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性質是什么?這是一個關注農村、研究農村、理解農村繞不開的基礎問題。
追溯學術傳統,提及鄉村社會的研究,則必須言及《鄉土中國》。費老提到“從基層上看去,中國社會是鄉土性的”。這個“土”是關鍵詞,它揭示了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性質是“土土的”。
那么,“土”意味著什么?一、“土”意味著土地。鄉里人世代靠著土里的莊稼為生,不像游牧業者逐水草而居或像工人自由搬遷。鄉土社會安土重遷,以農為主的特性也就決定了社會人口的非流動性,相對固定性。
二、“土”意味著一方水土養一方人家。農民的活動范圍是以“住在一處的集團”為單位,小到三兩口的小村,大到千百戶的大村,基本上就在一個地方相互接觸、過日子,保持著社會空間的地域性。
三、“土”意味著“土氣”,土生土長。“土氣”是一種熟悉的親切,“自己人”的感覺。人的一生在村莊度過,重大儀式由村民們見證和參與,鄉村形成了一個“生于斯、死于斯”的社會。每個人習得村落的禮俗規則,認同村莊文化。因為習得,所以熟悉。因為熟悉,所以信任。如此,鄉土社會是熟人社會,社會關系是熟悉性的、信任性的,由內而生發出一套穩定持久的社會秩序。
“土”的新理解:轉型期的中國鄉村
當下,中國處于大轉型時期,理解這一時期鄉村社會的基本性質,就需要與時俱進、觀照現實的新思路,而賀雪峰的《鄉村治理的社會基礎》為我們提供了新的注解。
那么,“新”是指向什么呢?一、農民們的生產方式與生計來源呈現“以代際分工為基礎的半工半耕結構”。一方面,家庭中年齡較大的父母在家務農,另一方面,年輕子女外出務工經商,農村流動人口主要以青壯年為主,動態收放、平衡自如。
二、農村的社會類型既有別于傳統的熟人社會,也不同于完全的陌生人社會,而是介于“熟人—陌生人”二元之外的第三種可能:半熟人社會。在轉型期,村莊社會多元化,異質性增強,人們不似傳統上的“老熟人”關系;同時,青壯年長期在外,缺少共生共情的村莊經歷,很難理解村莊規則習俗,漸漸對村莊的主體感就減弱了;此外,地方性共識逐步喪失,致使村莊規范越來越難以約束村民行為,村莊內生秩序能力逐漸消失。
三、村莊社會結構存在鮮明區域差異,不同村莊結構衍生出不同行為邏輯,以致村民個性和交往方式呈異質性。作者認為存在三種類型的村莊:一為南方團結型村莊,宗族與村莊合二為一;二為北方以“小親族”為基礎的分裂型村莊,村莊中有眾多互不統攝的超家庭認同與行動單位;三為中部分散型村莊,原子化程度高,村莊結構與規范未能相互強化。
毋庸置疑,中國鄉村社會的基本性質已經發生了很大程度的變化。其一,社會主體的流動由整體封閉、扎根鄉土或個別零散人口的流動過渡到外出打工經商的“大流動”時代,流動范圍從“離土不離鄉”到“離鄉又離土”,從小村莊到城鎮再到大城市。
其二,鄉村社會空間分化為外出流動群體與留守群體,對外出群體而言,鄉村不再是久居(留)之地,而成為暫時往返的地理點;同時隨著各種類型的資本與公共權力的下鄉,鄉村私人性空間縮小,公共性空間增多;農民與政府及市場的關系成為主要生產關系。
其三,社會關系由知根知底的熟人關系發展為半熟人關系,農村集體性社會規范的約束作用減弱,內生秩序變得相對脆弱。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社會科學報》第1743期第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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