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13日至16日在廣州、深圳調研時強調,要認真總結司法體制改革試點工作取得的成功經驗,進一步增強改革信心決心,堅定不移地推進司法體制改革。在加強頂層設計的同時,鼓勵各地大膽探索,走出中國特色司法體制改革之路。(1月17日新華社)
近日中央政法委書記孟建柱在調研時強調,必須堅定不移推進司法體制改革,走出中國特色司法體制改革之路。何謂中國特色的司法改革之路?緣何在十八大以來中央對司法體制改革的重視前所未有?司法體制改革對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意義何在?對于中國特色法治文明建設有何深刻影響?
十八后,中央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推進實施“四個全面戰略,這其中全面依法治國戰略無疑是其它三個戰略得以順利有序推進實施的制度體系保障。推進全面依法治國,無疑是一項極為艱巨復雜必然長期堅持的持久戰和體系工程,對于國家治理的現代化水平的提升,對于社會法治綜合治理推進,對于提升國民整體法治意識,對于推進建設法治國家,皆意義重大,至為關鍵。”
事實上,推進司法改革是深化法治改革的關鍵。要保障四個全面扎實有效推進實施,則必須扎實有效的推進全面依法治國,而推進依法治國建設,首在聚焦司法制度弊端,排查機制制度短板,查找出已然僵化不能適應現實及未來司法工作實際的機制體制制度性的頑瘴痼疾。對此,不妨建立問題清單制度,對于有必要或必須進行改革的司法機制制度問題一一列入清單,逐步推進改革實施,并在實踐中不斷發現新的問題,排查新的機制制度漏洞。
其次在破舊立新,建章立制,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規,嚴密司法運行體系,補足司法制度短板。事實上,司法體制改革不只是修補丁,更多的是在一個革字,在于針對新時期新形勢新問題,不只是完善、修改已有的司法制度,而在于進一步細化、嚴密制度,在于建立新的運行機制,在于真正讓司法工作更加專業、更加高效、更加獨立。然而司法改革畢竟不是一戰一役,而必然是一場持久戰,這就意味著推進司法改革不但要明確目標、路徑、方向,做到有的放矢,更須持之以恒、敬終如始、久久為功,務必抓鐵有痕、踏石留印。
最后,深化司法改革,需創新與實踐嚴密結合。完善、科學的頂層設計是扎實有效推進司法體制改革的必要前提,但畢竟各地司法實踐情況千差萬別,也需在堅持司法改革總體原則和要求的條件下因時制宜、因地制宜的進行探索和創新,既要充分結合中國司法改革特色,又要兼顧本地司法實踐。改革是手段,建立科學、完善、先進的司法體制制度以推進全面依法治國體系建設、提升國家法治文明水平、推進國家治理法治化進程、維護社會整體和諧穩定,提升國民幸福指數才是司法改革的根本目的。
作者地址:四川省三臺縣樂加鄉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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