題。具體表現在:1.法律知識欠缺。有些基層干部沒有系統地學習過國家的根本憲法,模糊了村民自治和法律的界限,容易造成財務方面的違法犯罪;2.法制觀念淡薄。“人治”陋習嚴重,依法辦事不如憑感覺、憑經驗辦事,經常出現知法犯法、徇私舞弊、以言代法等現象,造成法律不如關系的局面;3.依法辦事能力不足。對法律精神理解不到位,脫離實際或過于片面,被條條框框所束縛,未能及時、規范、合理、合法地為群眾解決問題。
基層法治建設是全國法治建設的著力點,基層干部身處與群眾辦事打交道的一線,不僅保障著法律的實施和執行,還要面對廣大群眾豎立起標桿模范作用。因此,強化基層干部的法制觀念要做好這三個方面:1.開展法制教育,提高法制素養。舉辦系統化培訓,增長法律知識,明白法律所賦予的權利,權利的范圍、原則、程序,并提高依法辦事能力;2.營造法制氛圍,強化法制觀念。結合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開展學法、用法、懂法知識講座,利用廣播、海報、微信、知識手冊等工具,針對不同人群進行相應的法律知識宣傳,營造全民學法的良好氛圍;3.考核監督,營造法制環境。發揮好考核評價這跟指揮棒的作用,把遵法守法作為基層干部的考核目標,堅持獎懲并舉。打通監督投訴渠道,發揮群眾監督作用,自覺接受監督,筑牢法制的籠子,讓權力在陽光下運行。
奉法者強則國強,奉法者弱則國弱。隨著依法治國的全面推進,廣大基層干部必須提高法制素養,強化法制觀念,服務好群眾,營造良好的法制風尚,努力推動法制強國的建設。
(作者系云南省玉溪市易門縣綠汁鎮臘品村大學生村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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