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紀委、監察委近日下發了《關于規范農村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通知》,宴請每桌菜品不超過12個,其中葷菜不超過總數的一半,每桌費用控制在200元以內;煙酒支出不超過每桌支出的30%,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質量飲用標準的自產酒。(3月20日 云南網-云南日報)
云南省出臺規范農村操辦婚喪嫁娶事宜的通知,旨在引導群眾在新事新辦中移風易俗,從沉重的人情債中走出來,把精力和資金用在發展脫貧致富的產業上,值得稱贊。
“八項規定”頒布以來,各地相繼出臺了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相關規定,從參與人數、動用車輛、使用煙酒的價格檔次作出了嚴格規定,推行了事前報告、事中接受紀委工作人員現場監督、事后報告的制度,在強化黨員干部的責任中,引領了民間移風易俗。然而由于監管缺乏韌性、監督渠道不完善,仍然有個別黨員干部以化整為零的方式,操辦婚喪嫁娶事宜,以躲避組織的監督,因而對從嚴監督執紀問責提出了新的課題。
云南出臺的《通知》,顯示了當地引領農村地區群眾新事新辦、治理大操大辦的決心。然而要求每桌菜品不超過12個,葷素菜各占一半,且每桌價格不得超過200元,雖然標準具體,但執行起來比較困難。因為隨著生活水平的提高,農村操辦婚喪嫁娶事宜的酒席都是委托給了專業的服務隊伍或在場鎮酒店辦理,其每桌的費用至少在500元左右,否則無法成席。同時,提倡使用本地符合安全質量飲用標準的自產酒,也顯示出了地方保護主義的色彩,讓群眾難以接受。
《通知》的生命力在于執行。“八項規定”在規范干部作風建設上,為何收到了立竿見影的效果,原因在于完善教育監督體系中,把監督執紀落到了實處,促進“規定”持續落地。因而各地在引領移風易俗的規定中,一定要以法律法規為準繩,結合當地的實際情況和風俗習慣,發揮機關黨員干部的示范引領作用,把新事新辦的相關規定融入到村規民約中,增強對群眾的普遍約束力。要以村為單位建立紅白理事會,參與群眾婚喪嫁娶辦理的全過程,在規劃引領中加強監督,制度的約束力才能體現。在加強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念中,強化群眾新事新辦的觀念,在持續抓好監督上下功夫,在算好經濟帳、人情帳中明白移風易俗的重要意義,改變大操大力的陋習,讓自己一家從巨額的人情帳中解放出來,才能集中人力物力發展生產,心情愉悅地致富奔康。
(作者地址:鹽亭縣金雞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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