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森林公安迅速介入偵查,發現被砍伐的林木有1000多根,立木材積近120立方米。隨后通過調查取證,抓獲了犯罪嫌疑人,竟然是當地村主任黃某。(7月18日,中國經濟網)
“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從報道來看,杭州建德市大洋鎮黃村王元自然村,群眾在很多年前發展了一種名叫檫木的名貴樹種,它既是人工生態林,又是一片經濟林,具有紅木的多種特征,木材質地優良,市場價格能賣到2000元一立方米。一戶農家要是有幾十畝這種林子,自然而然就成為“十萬富翁”,可見“要致富,種上樹”此言非虛。
有道是:“木秀于林,風必摧之”“不怕賊偷,就怕被賊惦記著。”換句話說,就是“樹大招賊”,當樹木長大以后,值錢了,既招風又招賊。種樹人得提防提防,否則有“樹林大盜”來襲,滿山遍野只會剩下樹梢和樹樁。
今年4月份新當選的杭州建德市大洋鎮黃村主任黃某,趁著村民下山居住、山林就疏于管護的情況,在樹林架設索道,野蠻地砍伐了50多畝經濟林,材積達到120多立方米,黃某成為“樹林大盜”,受到刑事拘留,為村干部隊伍留下了深刻的警示:
警示之一,要提高村干部隊伍依法辦事能力。眾所周知,“砍伐依法”,《森林法》對于經濟林、人工林砍伐有嚴格的規定,砍伐須有計劃,林業主管部門批多少砍多少,不得“越雷池半步。”而村干部黃某在無證的情況下,有預謀地盜伐集體林和村民承包林,屬于見錢眼開的法盲行為。各地要引以為戒,不能讓法盲混進村干部隊伍中;對于已經當選同志,要開展“七五”普法和對歷次普法補課行動,讓村干部具有一定的法律知識和修養,成為依法辦事的帶頭人。
警示之二,要提高村干部隊伍環保意識。黨的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將生態文明建設納入重要戰略目標體系,環保理念在全黨范圍形成共識。大多數干部樹立了生態環保理念,但還不免有黃某這樣的極少數基層干部,將生態環境建設規定置若罔聞,懷著僥幸心理砍伐林木作為發財致富的路徑,嚴重破壞當地人居和諧環境,這樣的“逆向行駛”干部要清理出隊伍。
警示之三,要加強村干部隊伍權力控制。黃某作為原村主任,無限放大了手中微不足道的權力,把自己看成了“地頭蛇”“土皇帝”,明知自己不是林地產產權所有人,但仗勢自己是村主任,不經村民同意、不經村民大會同意,采取“先斬后奏”做法,有準備、有預謀地盜伐、濫伐林木,構成了嚴重違法行為。可見其上任前或許一直在做“發山財”的“黃粱美夢。”本案警示著手中有一定權力的黨員干部,要謹慎用權、陽光用權,否則將陷入亂作為的泥潭。
警示之四,要加強村干部隊伍民心理念教育。“得民心者得天下”,黃某的行為,是在村民不同意的情況下、不知情的情況下、未召開村民會議的情況下,架設索道、高舉斧頭濫砍濫伐,讓村民和集體經濟均遭受重大經濟損失,讓當地老百姓很傷感,同時對他非常失望,顯失民心。警示每一名基層黨員干部,要把群眾利益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努力為群眾辦實事、辦好事,傾力維護人民群眾的利益,用實際行動得到人民群眾的支持和擁護。
“作風建設永遠在路上。”新任村干部黃某,如“剃頭”一般下狠手,盜伐村民的水源林、經濟林,破壞了綠色生態環境,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暴露出村干部隊伍中還存在濫用權力、作風霸道、違法亂紀、侵犯群眾利益等現象,各地基層干部當以此為戒,舉一反三加強作風建設,努力建設一支作風優良、人民群眾滿意的村干部隊伍。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委編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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