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說政府兩年前給我們貧困戶發放了一批扶貧羊,可到現在我們都沒見到一根羊毛,這到底是怎么回事,請檢察官給我們做主?!?015年8月,有群眾來到江蘇省泗陽縣檢察院反映這一情況。(8月18日澎湃新聞)
精準扶貧以來,在以牧為主的地區,由于牧民缺乏生產資金,自我發展能力薄弱,為了提高貧困農牧民的自我發展能力,當地政府實施“扶貧羊工程”:扶貧辦選購二到五歲的生產母羊,按照特困戶人均三到四只、低收入戶一到二只的標準發放,并由鄉村與受益戶簽訂扶貧畜飼養責任書,做好扶貧畜的后續管理。由以前直接發放扶貧款改為將扶貧資金買成羊送給農戶,變“輸血”式扶貧為“造血”式扶貧。據報道,這一舉措在內蒙、新疆等地確實有良好的成效。
由此可見,“扶貧羊”對于當地牧區農民,特別是低收入者是非常重要的的生活來源。但是,當泗陽縣用扶貧款為當地困難群眾免費提供良種山羊,潘集村共有173戶困難群眾符合幫扶條件,鎮政府為他們統一購買了346只山羊。不料村主任與其他村干部竟將其中的134只私分了,被舉報后,還狡辯稱是為了不讓養凍死,性質惡劣,屬實有些可惡。試問,這些村干部幾只“扶貧羊”都要雁過拔毛,良心哪去了?難道真如群眾所說的“良心拿去喂狗了”?
或許人性本善,我們總是在心中默默的念著,可是對于我們的干部,我們本來懷揣著多少的期待,如若我們最基本的保障都已經失去,我們的人民又有什么安全感?134只元并不算什么,但是對于困難中的人民來說,本應該是雪中送炭,卻被干部私分,讓我們的人民對干部的信任大打折扣。
對于困難群眾而言,“扶貧羊”可謂甘露之于久旱,明明346只“扶貧羊”,卻被村干部私分134只,使得困難群眾得不到有效幫扶,幾只“扶貧羊”都能裝入自己的口袋,這樣的干部談何為人民服務?。窟@樣的干部又能如何帶領群眾脫貧致富呢?“扶貧羊被私分”的行為,更加劇社會不滿、激化社會矛盾,著實令群眾心寒。
所以,必須對一切形式、任何程度的對類似“扶貧羊被私分”的行為零容忍。首先,切實把紀律和規矩挺在前面,對于“雁過拔毛”的行為,抓早抓小,快查快結,嚴查嚴辦。其次,各級政府和基層干部要積極掃除群眾發揮監督作用的種種障礙,將扶貧政策準確、全面、細致地宣講到每個困難戶,支持和幫助群眾通過多種途徑行使監督權利。最后,要補足精神之“鈣”,加強理想信念和廉潔自律教育,喚醒黨規黨紀意識,筑牢拒腐防變思想防線。唯有如此,才能讓貧困老百姓過上更加寬裕的生活,才能實現扶貧應有的目的。
(掃一掃,更多精彩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