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民政部社會事務司副司長倪春霞在一場有關農村留守兒童、城市流動兒童的研討會上透露,農村留守兒童數量一直缺乏權威數據,今年民政部、教育部、公安部等決定開展留守兒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從而實現精準幫扶。目前估算,我國約有1億留守、流動未成年人,大約占全國3億未成年人數量的三分之一。(3月27日《中國青年報》)
農村留守兒童作為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的重要階段性難題,其數量竟然一直缺乏權威數字,實在不該。此次民政府、教育部、公安部等部門開展留守兒童全面摸底排查工作,是對以前工作不足的補救,也是認清事物規律的必然要求,值得肯定。當然摸底排查工作應當堅持科學學則,實事求是,不必諱言。如此才可能有效避免留守兒童遭遇自殺、失學、性侵害、精神困境乃至違法犯罪等問題。
然而有網友指出“重點不是摸,是治”,確實,針對農村留守兒童問題,摸清數量,形成大數據后如何更加有效進行精準幫扶才是公眾關注的重點。新聞中提到要完善現行兒童保護法律,建立社會力量參與管理機制,建立農村留守兒童檔案,建立從省級到社區的四級保護網絡,確實下了番功夫,也是拳拳好意。
但是嚴格說來這些只能作為短期措施,是治標之策,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根本治理方案應是如何讓他們擺脫留守的現狀,而不是在保有“留守”身份的同時獲得相關幫扶。這一點看起來很難,無從下手,有站著說話不腰疼的嫌疑,因為城鄉二元分化讓留守兒童不留守比舉手摘星還難。但是路雖難,陟遐自邇,事雖繁,積微成大,改變城鄉二元分化、破解戶籍藩籬必須看作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關鍵舉措。畢竟再怎么無死角的精準幫扶,也代替不了父母在孩子成長過程中的作用。
事實上,我們也都清醒認識到阻攔留守兒童與父母團聚的一大障礙就是城鄉二元結構下導致的城鄉發展失衡,目下緩緩改革的戶籍制度在大城市里仍舊巋然不動。2015年中國城市化率達到56.1%,但這是一個包含大量偽市民的城市化,眾多農村留守兒童父母撐起了這個讓人驕傲的數字。若是刨除水分,根據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院長遲福林的說法,中國2014年戶籍人口城鎮化率僅有36.6%,約三分之一住在城市里的人未曾享受市民待遇。
同時許多城市在面對農民工市民化問題的時候,又總是刻意強調和高估農民工市民化成本,忽視農民工對城市發展、稅收、勞動力供給等方面的貢獻,人為將公民分為三六九等。留守兒童的父母成為城市里的弱勢群體,沒有城市戶籍,進而沒有市民待遇,特別是孩子在城市的受教育權和自身的社會保障,他們在城市淪為過客、局外人,而他們的孩子則被標簽化的貼上“留守”二字,即使去了城市也是城鄉流動兒童。這些都是附加在戶籍制度上的歧視性“政策”所導致的問題。
既然城市呆不下去,那么留守兒童的父母回到農村不可以嗎?這樣他們的孩子也就不再是留守兒童,農村留守兒童問題也就不攻自破。只能說這很難,鄉愁并不美麗,除那些有產業接納本地勞動力的富裕農村地區,像地處山區、邊區、老區等地的許多農村都在凋敝,留在農村就是困局,收入只能看天看地,工農業產品的剪刀差更是雪上加霜,農村勞動力不外出,生活很難維持下去。眾多農村的產業遲遲無法有效發展,便期盼通過農民工的大量返鄉解決留守兒童問題并不現實。
所以要想真正解決農村留守兒童問題,讓留守兒童不再留守,只能通過加快農民工的市民化進程,徹底打破束縛在戶籍上的種種利益和歧視,讓留守兒童和他們的父母在城市里安居樂業。孩子是國家的未來,每一個孩子都是平等的,都應該盡可能得擁有父母的陪伴。三十多年的現代化進程,滾滾洪流下,多少個體權益被壓抑。現在政府應該著力為她的公民提供機會平等,這是不容推卸的責任。慶幸的是,政府已經有所行動,只是希望這些行動能夠更快些,孩子的成長等不起。
最后貼上一位留守兒童家長在新聞下面的留言:此時我正在想,今天禮拜天,我的孩子和她爺爺奶奶在家干嘛,為了生活我們出門在外面打工,也是苦了我的孩子啊!送給每一位關心和思考農村留守兒童問題的人。
中國鄉村發現網轉自:紅網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