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2日,四川三臺縣給政府部門送“不作為”錦旗當事人馮勇軍,檢察院對馮勇軍作出不予批捕決定,馮已于今日下午被釋放。(8月22日澎湃新聞)
“在其位,謀其政”是官員的履職盡責,也是老百姓對“父母官”的殷切期望。但是,這樣的期望一旦達不到預期,老百姓有怨言實屬正常,因為靠他們的力量解決一些問題太過于困難,所以只能依靠政府維護其合法權益,如果政府都不能維護人民的合法權益,說是“不作為”也不為過。
馮勇軍等9名百頃鎮黃龍村村民因村里百頃水庫(又稱黃龍水庫)肥水養魚出現的污染問題,向百頃鎮鎮政府、三臺縣環保局反映多年沒得到解決。雖然,鎮政府和環保局并不是什么都沒有做,但是,對于鎮政府和環保局所采取的行動并沒有起到解決排污問題,也沒有解決污染對老百姓造成的生產生活困難問題。即便不是“敷衍了事”的作為,也算是“無效果”作為,其實就是變相的“不作為”。
筆者認為,靠環境資源生產生活的馮勇軍等人的民意訴求應該得到妥善的解決,然而相關單位部門卻幾年沒有徹底解決問題,被送“不作為”錦旗是情理之中。雖然,馮勇軍等人送旗,會對政府形象帶來負面影響,但是也應該讀懂和理解“不作為”錦旗背后的民意訴求,而不是對于此等行為“一抓了之”。
“一抓了之”對于被質疑的政府公信力并沒有任何挽回和緩解作用,反而會讓公眾更多的看到政府“強勢”的一面,輿論壓力過大,還有可能將公眾推向政府的“對立面”,根本得不償失。相信老百姓并不是一開始就做出此等過激行為,一定是通過正常渠道確實難以解決環境問題才會被“逼上梁山”,想用“不作為”錦旗作為壓力倒逼政府和環保局作為,切實解決環境問題。
“知恥后勇”被送“不作為”錦旗,是政府環保局“無效作為”的結果。雖然“不作為”錦旗有“辱”之意,但是卻和其自身行動脫不了干系,那就不要只怪老百姓“亂作為”,還要深思自身的“不作為”。只有官員干部牢記“為人民服務”的職責宗旨,切實解決民意訴求,“不作為”自然就變成了“大作為”。
作者地址:成都市龍泉驛區洛帶鎮八角井社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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