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久以來,“臨時工”都是個飽受詬病的詞匯,甚至是頂包、執法粗暴的代名詞。有的地方已經意識到這個問題了,比如吉林最新宣布,從下個月開始實施規范行政執法資格的管理辦法,合同工、臨時工將被禁止申領和發放執法證件。經媒體報道后,不少人為此舉叫好,但也依然有很多人覺得這么做效果不大,約束不了行政執法。(騰訊網今日話題5月30日)
輿論對“臨時工”現象的質疑,源于執法公信力存疑。現實情況是,大多數“臨時工”算得上行業領域的弱勢群體,他們由于知識、能力不足等原因,無法擠進正式工行列,被所在單位臨時聘用,領著較低的薪水,干著和正式工同樣的活計。由此,“臨時工”素質結構參差不齊,因為其特殊的編制外身份,在行業領域受監管約束的條件有限,個別人憑此放任自大,粗暴執法和甘愿替人頂罪樂在其中。
追根溯源,多數“臨時工”是領導干部管理意志的產物。對于行政機關,如果出現缺人缺編,可以向組織申請,通過面向社會招聘、內部調劑等形式任用正式工,但事實卻非如此。在人事監管不嚴的地方,有些領導干部為了解決身邊的人情關系,特意在單位內部人為空出崗位,解決親朋好友或領導干部子女的工作請托;有的地方或部門,為了營造部門聲勢,擴張執法力量,盲目招聘臨時工進入執法前線;甚至個別地方,機構編制缺乏科學嚴謹的規劃,有些部門無奈招聘“臨時工”充數代勞。如此日積月累,在各種機緣巧合下,“臨時工”走到了歷史舞臺。
如今,遭遇法治進步,公眾認知覺醒,中央三令五申要求清理“吃空餉”的號召席卷大江南北,“臨時工”成為觸目驚心的亂象。此刻,似乎“臨時工”不再適合在體制內生存,更不宜頻繁出入公眾視野。尤其微信、微博等網絡社交工具無處不在的互聯網時代,在部分網民渲染炒作下,“臨時工”們的每一個細微動作,都可能演化成一場激烈的輿論戰。
悲哀的是,無論輿論爭議勝負在誰,“臨時工”們最終都是事件的“始作俑者”。只要把罪責推在“臨時工”身上,輿論就能輕松解氣收聲,涉事單位也能全身而退。如此,個別領導干部感覺到“臨時工”在消解輿論時的寶貴作用,熱衷于保留任用臨時工。
竊以為,“臨時工”參與社會管理,本就不適格。從工作專業角度看,“臨時工”并非行家里手,沒有系統接受學習培訓的經歷,沖在執法前線必然紕漏百出;從身份角色角度看,“臨時工”不需要承擔過多風險,出問題小則辭職了之,大則移送司法機關,但“臨時工”不是干部,沒有干部紀律約束。再者,機構中“臨時工”過多,必然引發正式工懈怠自滿情緒,有編制的正式工工作飽和度不高,人浮于事諸多不利。
所以,“臨時工”飽受詬病凸顯社會管理規范缺位。任何執法粗暴問題,頂包代罪問題開除或清退“臨時工”都不能解決問題的根本。只有行政機關內部管理法治化,避免人為的“潛規則”大行其道,“臨時工”才不會成為輿論的唾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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