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月1日起,《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正式實施,這是中國首部電子商務領域的綜合性法律,針對輿論關注的個人代購、刷單、大數據殺熟、捆綁搭售等都作了規定。從法律文本走向法治實踐的過程中,人們對電商法充滿期待。(新華網1月3日)
2018年天貓雙十一成交額2135.5億,稱之為全民狂歡并不為過。雙十一走過第十個年頭,網絡銷售,俗稱的電商,發展也超乎想象。最初的網購總是和“性價比”甚至“低價低質”聯系在一起,但現在諸多海淘平臺興起,天貓、京東等也主打品牌化、品質化,線上購物已經成為全民的消費方式。更為重要的是,十年前線上線下是相對分隔的,但十年后,新零售風起云涌,通訊技術的發展使得隔閡融化,未來零售業態將會有更多想象空間。如此背景下,同質化、低層次競爭,價格欺詐、假冒偽劣產品,大數據殺熟、網絡支付安全等等問題也層出不窮,不時爆出,對電商市場的發展造成了巨大隱患。新施行的《電商法》可謂是“橫空出世”,對從業者來說,無疑是上了一道“緊箍咒”,缺乏資質、不過關的就如寒冬來臨;而對消費者來說,卻是加了一道“保險鎖”,以往消費無法得到保障,現在就像暖流到來。
《電商法》的實施適逢其時,在電商市場發展迅猛的階段,既有剎車保護,又有規范舉措;既為整個行業注入了轉型升級的法治動力,也為消費者權益維護提供了法治保障。《電商法》施行,可能會讓部分從業者難以適從,甚至會引發“關店潮”,但是對已經亂象叢生的電商市場來說,必須要戴上這樣一道緊箍咒,對一些違法行為,必須要有法律懲治。既然有法可依,相關部門就要有法必依、執法必嚴,讓違法者必受追究,讓消費者得到應有的權益,讓電商市場持續健康發展,寒冬過后迎接暖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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