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歲末,全國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在滬成立,至今已運行滿一周年。成立跨區劃法院是為了打破案件訴訟的地方保護,平等對待當事人。公平、公正、依法審理“民告官”案件,是其中的重要內容。(人民網1月18日)
古民若有冤,公堂門前擂鼓即可伸冤,告民易告官難,尚不說告政府了。現在社會的進步多少在于言論自由,民眾對于政府的作為有所不滿,可堂而告之。上海首家跨行政區劃法院成立一年來,上海市政府一年竟當被告200多次,如此令人詫異的數量究竟是民怨積深,還是法院能主持道義故引得人民紛紛來求正義?不管是何緣故,這樣的現象很難不說是一種好的現象,社會之進步在于政府能夠經受贊美,也得承受批評。
自古民眾從來都是弱勢群體,普通人結打官司本就無力,更遑論與政府相爭了。某些素質堪憂的官員更是目無法紀插手案件,如此民眾更是毫無勝算。上海市的新式法院的審判獨立,拒絕任何官員和部門的“招呼”,就算打了“招呼”也不留情面,司法公開,這樣加大了司法審判的公平性,無不讓民眾心里有了底氣,不至于毫無希望,這才是民眾紛紛奔告所求公平的原因。
但一個政府一年被告200多次,平均一天多就能被告一次,卻多多少少還是能說明一些問題。新式法院成為民眾宣泄不平的入口時,也多少讓政府臉上掛不住。試想若是政府工作到位責任落實使得民眾滿意,如何能夠隔三差五成為被告呢?新式法院的存在讓更多失責的政府或部門無處可逃,這樣的新式法院能保證審判的公平性,又能敦促某些政府或部門做好本職工作,可謂是一舉兩得。
新式法院不應該成為民眾“伸冤”的唯一入口,指望新式法院在全國推廣就能解決民怨也是無稽之談,要是新式法院推而廣之,被告的卻幾乎是政府部門該當如何?政府及各部門應該想想如何提高自己服務民眾的意識,才能減少民怨及自身出現在法院次數的可能。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陳家壩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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