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5日),中紀委網站通報了5名已被雙開并移送司法的中管干部的“四風”問題。中紀委指出,黨員領導干部腐敗墮落往往是從不正之風、享樂奢靡開始,從“四風”上打開缺口。以陳雪楓在參加中國延安干部學院第7期省部級干部黨性教育專題培訓班期間為例,不但違反中組部關于“不準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規定,還對產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共2.6萬余元,公款報銷。(京華時報 9月6日)
說到矯情,在不同的語境下它有不同意思。在北京話里可以理解為“裝假”、“裝蒜”;也可以表示成奪理、蠻橫、掩飾真情;還可以表示為故意違反常情、無病呻吟、挑刺等不同的表述。但對報道中“落馬”的陳雪楓而言,“矯情”則可以用故意違反常情,以示高超或與眾不同作一闡述。因為在明文規定“不準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情況下,他不但安排秘書和副秘書長陪同培訓,居然還把培訓期間陪讀者所產生的交通、食宿、差旅等費用共2.6萬余元,用于公款報銷。不得不說,陳雪楓實則是有權“太任性”,用權太過“矯情”,是紀律對他失去約束力所致。
魯迅曾說“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會被生活所累”??v觀報道,陳雪楓參加的是省部級干部黨性教育專題培訓班,值得提醒的是“黨性”二字。按理,此種干部教育培訓,是黨政人才培養體系的核心組成部分,其初衷是提升領導干部的執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以便更好地適應社會發展的新形勢,更好地為人民服務。未曾想,連小學生都知道的學習紀律,而身為堂堂書記卻不能遵守。這恰好與其工作中搞團團伙伙、培植私人勢力,對抗組織審查;為謀求職務升遷在民主推薦中拉票,違規插手原任職單位人事安排……不謀而合。試想,不按照合格黨員干部的標準要求自己,不嚴守黨的紀律,豈能不走上犯罪的深淵。
其實,為了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對干部教育培訓作風建設的外延進行拓展,防范某些干部在教育培訓中本末倒置,中共中央組織部早在2013年就印發了《關于在干部教育培訓中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的規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按照,進一步加強學員管理、切實改進干部教育培訓學風。而且《規定》強調,無論什么級別的干部參加學習培訓都是普通學員,必須端正學習態度,樹立學員意識,嚴格遵守學習培訓和廉潔自律的各項規定,把精力主要放在學習上,認真完成培訓任務。對發言材料、學習體會、調研報告和論文等,不準請人代寫,不準秘書等工作人員“陪讀”。能在嚴規下“冒天下之大不韙”,既是一種權力的泛濫、作風的變異,更折射出監督之殤。
學風體現的是作風,反襯的是形象。一個領導干部的學風如何,反映了這個領導的能力高低、作風好壞。毋庸諱言,現實中一些領導干部心存“十年媳婦熬成婆”的權本位心態,認為權力在手,由本應該是公仆的身份,變成事實上的“官老爺”。呼風喚雨、滿嘴官話、脫離群眾、高高在上、不可一世,認為一切都水到渠成,簡單的生活自理或是“枯燥”的學習已經不是自己的分內之事,習慣了動不動前呼后擁,除了吃飯如廁外,講話稿有秘書寫,下雨有人撐傘,下車有人開門,出行有人提包等,哪怕是學習也要有“陪太子讀”。說一千道一萬,還是權力慣出來的毛病,實則是變味到腐敗變質,耍官威,是權力太“矯情”。
一言以蔽之。作為領導干部,如果連最基本的學習都到了要人“陪讀”這個份,處處想到有人陪同、侍候,這樣的領導干部還能為百姓當公仆嗎?這樣的領導干部濫用權力待遇,凌駕于黨紀國法之上,又豈能不持權傲物?因而,要遏制領導干部的權力“矯情”,得限制其權力,限制其待遇,把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里;得限制他們擺譜權限,不讓他們為了享受權利帶來的快感而養尊處優,被人伺候的那種威儀;得加大資金審計力度,遏制其擺譜“源頭”,讓他們置身于學、專注于學、致力于學。
作者單位:四川北川縣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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