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眾舉報,廣東省佛山市南海區環境運輸和城市管理局桂城分局常務副局長劉國榮(主持全面工作)和辦公室主任冼健嫦等人多次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頂風公款吃喝、買卡送禮等。其中,2015年12月的公款接待次數就高達48次,冼健嫦,“可能跟我們考評任務比較重有關系,有時候請區市的領導下來指導比較多。”(8月19日政府網站)
因為考核任務重,請市領導下來指導比較多,所以公款接待就多,這樣說來,公款接待成了無可避免的“公務”,成了任務考核的“標配”,成了理所應當。這樣的邏輯不得不讓人噓唏,如果“考核任務”成了公款接待無法辯駁的理由,豈不是給公款接待找到了很好的“出口”,任何的公款接待都可以辯解為“考核指導”的“需要”。并且多么重的“考核任務”才需要每天2次的公款接待,說白了,每天2次費神費力搞“接待”哪里還有心思聽“指導”。
筆者認為,“考核任務重”不過是給公款找了一個看似合情合理的“借口”,但是“借口”終究經不起推敲。中央八項規定、六項禁令,厲行節約等規定、條例的出臺就是為了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并且規定、條例列出了詳盡的細則,就是為了讓官員“看得懂”“可參照”“能比較”,不再是以往大而化之,參考性較弱的規定。
“考核任務重”很明顯不是“公款接待”的“例外”,每天兩次的“頻繁”肯定藏著“貓膩”。一方面即使真的考核任務重,也不可能如此頻繁,就算該局人員有空,市領導也沒有那么多時間。另一方面冼某又說不清楚42次怎么來的,然后又說是一些領導的票據“不好說”“不好推脫”。前言不搭后語,支支吾吾,話語經不起推敲就是心里有鬼,其中的貓膩可見一斑。
所以,該局的劉某和冼某被查處也是必然,拿考核任務等借口妄想為違規票據開脫,是經不起細問的,回答也經不起推敲。那么借口終究是借口,總會有東窗事發的一天,到時候再為借口找借口,謊話如何能“編圓”?所以,還是應該正本清源,滌洗自身的貪腐思想,“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作者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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