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眾到某單位辦事,發現7個人的辦公室只剩1人,事兒沒辦成。當他質疑為啥門口“去向牌”僅標明1人外出時,該單位人員遂將其他人的去向標簽統統挪到“下鄉”。輕輕一挪,問題似乎就解決了。(人民日報,8月8日)
本是為了方便群眾,監督領導干部的“去向牌”反倒成為敷衍群眾、應對監督的“擋箭牌”。這一現象折射出的是部分工作作風散漫的黨員干部內心對事業的不負責的態度,是典型的工作不落實。試想一下,著急辦事的群眾卻顯而易見地“被忽悠”,想辦的事兒被迫一拖再拖,甚至因為時間關系不能圓滿完成,誰來負此責任?好政策被“歪嘴和尚”念歪了,關鍵在于實施過程中沒有配套舉措的保障。筆者認為,要遏制“去向牌”變“擋箭牌”現象需配套機制發力。
思想引導是關鍵。近年來,隨著黨建不斷加強,各級黨員干部在工作作風和態度方面有了較大的轉變。“門”好進了,“臉”好看了,對辦事群眾更加親切了,黨員干部整體形象得到有力提升,這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是,轉變過程中仍有部分“人民公仆”并沒有從思想上真正認可“為人民服務”執政理念,奉行著“當一天和尚撞一天鐘”的中庸思想,不求有功但求無過。切實加強黨的思想建設,對黨員干部有意識地進行定期的政治學習指導,使他們將“為民服務”內化于心,外化于行,只有這樣才能切實保障他們的“先鋒模范”作用,使之成為“為民服務”的典范。
行為示范是引領。“行勝于言”,各級黨員干部應常思習近平總書記提出的“兩學一做”理念,爭做合格黨員。在行動上保持和黨的要求一致,在與民相處中能設身處地地“為民著想”。不僅只是“洗洗臉”“照照鏡子”,更要踐行“為民服務”的原則。在群眾面前不做“傷不起”的表面功夫,切實為民請命,做黨和群眾的“溝通橋梁”而不是“天塹障礙”,做實在的黨員,做優秀的干部,用自身的行動告訴辦事的群眾“我是黨員,我是示范”。
配套制度建設是最終保障。子曰“吾日三省吾身”,對黨員干部的監督不能僅僅只靠個人內省自覺。“好的制度決不能流于形式”,更應有相關機制保障監督實施。“群眾無小事”,在應該辦公的時間,相關人員卻不在崗,針對此類現象應切實完善制度約束,在體現嚴格的工作制度情況下也充分體現人性化管理。對確實因為公事不能為群眾“排憂解難”時,應該及時告知群眾,主動尋求合適時機達到“雙贏”。須知,一個生硬的“去向牌”挪動不能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反而增強了與群眾之間的“隔閡”,作為黨員干部,這樣的“有心之失”應完全避免。只有從制度上發力,建立健全相關機制,才能從根本上提高為民服務的質量、效率和水平,真正讓“去向牌”成為與民溝通的“真心牌”而不是忽悠群眾的“擋箭牌”。
作者單位:四川省合江縣合江中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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