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村委會主任,利用職務之便,不經村兩委開會同意,便允許他人將渣土傾倒在集體土地上,并將應上交村委會的費用私自侵占。7月31日,山東省濰坊市寒亭區檢察院以涉嫌職務侵占罪對陳某依法提起公訴。目前,該案正在法院審理之中。(09月11日 正義網)
作為監獄常客的陳某,面對組織和群眾的信任,本應在吸取教訓中重新做人,以改善民生的實績回報民眾。但在擔任村主任的7年時間里,舊病復發,我行我素,侵吞村級財物,踐踏了基層民主與法制,受到法紀的懲處理所當然。
陳某雖然受到了黨紀法規的嚴懲,但是對當地政治生態造成污染的教訓深刻,選人用人和對干部管理教育失責,又應向誰問責呢?
基層干部選任要嚴把政治關。面對村兩委干部出現了選人用人的瓶頸,各級組織在拓寬兩委人選上渠道上出臺了措施辦法,因而要嚴格選人用人的政治標準,從退休干部、教師、大學生村官、復員退伍軍人、新型經營主體和鄉鎮干部中加大村居干部的選配,決不能讓政治上有污點、監獄的常客、癡心難改的人混進村兩委隊伍,以保持農村干部隊伍的純潔,確保村兩委始終成為群眾脫貧致富、鄉村振興、社會治理的主心骨和主力軍。
“黨的全面領導”要在基層落實落地。習近平總書記在黨的十九大報告中情真意切地告誡我們“黨政軍民學,東西南北中,黨是管一切的。”黨的基層組織要擔起管黨治黨的責任,既要在把住用人的政治關口中積極向鄉鎮黨委建議,又要利用組織生活會等形式,加強黨員干部的教育管理,并協調當地紀委運用監督執紀的“四種形態”,加強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管,對某這樣作風霸道、侵占集體財物的村主任,依法依規清除出干部隊伍,以保證干部隊伍的純潔,把黨的領導落實到基層治理的各個方面。
完善基層管理制度,提升基層治理的水平。在落實全面從嚴治黨的方略中,基層黨組織要擔負起基層建設的責任,既要把管黨治黨的法規制度落實到黨員干部隊伍的建設中;又在加大法制宣傳中,增強依法治理的底氣,讓干部的所作所為受到法律的規范和約束;更要完善基層管理的各項制度尤其是財經制度,堅持落實好黨務政務公開,增強民主管理的透明度,筑牢拒腐防變的思想基礎,凝聚群眾的智慧和力量,譜寫脫貧攻堅、鄉村振興和基層治理的新篇章。
加強基層治理關鍵要夯實黨建基礎,發揮黨支部的政治領導力,把黨的建設落實到工作的各個方面,根治各種“微腐敗”行為,才能有效提升群眾的獲得感。
(作者單位:鹽亭縣委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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