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安鎮經濟科技信息局產業技術股原股長黃某征在得知中央財政對關閉小企業的補助政策后,經陳某濱介紹結識廣東省經濟和信息化委員會原副處長景某元后,偽造材料,騙取了國家補助資金逾千萬元。昨日,該案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兩人同被控貪污罪,坐上被告席。(新華網 3月10日)
該事件中我們可以看到,黃某征起初偽造了東莞市盛文五金皮具有限公司的申報材料,并加蓋偽造的市財政局長安分局等單位公章,將材料逐層報至省經信委,景某元利用其負責審批該項目的職務便利,使上述偽造的申報材料順利通過審批。如此幾番,千萬元的補貼便到手了!
我們應該發覺這個事件有兩點讓人不解:第一,數額如此之大的偽造材料居然如此簡單地完成了逐層審核;第二,補貼的資金是如何到了偽造人黃某征的賬戶。
對于第一點疑惑,有兩種可能,第一種是本身的逐層的審批程序只是形式,不然不可能如此簡單的通過;第二種是鎮省“天線”一架,審批程序的關系得以疏通,明明能審批不過的資料確因放了水,就通過了所有的審批環節。如果是第一種情況,這就是審批程序執行上問題,說明如此金額之大的審批的執行還有很大的漏洞。如果是第二種情況,那就讓人汗顏了,打一個招呼疏通一下關系,審批的一條線就是集體癱瘓了。
對于第二點疑惑,補貼的資金應該是公對公的支付,也就是說國家的補貼不可能直接支付至黃某征的個人賬戶。黃某征又是如何做到偽造公司賬戶,完成公對公轉賬又導入私人賬戶的,該事件沒有說明,卻給讀者留下了很大的想象空間。
但不管有怎樣的疑惑,該事件也足以讓人瞠目結舌了。因該事件不是偶然,而是玩忽職守甚至是更加復雜的原因造成的,而這個群體就是中間一系列涉及到的審批人員和單位,是一個大群體的瀆職行為。如果這個群體中任何一個環節,按照審批程序履行的職責,這個事情就不會或者說不那么容易發生,在事中就有極大可能消除了。
權利的約束除了制度程序上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人的執行,如果多一點點執行,應該就會大大減少事后的懲處,對任何人都是一種更好的保護。
作者地址:四川省綿陽市北川羌族自治縣片口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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