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記者從湖南岳陽市獲悉,今年來,岳陽市各級各部門深入開展“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專項整治行動,一批“雁過拔毛”式干部被通報、處理,其中以村干部居多。(新華網)
脫貧攻堅一直以來都是黨和國家改善民生工作的重要內容,尤其是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加大了對扶貧領域專項資金的投入,中央財政扶貧專項資金更是以平均每年超過100億元的速度在增加,為重點貧困縣提供了巨額財力補貼。扶貧資金本是基層貧困群眾的“救命錢”,然而一些基層干部卻在這些資金上動手腳。對近年來各地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職務犯罪案件進行統計,其中發生在惠民扶貧領域涉嫌職務犯罪占據不小的比例。
基層“雁過拔毛”式腐敗主要表現為三個方面,一是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土地征收補償以及涉農、民生、發展等領域惠民政策落實和項目資金申報分配使用過程中以權謀私、優親厚友、盤剝克扣、虛報冒領、巧取豪奪、貪污侵占、截留挪用、收受賄賂。二是在扶貧開發領域虛報冒領、截留私分、揮霍浪費或挪用惠民資金或集體資金吃喝玩樂、濫發亂補。三是超標準、超范圍向群眾籌資籌勞、攤派費用,違規收繳、處置群眾款物或處罰群眾,克扣群眾財物、拖欠群眾錢款。
“雁過拔毛”式腐敗為何在基層頻發?根本原因還是基層財物制度不完善、監管不到位。基層扶貧對象量大面廣、資金渠道和管理使用環節多,許多群眾對應享有的權益知道少、自我保護意識弱。一些基層干部和農村“兩委”人員便利用財物制度不健全、資金監管不到位、扶貧信息不對稱等漏洞,通過巧立名目、截留克扣、虛報冒領等方式瞞天過海,逃避監管、欺騙群眾,侵吞、騙取國家下撥的扶貧資金。
基層干部們直接面對基層群眾,是國家各項扶貧政策在基層的直接執行者。對于基層“雁過拔毛”式腐敗問題,各級黨委和政府要高度重視,如果放任其發展,不僅會讓扶貧政策落實大打折扣,更嚴重影響農村經濟社會發展和穩定。因此,一方面必須進一步建立健全村級財物監管機制,保障資金在陽光下運行。另一方面要大力推進農村基層法治建設,在基層干部心中牢固樹立法律“紅線”。同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也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為扶貧政策和資金落實到位保駕護航。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