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涼山州金陽縣出臺了《金陽縣人民政府關于遏制婚喪事宜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的實施細則(試行)》文件,以10條剛性規定遏制婚喪高額禮金和鋪張浪費之風,比如:婚嫁禮金總額不超過6萬元;婚嫁中送親接親車輛不得超過6輛;喪葬活動中親屬一方奔喪車輛不得超過5輛……反對婚嫁贈與高額禮金及鋪張浪費;喪事簡辦,反對薄養厚葬及大操大辦。(來源:1月25日成都商報)
初次看見該規定,很多人不免會想:金陽縣出臺如此條款,未免管得太寬,要求太細太嚴,是否是“公權”在“任性”?
然而,筆者認為,金陽縣出臺這樣的規定,正是順時而應。當前,隨著我國經濟水平的不斷提高,人民收入也在不斷增長。人們的錢包鼓了,腰桿硬了,排場也就大了,對于紅白喜事自然也是高規格、講場面,由此帶來的問題不僅僅是鋪張浪費,更是助長了奢靡之風和腐敗之氣。
金陽縣對婚喪嫁娶的相關規定,不僅有利于黨員干部起好模范帶頭作用,在全社會營造一股良好的風氣,維護政府在人民心目中的形象與地位,更是讓那些想借婚喪嫁娶之機大肆斂財或行賄的人斷了念頭。
當然,每個家庭都會有紅白喜事,婚喪嫁娶熱熱鬧鬧也是應該的,但凡事都應該要把握好度,特別是黨員干部更是要時刻遵守規矩紀律,在工作中、生活中、行動中,對自己嚴格要求,甘于清貧,樂于奉獻,做人民群眾的好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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